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陳壁君嫁給了汪精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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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璧君(1891-1959年)出生於馬來西亞檳榔嶼的喬治市,父親是當地的橡膠大王,人稱“陳百萬”她母親叫衛月朗,是汪精衛的同鄉。馬來西亞檳榔嶼因為地處馬六甲海峽入口,交通信息發達,明清的下南洋浪潮使得這個地方聚集了很多華人,1907年孫中山在此地建立了同盟會分會,還創辦了革命刊物《民報》,而接受新鮮思想的陳璧君在16歲時就加入了同盟會,是當時最小的女會員。

民國初年的汪精衛與陳璧君。

汪精衛在日本留學期間認識了孫中山,並於1905年加入了同盟會,因為文筆好、口才好、人機靈很快就成為了孫中山最信任的會員,1907年為了籌措經費和進行革命宣傳,孫中山命汪精衛去南洋活動,因為汪精衛會講廣東話,口若懸河,號召很成功,並在當地認識了年輕的陳璧君,二人暢談革命理想,言行舉止更是打動了陳璧君,於是年小的她退掉了已有的婚約,決定一定要嫁給汪精衛。

陳璧君為汪精衛共生育了6個子女。

雖然父親強烈反對,為了追求汪精衛,陳璧君偷跑出來跟著汪精衛前往南洋、日本、香港、內陸等地,汪精衛刺殺攝政王載灃的事件陳璧君也參與了其中,就在1910年元旦剛過,汪準備行動時,和陳璧君進行了一次嚴肅的談話。

汪精衛說,決定行動了,可能會犧牲,而且也沒有活下去的打算了,希望你要認真考慮。而陳璧君說,我不是為刺殺攝政王載灃來的,我是為愛你而來的,這件事我們一起幹,這事以後如果我們能活下來,我願意把一切奉獻給你,做你的妻子,希望你能答應我。汪精衛為她的真情所感動,便答應了她的要求。

圖為抗戰時期的汪精衛與陳璧君。

但是刺殺攝政王的行動進行到一半被發現,汪精衛被捕入獄,孫中山非常關心,而陳璧君更是典當了全部財物,到處籌款,甚至為了籌款跑到澳門賭博碰運氣,結果輸精光。後來陳璧君在北京通過獄卒經常給汪精衛遞書信,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發後,11月汪精衛被釋放,1912年初汪精衛與陳璧君結婚。


圖文繪歷史

汪精衛,被稱為民國四大美男之一,妥妥的大帥哥一枚;而陳璧君,雖然說不上是特別醜,但是也算是不好看了。

陳璧君,對汪精衛可謂是一見鍾情,瘋狂求愛,最後終於如願以償。

我們來看一下這位相貌並不出眾的女子,是怎樣把民國四大美男之一的汪精衛給追到手的吧。

陳璧君家境優越,他的父親在馬來亞檳榔嶼喬治市是一個特別有錢的富商,陳耕基,曾經積極的支持過孫中山的革命,孫中山也定時的想陳耕基贈送一些關於同盟會的報刊,比如說《民報》。

而陳璧君雖然身為女子,卻對政治天生喜歡,喜歡讀這些革命刊物,當時他非常欣賞一個筆名為“精衛”的人發的文章,對這個人十分仰慕。

當時的汪精衛,是有名的美男子,和周恩來,梅蘭芳,還有張學良並稱於世,尤其是汪精衛當時,不抽大煙,不嫖娼,不賭博,沒有不良嗜好,潔身自好,這在當時的那個年代,是十分難得的。

連胡適都曾經說過,如果自己是一個女的,一定會死心塌地的愛上他。

可見當時汪精衛的魅力值有多高!

冥冥之中自有天定,在16歲那年,陳璧君和汪精衛偶遇,一見鍾情,愛上了這位比自己大8歲的美男子,當時的汪精衛,長相俊美,才華橫溢,才高八斗,說話氣勢恢宏,陳璧君直接化身小迷妹,面對這樣的小哥哥,難以自持,飛蛾撲火般的衝向愛情。

但是汪精衛對陳璧君是沒有感覺的,因為當時的汪精衛已經有未婚妻了,並且當時的汪精衛是革命不成功便不結婚,頗有一番“匈奴未滅,何以家為”

的氣勢,當然我感覺最重要的原因還是沒有接受陳璧君的長相吧,畢竟顏值才是第一印象。

1908年,當時的革命進入最困難的時期,同盟會六次武裝革命全部失敗,很多革命同志犧牲,同盟會岌岌可危。汪精衛當機立斷,決定自己孤身刺殺清政府高官,來喚醒群眾,喚醒更多人民的意識。

這個清政府高官就是--攝政王載灃。

陳璧君,生死相隨。

載灃的醇王府在什剎海附近,什剎海和後海分界處的一座小橋銀錠橋環境非常僻靜,是每天載灃進皇宮必經之路。汪精衛決定將炸彈埋在小橋下,等待載灃過橋時汪精衛引爆炸彈同歸於盡。

在1910年3月31日晚,按照原計劃這將是汪精衛和陳璧君的最後一晚上,次日將在爆炸中和載灃同歸於盡。這時候他想勸說陳璧君退出,陳璧君堅定的說:

“這輩子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魂,你要是想要,我現在就可以做你的女人”。

當時把汪精衛感動的無以復加,隨後緊緊抱住了陳璧君,接下來……(嗯,都懂的)

當晚,由於其他成員埋炸彈時由於疏忽洩漏了行蹤,刺殺失敗汪精衛被捕,陳璧君倖免於難。

當時的汪精衛,已經將陳璧君視為妻子,雖然已經身陷囹圄,當時面對陳璧君信中“賜我婚約”時,他毅然用寫了一個大大的“諾”字。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爆發,不久,清朝滅亡,汪精衛出獄。

1912年3月,汪乘船去上海相見苦等的陳璧君,4月下旬,在廣州正式婚禮,伴娘是何香凝。

至此,一生為愛不忘初心

只可惜,當年的那個“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翩翩公子,屠龍少年,最後卻為名為利,沒有守住自己的底線,當了一名漢奸,遺臭萬年。

卿本佳人,奈何做賊?

隨手關注,祝你幸福。

以上。


木劍溫不勝

在汪精衛沒有做漢奸之前,陳璧君追汪精衛是一段民國佳話。

陳璧君是富商之女,16歲的時候見到24歲的才子汪精衛,對他一見傾心,真可謂“一見誤終生”。當然,原因很簡單,因為汪精衛長得帥。自古其實都是一個看臉的時代,特別是在男女之間。用胡適的話來說就是“他如果是個女人就一定要嫁給汪精衛”。

陳璧君也是這麼想的,當然也是這麼做的。於是她立馬給汪精衛表白,不過立馬被拒絕了。陳璧君長得其實不算好看的,並且汪精衛已經訂婚了。不過陳璧君並不放棄,對汪精衛死纏爛打。最為重要的一點,陳璧君家有錢,能夠提供足夠的條件。

汪精衛去日本的時候,她跟著去;

汪精衛刺殺攝政王的時候,她要求參與;

汪精衛入獄,她買通守衛,給汪精衛送東西,想辦法保住汪精衛不死;

汪精衛這個人個人品德相對較高,“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近女色”,這是在當時的國民黨高官中,很少有人做到的。所以,汪精衛接觸的女人相對較少,經驗自然不足。加上汪精衛做事情優柔寡斷,陳璧君這種做法是能夠感動汪精衛的。如果是蔣介石,陳璧君這麼做肯定是行不通的。因為老蔣是青幫出身,混社會的經驗比較豐富。

陳璧君這個人性格是極其強勢的,其實和汪精衛很搭配。不過,正如孫中山所說“汪精衛無陳璧君不能成事,有陳璧君必然壞事”。汪精衛做漢奸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陳璧君促成的。不過,陳璧君最後也堅持為汪精衛辯護,為汪精衛坐牢到死,始終不願意鬆口。


歷史是什麼

汪精衛是著名的大漢奸,但其長相確實英俊,號稱民國四大美男之一。

汪精衛的夫人陳璧君女士,雖然出身富商家庭,長相、氣質卻不敢恭維。

二人站在一起,看起來很不般配。

陳璧君嫁給汪精衛,是女追男,而且是經過了一番苦追,才到手的。

陳璧君初始愛慕汪精衛,是愛上了他在報紙上發表的文章。當時,兩人都是同盟會會員,但互不相識。後來經過朋友安排,陳璧君終於見到了偶像汪精衛。

本來就愛其文章,再一看汪精衛的長相、氣質,陳璧君直接就淪陷了。從此開始苦追汪精衛。

面對陳璧君的一封封情書,汪精衛並未接受。但陳璧君性格生猛,並未輕易放棄,而是一直尋機與汪精衛接觸。

她和汪精衛關係的真正轉變,發生在汪精衛刺殺滿清攝政王載灃前夜。

陳璧君知道了汪精衛的計劃後 ,萬分崇拜。他找到汪精衛,說:你此次行動,生死未卜,我沒有別的可以送你,就把我送給你吧。如果你明天就義了,我也絕不苟活。

當晚,陳璧君留宿汪精衛住處。

後來,汪精衛刺殺失敗。但陰差陽錯,載灃並沒有殺他,而是把他關在了大牢裡。

這期間,陳璧君發動自己的所有關係,不惜金錢,努力營救汪精衛。在汪精衛出獄前,她也冒險去獄中探視。

人在難時,最容易識別真情,也最容易被真情所打動。陳璧君的一系列行動,都讓汪精衛感動萬分。

等到汪精衛出獄後,二人就理所當然地走到了一起。

應該說,陳璧君對汪精衛絕對是百分之百的真情。不過,後來受到汪精衛的牽連,陳璧君以漢奸罪入獄,並且最終死在了獄中。

二人的結局並不算好。

而對於曾經刺殺載灃、後來卻當了漢奸的汪精衛,有一詩話送給他最合適不過了:卿本佳人,奈何做賊?


趣談秘史

陳璧君和汪精衛也算天作之合。

好男怕纏女

出身大馬富商之家的陳璧君,由於受到孫中山的影響,十分關注國內革命形勢。更是對當時還叫汪兆銘的汪精衛一見鍾情。從此從馬來西亞跟隨而來,並加入同盟會,苦追汪精衛。



陳璧君的長相確實有點一言難盡。我們看留下來的老照片,陳璧君也普普通通。而汪精衛可謂英俊瀟灑,一時俊傑。兩個人並不是郎情妾意,而是陳璧君對汪精衛苦苦追求。

俗話說好女怕纏郎,好男也一樣。當年的熱血青年汪精衛,遇到死纏爛打的陳璧君,估計也是腦袋一熱,就乖乖就範了。至於所謂的刺殺攝政王載淳前夜的激情一夜,大家也就意淫一下得了。兩個人起碼還是之前有情了。


佳偶天成,身敗名裂

汪精衛刺殺載淳不果被捕,運氣的是武昌起義很快爆發,只做了一年牢的汪精衛順利出獄。而其後,歷經生死的汪陳二人結婚。那是一場轟動異常的婚禮。曾經也帶著無數人對新生活的美好祝願,是苦盡甘來的嚮往。誰曾想,二十年後,汪陳二人臭名昭著!


很難說汪精衛的漢奸生涯受到陳璧君多少影響。但陳璧君的務實政治確實深深影響了汪精衛。我們只看陳璧君在汪精衛政治生涯當中,所佔有的絕對影響就知道二人其實互相影響極大。

很遺憾,卿本佳人,奈何做賊!曾經懷揣著無數人羨慕的同盟會雙義士陳璧君和汪精衛,雙雙被歷史定在了恥辱柱上。告訴世人,德有虧,必遭天譴!

(另外那個流傳特別廣的圖片並不是汪精衛)


君箋雅侃紅樓

陳壁君嫁給汪精衛可以說郎才女貌,汪精衛人長得不錯,在革命初期,他也是一個熱血青年,陳壁君是富商家庭,在當時社會沒有現在開放,男女之間接觸的比較少,陳壁君應該被汪精衛的外表所吸引,所以才會嫁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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