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條英機等人的最後時刻,每人留下絕筆,行刑當夜燈火通明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於1946年4月29日接受了盟軍最高統帥部國際檢察處對東條英機、廣田弘毅等28名被告的起訴,並於同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東京對這批日本主要戰犯進行了審判。圖為韋伯庭長判定全體被吉有罪。

1948年12月22日,土肥原賢二、松井石根、東條英機、武藤章等人在行刑前數分鐘所留下的絕筆。

1948年12月22日,7名被判處死刑的甲級戰犯被拘禁在巢鴨監獄,行刑當夜燈火通明。

1948年12月22日,行刑當夜,巢鴨監獄的法師花山信勝與辯護人清瀨一郎前往東條英機的家,為東條英機的妻子勝子讀經開示。

1948年12月23日凌晨2時5分,兩輛卡車由巢鴨監獄駛出,載著7名戰犯的棺木,送往橫濱西區久保山火葬場。

圖為日本《每日新聞》報道東京審判宣判結果。

整個審判歷時兩年半有餘,共開庭818次,記錄約48000餘頁,出庭作證的人達419名,書面作證的人有779名,受理證據約4300餘件,判決書長達1213頁,宣讀判決從11月4日一直進行到11月12日,用了近9天的時間,可以說是世界歷史上的最大審判。圖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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