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人生1866730
没办结婚证可以起诉要孩子生活费吗?我有三个小孩,我老婆离家6年,当时没办结婚证,可以起诉要孩子生活费吗?
没办结婚证,只要有事实的夫妻关系,并有在同居期间生养孩子的,在当事人一方提起抚养孩子生活费诉求的,法院一般都会受理支持的。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生养那么多孩子真的是造孽啊,而且还是没有登记结婚的同居关系,何其的郁闷。
家有三个小孩子,老婆离家6年,没办结婚证,起诉要小孩子生活费,这个家庭怎么看就像乱的一锅粥,苦了孩子们了。
至于你们的情况,并不适用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男方起诉接触同居关系的,法院也不会受理的。但是在同居期间关于孩子而其的纠纷还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主要是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而不是同居关系,是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的。
这个在婚姻法中只适合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主要是可以诉求法院支持另一方当时人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支出。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至于对方需要付出多少的抚养费用,主要看对方的工资水平而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按照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多子女的,有固定工资的,按照其工资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来定。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的同等生活人员的年总收入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