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今年起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減按15%徵收

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29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29日消息,財政部聯合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發改委聯合印發《關於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通知》明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所在領域範圍包括計算機和信息服務、研究開發和技術服務、文化技術服務、中醫藥醫療服務四大類別。

五部門:今年起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減按15%徵收

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範圍(服務貿易類)

《通知》強調,省級科技、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工作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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