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體育比賽中,如果運動員賭博買自己贏,那還算不算打假球?

孔小惠

是不是打假球有待商榷,但肯定屬於賭球行為。只要存在賭球,原則上就是不允許的,尤其是職業球員參與賭球,肯定是要被禁止的。

可以參考2016年德米凱利斯因為買足彩被罰款的例子。德米凱利斯當時身為曼城球員,但是屢屢投注足彩,雖說沒有被調查出操縱比賽的行為,但是最終被英足總罰款並警告。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德米凱利斯購買的足彩中並沒有涉及曼城的比賽,但就算買其他球隊也是不行的。如果當時官方調查出德米凱利斯買過曼城的比賽,那麼問題就更大了。

舉個例子,我買自己球隊贏球,但是買的是比分,我們隊3-1贏球我可以全贏。比賽中我們隊3-0領先,這時候我自擺烏龍,比分正好3-1。那麼,這算不算假球?當然,烏龍這種事可以說成是意外,但是牽涉到我買足彩、押注這件事,就不那麼簡單了。即使最後沒查出什麼違法問題,但這麼蹊蹺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如果真有球員這麼幹了,對他的名譽肯定也是個巨大的打擊。

所以,不管買什麼彩,職業球員作為公眾人物,最好還是別碰。就像上面說的英超,球員一律不準投注足球比賽,而且比賽範圍不僅僅限於英超。中國雖然在這一方面還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但是看看之前反黑掃賭的力度,普通的職業球員最好還是對彩票敬而遠之。

印象中,歷史上好像還沒有過類似的事情,畢竟這種行為有些賤,萬一被曝光影響不好。而且,職業球員賭球,很少有買本隊贏的,因為不好操作;真有賭球的勇氣,強隊一般都買自己輸,弱隊買自己輸幾個,那樣才等利益最大化,否則,去踩那根賭球的紅線幹嘛?


菱鏡頭

首先要說明,即使在很多博彩行業合法的地方,有關博彩的話題依然也會非常敏感,為了不讓博彩問題觸及到社會輿論、傳統文化和公民普遍價值觀的敏感部分,所以政府在監管的時候總是對博彩行業非常謹慎、非常嚴格的,這是大背景。


然後想明確一下“打假球”的定義,作為職業(由僱傭方支付收入)的球員,不僅要對比賽結果負責,同樣要對自己的職業道德負責,而職業道德中就包括了所有職業通用的一條準則——不利用職業便利取得的重大內幕消息為個人牟利,如果違反這一條同樣應該被視為違反職業道德,雖然不是我們大家熟知意義上的“打假球”,但是跟“打假球”一樣都是違反道德的行為。


英非聯球隊薩頓門將韋恩·肖因為在賽前吃餡餅被俱樂部解約,因為賽前有博彩公司開過過“韋恩·肖會在賽前吃餡餅”的賠率,博彩委員會事後進行調查,認為韋恩·肖涉嫌參與博彩。


相信說道這大家已經差不多明白了,職業球員只要在博彩中下注比賽,無論是買哪一方輸贏,都是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在足球職業化更成熟的國家和地區,這甚至是違反行業規則,甚至是違法的行為),這種行為應該像打假球一樣遭到相應懲罰。


在判斷是否通過內幕消息獲利時,國際上的法院通常會遵守MNPI原則(主要應用的範圍是大家都懂得的金融領域),即非公開的、重大消息。判斷是否是重大消息的依據有兩條,一個是消息本身是否會直接影響比賽結果,這一點大家都明白我就不多介紹了;另一個判斷標準就是消息來源是否是關鍵人員。


英足總2014年的全球禁彩令,曾引起全球關注


舉個栗子:

我聽朋友(非職業足球從業者)說A隊的核心受傷沒有辦法出場,下注買了B贏,贏了好多錢,我是不違法的;

我是職業球員,路過對方更衣室的時候聽說X核心不能出場,於是我在對方首發名單公開前買了自己隊贏,贏了好多錢,我就會被判刑(在職業化和法律都相對健全的國家)。


而對於職業球員來說,他們能獲取到大量的公開渠道無法獲取的消息,而這些信息很大程度可以直接影響比賽結果,而對於大多數沒有辦法得知這些結果的彩民來說這樣是不公平的,因為職業球員這樣是在採用不正當的手段和職務之便牟利,所以在足球發達國家和地區,球員是被禁止參與任何形式的下注的。


在2014年英足總甚至出臺了史上最嚴禁彩令:英格蘭第1-第8級聯賽的所有球隊僱員及其親屬和朋友,禁止下注全球範圍內的任何足球比賽。


職業球員在博彩中下注不應該算是打假球,但同樣是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應該被明令禁止並有相應的違規處罰措施。


伊恩快跑

至於題主說的“買自己贏”,算不算假球,這個問題就非常模糊了。假球的定義是受外界因素干擾,違背公平競賽精神,比賽中弄虛作假的行為。

一名球員賭博買自己贏,並不意味著他會在比賽中放水,甚至他還可能加倍努力以求得有利於自己的結果,所以這個和假球並沒有太多卵關係。

這裡講個比較有意思的例子

英國《每日郵報》在2013年報道,6名英格蘭低級別聯賽球員因為賭球在週日被警方逮捕,這其中包括了曾效力過英超的布萊克本射手DJ-坎貝爾,以及曾在中超天津泰達效力過的阿克波-索傑。據悉,這6名球員,因在比賽中下注自己會吃牌,而收益數萬英鎊。 一場比賽中,坎貝爾在毫無必要的情況下飛鏟對手,這就是為了自己獲利而踢的“假球”。


正品足球

呵呵,這個問題有意思,當然不能算是自己打假球,因為體育比賽就是獲勝為第一目的的。

很少有運動員買自己贏,他們都在買自己輸,輸比贏是好做到的。因此,國際上的假球都是輸球為表現形式的。中國足球運動員馬明宇自爆在世界盃期間買了球,當時他看到博彩公司巴西讓中國隊四球,他氣不過買了中國隊。賭球對於中國運動員來說都是禁區,這個問題都是要回避的,馬兒這麼說,也說明了一個問題,中國球員是懂盤口知道這裡面的奧秘的。運動員不能參與博彩,這是一個聯賽的基本要求。不過,因為目前中國的聯賽,以及CBA比賽都存在被博彩公司開盤的情況,這都是賽事組織者無法控制的。在英國球員本認不能參與足球博彩,甚至連他們的直系親屬都不可以參與。不過,在目前在我國相關的規定還不清晰。


球哄哄

買自己贏算什麼打假球,要贏錢就必須全力以赴,就算不賭博,那也要全力以赴吧,這不是很正常的比賽精神嗎;只有買自己輸,然後故意放水輸球,那才是真正的打假球。

題主的題目有問題,職業運動員是禁止賭博的,一旦被發現就是嚴重的違禁行為;但是就買自己贏的情形,並不是打假球,因為要贏錢就必須贏比賽,就必須認真,這就不是打假球了。


無極鍵聖

運動員賭博買自己贏,這是絕對不允許的。雖然買的是自己贏,意味著想要贏錢,就必須拼盡全力,似乎不存在打假球的行為,但是職業運動員,尤其是比賽的直接參與方,是不允許購買任何與自己所在球隊有關的彩票,哪怕自己沒有上場,也不許購買。不但自己不能購買,自己的直系親屬也不能購買,否則一旦被查到,會惹上大麻煩。


英俊的德羅巴

應該鼓勵。並且獎勵,而且要賠的更多。就是如果他輸了。他陪的錢,要超過輸的賠率。讓贏變成一種拼命。不過這只是說說,賭本來就是利用人的貪。和弱點,想規範不可能。看的到的明,看不到的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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