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普通高校招生實施意見出臺

今天,浙江省高招委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並提出實施意見。與去年相比,今年相關政策總體保持穩定。

2018浙江普通高校招生實施意見出臺

《通知》明確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

招生四項重點任務

一是深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進一步凝聚共識,堅定信心,按要求積極穩妥深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探索對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高職提前招生以及特殊類型招生中,加大使用力度,創新使用方式;繼續推進職業技能全省統一考試;繼續做好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各類定向招生,嚴格按規定做好考生資格審核。

從2020年招生起,高校有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將根據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指引(試行)》確定,部分專業將要求考生須同時符合2門或3門選考科目。

二是全力保障高考安全平穩。

落實考試安全保密責任,強化風險預案管理和部門聯防聯控,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重點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作弊、替考和有組織的團伙舞弊行為。堅持教育、防控、監督三管齊下,強化責任追究機制。進一步增強高校考試招生信息安全意識,嚴密防範洩露考生個人信息。

三是嚴格規範招生工作管理。

嚴格遵守教育部“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 嚴格實行多級公示制度。加大招生違規處理力度,對在特殊類型招生中違規的考生、高校、中學及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從嚴查處。

四是著力優化招生宣傳與服務。

切實做好高考招生改革政策解讀,持續做好志願填報指導、信訪諮詢、溫馨提示等服務,加強考生誠信考試教育,引導考生自覺抵制違法違規行為。

浙江省2018年高校考試招生具體如何安排?

統一考試及綜合素質評價

浙江省新高考實行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考生自主確定選考科目,高校確定專業選考科目及其他選拔條件要求,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018年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普通類考試科目為3門必考科目和3門選考科目;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除文化科目外,還須分別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和體育術科考試。

目前,2018年高考生的選考科目考試已經結束,6月統一高考只剩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三個科目。考試時間:6月7日上午考語文,下午考數學;6月8日下午考外語(本次外語考試對象限於當年高考考生)。具體考試時間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語文、數學提供一次考試機會,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成績2年有效,考生自主選用其中1次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按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考生滿分750分。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需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品德表現、學業水平、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等五方面。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全面評價、客觀記錄、民主評定、公開公正、簡便實用的原則,根據規定的程序形成。往屆生和其他高中應屆生須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真實的鑑定。

高考志願填報及分段錄取

高考志願實行網上填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為唯一填報志願的網站。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相應段(批)志願填報。未按時完成志願填報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段(批)報考資格。考生在填報志願前須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準確瞭解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範圍、單科成績、體檢等各項具體要求,確保本人填報符合條件。有選考科目要求的專業,考生3門選考科目中須至少有1門符合要求方可填報志願。

普通類提前錄取和第一段、藝術類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體育類第一段同時填報志願,填報時間為6月26日至6月27日。普通類第二段、藝術類第二批第二段和體育類第二段同時填報志願,普通類第三段單獨填報,具體填報時間另行公佈。

高考招生錄取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體制。

普通類專業平行志願及錄取

普通類考生分別按實考人數的20%、60%、90%分三段,分段線在高考成績發佈時一併確定公佈。普通類考生位次根據所有考生高考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

平行錄取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願。以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類)作為一個志願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80個志願。投檔時,直接投到考生所填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類),投檔比例為1:1。

普通類提前院校傳統志願及錄取

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要求的軍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及經批准的國際關係學院、外交學院等院校、航海類等專業實行提前錄取。普通類提前錄取實行以院校為單位的傳統志願。考生可填報不超過5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可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不再設院校服從志願。符合相關院校、專業報考條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一併填報志願,錄取分段進行,投檔比例不超1:1.2。提前錄取高校(專業)可參考浙江省普通類分段線,在第三段線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績要求。

藝術類、體育類志願及錄取

藝術類錄取分兩批。藝術類第一批(專業校考為主)實行傳統志願,設院校志願2個,每個院校志願設3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按院校確定的擬錄取名單投檔;除自主劃線的院校外,其他高校專業的藝術類文化分數線不低於浙江省普通類二段線的65%。藝術類第二批(專業省統考本專科專業)根據考生綜合分成績按各類別實考人數的60%、90%分兩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投檔比例為1:1;實行專業平行志願,以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作為一個志願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30個志願。實行三位一體招生的藝術類專業安排在相應批次提前進行。

體育類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願,分兩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具體辦法同藝術類第二批。其中,特招生文化分錄取最低控制線不低於普通二段分數線的75%。

高校特殊類型招生規定

高校自主選拔、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地方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考生,按有關政策規定,根據招生院校確定的相應錄取標準,在普通類提前錄取的最後一天單獨投檔,其最低文化要求原則上不得低於普通類第一段分數線。

高校自主選拔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6日至6月27日與普通類第一段等志願填報同時進行;已填報志願但又放棄錄取的考生,只能參加普通類第二段及之後錄取。高水平運動隊投檔在普通類第一段專業平行志願投檔之前進行,文化成績原則上要求不得低於普通類第二段分數線的65%。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在6月25日前完成錄取工作,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的志願填報和錄取。報考上述高校的考生,須在5月27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上確認參加測試資格。其中,獲得多所院校測試資格的考生,同時還須自主確定優先錄取順序,高考成績揭曉後,同時被多所院校擬錄取的,按此順序確定正式錄取院校。

已確認保送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其他高校不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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