驚喜,會計人可以不用繼續教育了!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及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都應當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於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於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參加全國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可折算為90學分。

驚喜,會計人可以不用繼續教育了!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印發的通知》,該規定自7月1日起實施!財政部2013年8月27日印發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同時廢止。

繼續教育到底是什麼?

究竟哪些人需要進行繼續教育?

它的內容和形式有哪些?它的登記管理應如何?

驚喜,會計人可以不用繼續教育了!

繼續教育對象為所有從事會計行業人員

規定:

第二條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以下稱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適用本規定。

解讀:

繼續教育的對象有了明確規定,明確了持有初級、中級、高級會計職稱證的小夥伴都要參加繼續教育。也同時明確說明,不管是否持有會計證,只要從事會計工作都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可見新規更全面、覆蓋更廣。

驚喜,會計人可以不用繼續教育了!

繼續教育實行學分管理制,不得少於90學分

規定:

第十六條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採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於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於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解讀:

這點可以說是新規的最大提升,體現了財政部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重視。以前一年只要24個學分就能過關,現在必須要達到90學分。換個思維考慮,以前不願意參加是因為繼續教育淪為“走過場”,如果改革後的繼續教育對你的個人技能、工作能力有很大幫助的話,何樂而不為?

另外,新規還鼓勵小夥伴們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

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拿下一個證書就算完成繼續教育了,是不是也挺簡單?

繼90個繼續教育學分,到底怎麼拿?

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範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後年度。

其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一)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

(二)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四)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分

(五)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

(六)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七)參加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以下稱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會同本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中央主管單位制定。

驚喜,會計人可以不用繼續教育了!

從業證取消後,繼續教育是報考職稱的必要條件嗎?

規定: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使用、晉升相銜接的激勵機制,

將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應當作為聘任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或者申報評定上一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重要條件。

解讀:

這是新規增加的內容,相當於把繼續教育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以後會計升職加薪、考取會計職稱證都必須要參加繼續教育,單位招聘條件中也可能會加上一條“必須參加繼續教育”的字樣,“繼續教育”儼然成為從事會計工作的新“門檻”了。

通過本次通知可以看出來,以後會計繼續教育會上一個新的臺階,只要是從事會計方面的工作,繼續教育成為每個人的必修課,再忽視繼續教育很有可能會丟掉飯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