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被執行死刑前的前幾分鐘都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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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了,犯人被執行死刑前無非分二類人:一種是怕得要命,這是絕大多數的;另一種是認罪悔罪後坦然面對,把死當作解脫,這些極個別,往往帶有悲劇性情節。

讓天台觀寧波講一個窮兇極惡分子,張某從小頑劣,手腳不乾淨,十五六歲走上社會,跟了個慣偷闖蕩江湖,經歷豐富,就是淨幹犯法的事,是個三進宮,很是瞭解監獄裡這些事。事情出在八十年代初的一個五一節前,早起的張某在路上發現一名獨自上學的小女生,變態的張某追上去捂嘴後從背後把女孩抱進小樹叢。女孩拼命反抗,張某把她打暈後,摧殘了可憐的小女生。女生醒來後,邊哭邊盯著張某說:我爸爸是警察,會把你抓起來的……張某嚇得一激凌,於是動了殺機,舉起了石頭,砸死了小女孩。案發後,張某消失了。張某這一跑,讓案子拖了十三年未破。

一封沒有詳細寄信人地址的信終於讓案情有了轉機,原來張某這些年躲在江蘇一海邊小鎮,幫人打漁,以為年長日久,事情過去了,就寫了一封信給前女友詢問老家的事,順帶問了那件案子。公安局拿到張某前女友交來的信,馬上趕往江蘇,終於在漁船上抓獲了張某。張某百般抵賴,但在種種證據面前,只有承認,但一見到法官,張某馬上說要檢舉揭發,一副老官司的典型模樣。為此案子又往後拖了三個月,結果證明張某說謊,最後高院核准死刑,但在行刑的最後時刻,張某又故技重演,對在場的法官法警聲稱有重大案子要揭發,平時口若懸河的張某,此刻身體軟癱,嘴裡唸叨的是我要檢舉,我要檢舉。檢舉什麼呢?他說不出來,我想他只有通過這個藉口來苟活幾日吧!但想活命的張某已經遲了!我想說正義來得遲了,但正義終究會來,且從不缺席!



天台觀寧波

犯人被執行死刑前在想什麼?這個問題不好深究。

看下面視頻,腿都嚇軟了,你說他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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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皇冠

從我看過的案例以及研究來看,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種。在得知死刑後,開始接受不了,每天晚上睡不著,總想著方法去如何改變這個結果。總是抱有一絲希望。但是慢慢的,開始反思自己,知道結過無法改變。開始悔恨,開始道歉。對不起家人,對不起受害人。在執行死刑前一天就會徹底接受了結果,開始平靜。回提出一些要求,獄警會盡量滿足犯人。比如,抽點菸和喝點酒等。女死刑犯會要求染手指甲等,換上乾淨的衣服等。這時犯人已經知道自己到了盡頭,只想走的安心點。第二種。是臨死之前都在畏懼,一直害怕死,臨死之前一直不接受。瘋狂的反抗。砸東西,摔東西等。早之前槍斃時,他們多數腿站不起來,也無法正常跪著。並且很多人大哭。甚至有些人,一槍打不死,還會再來一槍。這種人多數會喊冤枉。

第三種。一直很淡定。這種人心理素質很強。一般是作惡多端的人,要麼是大毒販,還有一種是像復旦投毒案林森浩這樣的。他們死前已經很清楚自己的結果。他們已經接受。他們死之前會很平靜,會不斷反思自己,但是不會做出很多不冷靜的舉動。這種人很少見。


做好事的怪獸

剛看到這個問題,我親歷過幾次死刑執行現場,雖然沒有與死刑犯直接對話,但從他們的表情也似乎可以讀出點什麼。

學校剛畢業,我執行了幾次死刑犯執行前的拍照工作,為保證死刑執行萬無一失,對死刑犯執行前後要拍照三次。第一次是從監獄提出死刑犯人,法官向犯人宣佈判決時拍一張,到執行現場執行前再拍一張,執行槍斃後再拍一張屍體照。

多數死刑犯都是面無表情,目光呆滯。但有一次拍照一個女犯,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女犯人三十多歲,當時女犯人都留短髮(男犯人是光頭),當法官對她宣佈判決後,我對她說,你站過來給你拍一張照片,她看了我一眼,用帶著手銬的手,輕輕的理了理額角的頭髮,我在按下快門的一瞬間,感覺她的兩個嘴角微微的向上那麼翹了一下。在那一剎那,我感覺好像她非常的平靜,沒有一點要去死的感覺。後面拍的那兩張就不說了。

洗照片的時候,我特意把那張照片放大,拿給我的同事們看,並說了我當時的感受,看照片後,都說真的不像一個要執行死刑的犯人。

也許她是感到自己該死,也許是感到自己已經完成所要做的事,死不足惜,說不清楚。

剛才我看了幾個回答,就又想多說幾句。像大家想象的被嚇的癱瘓站不起來,大小便失禁,以及大喊大鬧的情況很少。一般的死刑犯都很平靜,因為一個死刑犯,從逮捕到判決執行,這個時間很長,最快也要三個月以上。這期間他們對自己的罪行,都有充分的思想準備。有的真心悔過,有的知道自己罪大惡極死有餘辜。大部分都能平靜的接受。比如,在法官宣佈執行判決時,都能簽署自己的名字,並蓋上手印。那種極端的畢竟很少。


無奈且向上

預備!

槍己經對準了後腦勺稍稍往下的位置,小紅旗已經舉起。這時候,他(她)大小便已經失禁,極度的恐懼與無助己經失去了意識。也許儘可能放大眼球,也可能閉緊已經睜不開的眼皮,本能的把脖子縮進腔子裡。然後,可能聽不到那一聲不敢聽的轟鳴,一頭栽倒在青青的草地上或難看的趴在雪地裡,然後,被套上白口袋,扔在了冰涼的“車裡”。

第二天,草還是那麼青,雪還是那麼白。那個曾經沸沸揚揚一塊地兒,還依舊冬去春來。

這短短的要命的、幾分、幾秒還能想什麼呢……過去、將來、悔恨、慚悔、曾經的我、過去的她、思念……欺盼是一顆臭子兒……或是明天就醒來的一場夢?

沒了,什麼都沒了,什麼都不想了,因為就要死了……別疼……別疼……這輩子……到頭了……

現在,好像執行死刑方式變了。

但最終還是走向死亡,過程可能不痛苦了,但應該還是不會想起什麼,因為恐懼佔據了整個身體,包括已經破碎的心和一個高度充血的頭。

不過,被執行的頭幾天夜裡,“死人”會想很多。特別是見到明早最後一個太陽的夜裡,會想、會說,會突發奇想,更會幻想奇蹟在第二天出現:那就是“活了”“不會死了”。

更有人,也可能是百分之百。幻想看守所被砸漏,突然戰爭打到監舍,或突然地陷天塌,或突然政府大赦天下……

曾經的一個犯人就這麼想的,想了一夜。一會兒哭,一會笑,一會閉目不語,一會兒“精神抖擻”,一會兒“呆若木雞”。弄得負責“守監”的老犯一驚一乍,或跟著“得意”,或跟著流淚……

第二天“早飯”過後,隨著嘈雜和鐐銬遠去的聲音,一切都恢復了平靜,至於他頭天夜裡想了什麼?說了什麼?給這世界留下了什麼?沒人想多說一句,也沒人想起。

不過都清楚:

這個人!沒了!

最後說一句:來到這個世界不容易,何苦為難自己,可別去體驗這最後幾分鐘“槍斃、注射”……善待身邊的每一個人、善待自己。


驍勇34

說說我辦理過的案子中,被判死刑的被告人的心理狀態吧。

多年前,我辦理了一起發生在河北省藁城市的故意傷害案,被告人是飯店老闆的大女兒女婿(飯店老闆有兩個女兒,沒有兒子)。

飯店老闆是平山縣人,不是藁城本地人,飯店在滄石路邊。因為開飯店算飯費跟當地的做汽車修理的老闆發生矛盾,做汽車修理的當地老闆找來二三十號人,在飯店門口毆打飯店老闆。被告人是飯店的廚師,聽到外面打的厲害,就出來看,那幫人有一些就圍住被告人

摁彎腰、拳打腳踢,被告人用隨手拿著的剔骨刀,左右亂揮,沒想到刀子正劃在做汽車修理老闆弟弟的太陽穴上,當時人就倒地,送醫不治身亡。

做汽車修理的老闆弟兄四人,九十年代就趁幾百萬。

這個案子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死刑。

二審時,他的岳父找到我,讓我做被告人的辯護人。

當時我們中國的故意傷害案件,如果被告人沒有非常明顯的從輕情節,一般都是要判處死刑的,緩刑的都極少,而且二審都不開庭,只是進行書面審理。我看了案卷後,為他準備了辯護詞。三次跟河北高院的法官交流案情,以被告人有自衛情節為由,希望高院不要維持被告人的死刑判決,法官堅持以案件中被告人的一句話“我對得起她家了”,說明被告人本來就有殺人的故意,反反覆覆,也沒有做通法官的工作。被告人的岳父答應準備一些費用,但一直未有結果。最終河北高院維持了被告人的死刑判決。

拿到判決後,我去會見被告人,我問他,為什麼說了這樣一句話。被告人平靜的說,事發當時沒有其他想法,就是被人毆打反抗,碰巧刺中被害人要害。在公安部門提審時,自己說的這句話,是這些年積累的一個心情吧。

被告人家裡貧窮,結婚後就在岳父開的飯店裡做廚師,在家裡是很沒有地位的,女方一直認為被告人欠著她家,話裡話外就表達出來。飯店老闆對被告人也是頤指氣使。

我後來想,被告人被判處死刑,他自己認為自己的行為償還了這些年他岳父收留他的一份情,他面對死刑判決沒有太多的悲哀,平靜的接受了。

被告人被判死刑後,想的是自己解脫了,不要再去過壓抑的生活了。

說被告人在想什麼,大概是哀莫大於心死吧。自己寄希望於生,又不願過卑微的生活,在他心理,應該是覺得自己無路可走吧。

這個案件過後,我對一個家庭中一方自持優越、欺凌另一方的,都非常反感。


郭廣吉律師

大腦在極度的恐懼和壓力下往往會啟動自我保護機制,自覺迴避和抵制外部信息,儘量不去思考。大部分死刑犯在死刑前幾分鐘大多精神恍惚,腦袋空白,任人擺佈,不會有太激烈的情緒。用執行人員的話說,很聽話,很配合。

大一軍訓時,我們教官是武警,參與過多次死刑執行,用他自己的話說,手上沾過死刑犯血。據他說,執行死刑時槍直接抵著死刑犯後腦勺,子彈從後腦射入,從中口射出。因此,在開槍前,他們都會善意提醒犯人張開口。因為如果是閉著嘴的話,子彈會把整個面部都彈花,死相很難看。一般死刑犯都會配合的,有人還會說謝謝,不配合的很少……

還有一個法官朋友,以前在中院做法警,參與過多次死刑執行。死刑犯在槍響前,兩邊會有兩個法警扶著,避免他們亂動亂晃或拼命掙扎,導致開槍不準,而他的工作就是執行前扶死刑犯跪好。他說,第一次執行時,因為沒有經驗,躲閃不急,被濺了一身血,回去把衣服丟了,幾天沒吃好飯。以後就有經驗了,眼睛盯著揮旗的,小旗舉起,他們立馬閃,旗落槍響,一氣呵成。問有沒有一槍不死,補槍的,他說有,但很少。補槍時直接抵著腦殼,一槍下去半個腦瓜子都沒了,腦漿迸裂,很噁心……

2013年我一個當事人被執行死刑,我去看守所幫其領遺物,當時所長接待了我們,問執行時該當事人怕不怕,所長沒有直接回答,只是將他在登記薄上寫的最後四個字指給我們看,總共四個字“無錢無物”,但僅僅是“無”的第一橫,寫了不下八筆,完全是抖出來的……後來他父親問,死前都吃了點什麼?所長說前一天中午要吃燒烤,給他買了各種肉串;晚上說想吃點蔬的,就給他準備了蔬菜和水果;執行的那天早上說想吃碗麵,買了,但只吃了兩口……據負責看管的看守說,執行的前一天下午,將他從大號裡提出來單獨關押,他突然情緒失控,竭斯底裡 ,要看守救救他,問看守有什麼辦法可以活下來,看守勸他想開點……

後來遇到監刑的法官,問起執行時他是不是非常害怕,法官說那次執行的一批他年齡最小,確實比其它犯人緊張,不過整的還好,那年他24歲。


胡延美律師

死刑犯在人生的最後幾分鐘裡,腦海已經被恐懼填滿,那還有餘力想其他的?

我上大學的時候,我的刑事訴訟法老師曾經給我們看過一部關於死刑的紀錄片,裡面講述了四個死刑犯的心路歷程。這部紀錄片採取實地拍攝和一對一採訪的模式,應該說是非常真實的。

其中有一幕情形是,在把犯人押赴刑場之前,長官會進行簡短訓話,其中特別提到:“一會兒把犯人押赴刑場,攙扶手的任務是最重的。”


為什麼攙扶手的任務是最重的呢?我們老師也特別提到這一點,他解釋說是因為死刑犯被押赴刑場時已經被嚇得六神無主、魂飛天外了,身體就是一攤軟肉,所以攙扶手摻著他就非常吃力。所以攙扶手的任務是最重的。

這麼看來,死刑犯臨死前幾分鐘,腦海裡除了深不見底的恐懼,真的就再也沒有多餘位置想其他的了。


冰焰

說實話,死刑犯臨刑前幾分鐘怎麼想的,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研究罪犯心理學的人想知道死刑犯的心理活動,可惜不能親臨現場;而在現場的人,只想早點結束任務,早點擺脫這灰暗的過程。隨著死刑執行完畢,死刑犯他們的生命也就殞消湮滅,一切都隨風飄散,一切死無對證,誰也不知道他們想什麼了!

當然,不排除像古代戲劇裡那樣,臨刑前一刻,突然有聖旨,刀下留人,僥倖逃脫一死,這樣的人絕對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不過這種情況,幾無可能,所以也只會在戲劇中出現。

所以,筆者跟其他人一樣,也只能道聽途說和以己度人的想當然。

除了一心想死的,筆者估計世上這樣的人也沒有幾個,畢竟“螻蟻尚且知道偷生”,何況人呢?所以,死刑犯在知道死刑複核通過之後,基本上就奔潰了,恐懼、絕望、抓狂,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想喊想叫……可是說什麼都遲了,說什麼也沒有用了,在情緒發洩之後,就是平靜,心如死灰地等待著最終命運的到來! 過了幾分鐘,又繼續發作,然後重複往返,這樣不斷持續。

最終事件的高潮就是臨刑前,人已神思恍惚,形同行屍走肉,有的人真的是嚇得屁滾尿流。心中所思所想就是害怕,不想死,這一切都在注射或者開槍後結束,罪惡的一生也結束了!


打虎拍蠅

有個系統內部的朋友,我們經常一起聊天,他給我們分享了一些他的見聞,我分享給大家。


他從事這個行業20多年了,算是老人,什麼大風大浪基本都見過。他見過有的人在被宣判的時候就嚇得屎尿都流出來的,也見過面對死亡一句話沒有的,異常淡定的。總之千奇百怪什麼樣子的都有,但是關於犯人被執行死刑前想些什麼,這一點除了自己願意跟民警說之外,其他的都埋在心裡了,或許他人一輩子也不知道這些人想什麼。但這裡有幾個例子可以分享:

有個女死刑犯,不說她犯罪的原因了。她知道自己死的時候,還比較淡定。但是真正面臨死亡的時候,開始哭,簡直就是要把一輩子的淚水都哭出來,特別傷心,但是沒辦法,犯法了就要承擔責任。不管是否後悔了。最後都是由他人架著走的。可見人真的害怕起來,手腳是不聽使喚的。


因此在臨行刑之前的幾天,犯人就有可能有突然發瘋一般的行為。倒不是真的瘋了,而是他知道自己不久於人世,這是他最後幾天了,他開始後悔,後悔自己為什麼做出蠢事。後悔愧對自己的父母妻兒,開始自殘,開始自我反省。這時候若是有機會,他一定能痛改前非,但是不可能了。有些事做了,就回不去了。所以當他悔過之後又不能有所改變,人的精神就崩潰了。但是這些又不得不接受,這就出現了人精神問題或者呆傻的問題了。


所以,千萬別因一時的衝動做出可怕的事情,那樣就不可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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