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的遊戲》中的貴族分封制與中國西周時的分封制有什麼區別?

天下事胸中事

這個問題好玩,所以也過來回答一下。

簡言之,《權利的遊戲》裡面的分封制類似於中國夏商時代的分封,名為分封實際上是方國聯盟,而中國西周時代的分封是基於宗法制度。

權利的遊戲中的分封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分封

《權利的遊戲》中,國王統治的之下常用的稱呼是“七大王國”,說明這是由原本眾多獨立的國家統一後組合而成,國王之下有四個大領主:

北境守護史塔克家族,原北境之王臣服坦格利安家族後被賜予的稱號,屬下眾多封臣如卡史塔克家族、莫爾蒙家族、曼德勒家族等

西鏡守護蘭尼斯特家族,原凱巖王國之王,屬下封臣如馬爾布蘭、克雷赫、惟斯特林等家族

東境守護艾林家族,原山谷之王,屬下封臣韋伍德家族、貝里席家族等

南境守護提利爾家族,河灣王園丁家族被坦格利安給消滅後,將高庭賜給提利爾家族,從此成為南境守護。

可見,坦格利安是依靠自己家族的強大武力征服的所有領主,其統治之下分封的領主,原本就是該地區的強大領主,被征服後不過去取消“王”的稱號,成為坦格利安的臣民,但是實際上依然保持對於當地的內政、外交、軍事的領導地位,而對於王國只承擔自己應盡的義務。

這與夏商甚至更早期的方國聯盟非常相似,七大國的領主可以看做是中國夏商時期的方國

,而登上鐵王座的家族可以看做是成為天下共主的夏族或者商族。夏商時期的方國傳承以及權利的遊戲中領主地位的傳承基本不受中央的控制。

西周的分封制是基於宗法制度下的分封。周天子居於至高無上的絕對支配地位,對宗親或者異姓功臣等進行分封建邦

嫡長子世襲繼承,庶子作為小宗被分封為各地諸侯或者卿大夫、士等,以此形成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等各級宗族貴族組成的金字塔式等級制機構。

地方諸侯爵位升遷或者新諸侯的建立是需要得到周天子的承認。

以此來看,西周的分封制,中央王朝對地方諸侯具有更強的控制,而且西周的分封制與宗法制互為表裡,既是國家制度又是家族制度。

而權利的遊戲裡面,明顯是隻方國聯盟,君主與諸侯的關係只是共推的軍事領導。


妖鬼雜談錄

這個問題問的好,首先來講西周時期的分封制度根本上講基於宗法制。什麼叫宗法制呢?

宗法制確立於夏朝,發展於商朝,完備於周朝,影響於後來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稱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長子(正妻的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為諸侯。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內卻是大宗。諸侯的其它兒子被分封為卿大夫。卿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內卻是大宗。從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貴族的嫡長子總是不同等級的大宗。大宗不僅享有對宗族成員的統治權,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權。在武王伐紂勝利後,周天子分封天下,將土地和連同人民,分別授予王族、功臣和貴族,讓他們建立自己的領地,拱衛王室。《荀子·儒效》記載:“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其中除宗室,功勳外還對先代貴族前朝遺民進行分封,一方面為了懷柔統治一方面為了監視前朝遺民。比如西周的諸侯國只有宋國、杞國、祝國、焦國、薊國、陳國、虢國七個公爵諸侯國,其中虢國是因其開國君主虢仲是周文王之弟,故被周武王封為公爵,其餘六國君主之所以被封為公爵,皆因其為之前的先代貴族的後裔。夏禹的後裔被分封在杞國,商湯的後裔被分封在宋國。黃帝、炎帝、堯、舜的四個後代,分別被分封為薊國、焦國、祝國、陳國。

當然周天子的分封不是白給的。他需要諸侯國們拱衛王室.被分封的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諸侯有為周天子鎮守疆土、服從作戰、交納貢賦朝覲述職的義務。《墨子·告子》載:“諸侯朝天子曰述職。一不朝,則貶其爵;再不朝,則削其地;三不朝,則六師移之。諸侯國疆土大小,養兵多少均有嚴格的限制。

1、受領采邑者必須服軍役,如果封臣不履行軍役義務,則采邑應該收回;

2、受封采邑享用期以封君或封臣在世時為限,雙方任何一方死亡 ,采邑都應交回。

可以看出最早的采邑是不可以世襲的,但是隨著王權的衰落,世襲變得不可避免。大封國比如諾曼底公爵,勃艮第公爵根部不把法王放在眼裡。法王長時間政令不出巴黎這和東周時期的天子很像,封建主們擁有采邑的完全的行政、司法、軍事和財政權。

另外在早期封建制度建立前,由於法蘭克人本源是來自日耳曼的蠻族,他們的制度中有很多習慣是部落時代直接帶過來的。比如他們再最開始是通過請封臣回家中宴請,或者賞賜封臣實物;但是隨著戰爭的擴大,這種報酬開始無法維持,封君所需的封臣人數上升,報酬方法也開始改變,以賜予人們相應的土地使其獲得生存這一手段來維繫雙方之間關係,這一做法很快流行。最初分封的土地稱為“采邑”,被封賞者享受采邑的衣食租稅(當然還有初夜權)但是在領主召集封臣作戰的時候封臣需要自備武器馬匹和裝備來盡你做臣子的義務,如果封臣不履行軍役義務,則采邑應該收回,公然反叛則會受到封君的懲罰:輕則削減封地,重則“六師移之”,最重的處罰莫過於攻下家堡後滅掉全族,比如著名的《卡斯特梅的雨季》蘭尼斯特家族的封臣雷耶斯家族由於反叛封君被泰溫蘭尼斯特連根拔除,家堡也被夷為平地。

最後要說一點也是最重要的。有兩句流傳千年的話: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歷史與戰爭

《權利的遊戲》裡的分封制跟我國西周的分封制基本上是一樣的,都是層層分封,層層效忠。諸侯都有完整的治權、軍權、經濟權、人事任免權、繼承權,相當於一個獨立的國家,但是都在天子的旗號之下,通常情況下天子比諸侯強。權遊的分封制與西周的分封制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其一、西周的諸侯國同姓居多,異姓居少。根據荀子大師的記載,西周分封諸侯國七十二個,姬姓獨佔五十三個,而權遊裡七大王國的姓各不相同,是七個不同的家族,沒有證據表明他們是同一祖先!

其二、西周的諸侯國根據血緣關係親疏,各個諸侯的等級不同,有公侯伯子男五等,楚國的爵位是子爵,秦國的爵位是伯爵。權遊裡的各個諸侯只有實力的強弱,沒有身份等級的高低。


其三、西周諸侯國的繼承人只能是家族的男丁,女人不能成為國王。權遊裡的瑟曦成了女國王,龍母也成了女國王,熊島的主事人是熊大小姐。


其四、西周的分封制跟宗教沒有關係,所有宗教都從屬於世俗政治。權遊裡則明顯有宗教的色彩,千面神、光明神、先知等等神秘宗教在支配著世俗政治。


大秦鐵鷹劍士

我們能根據史料肯定的是,周天子實行“封建”,不是分封。這兩個是有區別的。就是開溝,然後在溝兩邊種樹,然後在圍起來的地上,立一個王。這個王,在封地裡有完全的財產、人口、制度權利,與周天子的關心,無非就是推行周禮、納貢、出兵。

也就是說,周天子與各封地的王之間,鏈接的紐帶更像一種道德約束。

權利的遊戲,貴族分封,應該是明確的權利義務契約型約束。

中國的分封,具有明確的權利義務關係,應該到漢朝才確立起來。

我自己也不明白,不知道對您是否有用。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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