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單位沒給繳社保,到退休時我自己一次性補繳的,補繳的錢包括醫保在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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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在多次提到,凡是涉及到和勞動關係用工、福利待遇相關的問題,一定要說明你的所在地,即使不方便指出所在地,也一定要說出所在的省份,這樣的回答對您才會有幫助。

因為在國家出臺的文件,有很多是指導意見,而在具體的實行中,各省、各地會根據本地區的的不同情況,制定相應的細則,會存在著一定的差異。

還是回到主題吧。

首先,你原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這是一種違法行為,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維權。


其次,我們國家在社會保險實行分成三種,一種是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一種是城鎮居民社會保險,另一種是新型農村保險。(後面兩種合稱城鄉居民保險)

不知道您繳納的是上述哪一種險種?如果您不講的是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那就要根據你所在地的情況來判斷是否包括醫療保險。

舉個例子說,假設在北京,養老、醫療、失業等五險是捆綁在一起的,如以企業在職職工身份補繳,必須全都補齊,不可能分開的。即使你是以靈活就業人員或個人存檔的身份來補繳社會保險,那麼也必須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三險。

而在我國有很多地區,養老與醫療保險本身就有兩個不同的機構來負責管理,他們就可以分開辦理的。另外醫療保險還有一個特性,就是補繳不不支,意思就是指你補交只能積累繳費年限,而不能享受相關的過往的報銷待遇。

您看明白了嗎?


普濟社保

講一下蘇州地區,現在到退休年齡已經不允許一次性補交,必須繳費年限是十五年。也就是說,你一年都沒有繳納過社保,在退休時想補交,只能在接著來十五年內每個月繳納社保。交滿十五年,才能辦理退休手續。


五險中的一項就是醫保。以前要求是繳納年限是三十年,這個在你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的時候是可以補交的,現在年限已經降低,記得是二十五年繳費要求。


如特殊崗位,如飯店服務業等很少有繳納社保的,可以自行繳納社保。給自己一個保障。


自行繳納社保有一個地區性補助,辦理失業證,每月繳納費用可部分返還。例如:自行繳納每月900,會自行退回300。返還機會是三年。如男55歲,女45歲辦理失業證,返還年限是五年。


海華哥1

不能。連養老也不行。因為,即使查實,用人單位才是欠費主體,他才有補繳資格,職工個人沒有補繳單位社保費的資格,再說明點就是,社保機構不能非法給你個人核定,徵繳部門不能非法向你個人收費。只能對用人單位核定,由用人單位代收個人部分再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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