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宏陷“小三”风波
律新社注意到,这起刷爆朋友圈的传闻,最早是从微博上突然流传的一张内容丰富的截图开始的,有一位认证为资深金融人士、财经问答专家的吴小平先生爆料称:“传中国著名互联网公司创始人家庭即将煎饼重组,小三可能扶正,涉及重大资产控制权争夺。如果细节为真,我觉得男主够爷们,够不负责,够鲁莽,够牛逼......总之无法形容了。”
微博截图
就当大家都在猜测这位互联网大佬可能是谁的时候,紧接着又传出了另外一张更为劲爆的截图,内容中直接提到:“Robin家事非常负责,robin养小三生长子,老板娘励精图治若干年,生了四个女儿之后生了一个儿子......”
吃瓜群众总爱八卦大佬的情感问题,李彦宏和马东敏夫妇的关系历来就颇受关注。
李彦宏夫妇
造谣者多因利益驱使
从目前的公关角度来说,维护企业声誉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主要还是因为社会化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信息爆炸,公关危机事件极易发生。一个事件出来,网民更多看到的是各类媒体(包含大量自媒体)对一个事情的看法或评论,事实本身及前因后果却很少有人会去追根溯源,如果说出事的这个企业之前曾有黑历史,那基本上舆情就很容易一边倒。
类似事件层出不穷
事实上,互联网时代,类似谣言事件可谓层出不穷。
去年8月21日晚,男作家李枫发长文爆料曾遭郭敬明性骚扰,8月23日,据媒体消息,郭敬明团队调取和固定相关证据,正式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诉讼,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
包括今年爆红的拼多多,5月7日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悬赏100万追查制谣黑手”的通告。通告称从今年1月以来网络密集爆发“女子砍价被骗50万上吊”、“夫妻砍价被扣60万跳楼” 、“砍价被盗银行账号”、“拼多多1分钱抽奖诈骗”等谣言,是第三方操纵营销公司、水军团队,对拼多多进行的有组织、系统性抹黑,严重损害了公司商誉,并造成消费者恐慌。
……
法先生创始人、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吴飞律师认为,首先每个人有言论自由,在网络上发言也一样。但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权益,如果个人的言论侵犯了自然人或者法人的权利,就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造、传播虚假新闻,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如果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或者性质恶劣者,对当事人造成严重影响的,就会触犯《刑法》中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者诽谤罪,最高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诽谤罪罪名有以下构成要件:1、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4、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事实上,国内针对网络谣言已出台相应法律法规。最高院、最高检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以定罪。2015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将入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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