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碰瓷党”新招层出不穷。阿军、阿强与阿锋(另案处理)组成“碰瓷团伙”,利用玻璃球砸车,故意制造事故假象,以言语相威胁,谎称自己为赌场老大手下,敲诈勒索被害人钱财。近日,龙门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敲诈勒索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阿军、阿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阿军、阿强与阿锋曾在网上看到过一个用玻璃球砸车的“碰瓷”视频。他们发现,撞车的时候用玻璃球砸一下对方的车,对方就会感觉有声音,以为发生事故。三人还特地购买了30多个玻璃球用来作案。
去年8月5日,三人租了一辆黑色雷克萨斯小汽车,并将事先购买的已损坏的后视镜替换到用于作案的小车上,然后驾驶该车在广河高速上寻找作案目标。当日11时许,三人一路尾随被害人张某,当行驶至广河高速公路龙门路段时,阿锋见张某驾车变道,便驾车加速靠近并轻微刮碰张某驾驶的车辆,同时阿强使用事先准备好的玻璃球砸向张某的车辆,制造事故声响。
双方车辆停靠应急车道后,阿军、阿强以后视镜被撞烂为由,要求张某现场赔钱,并通过语言威胁如不赔钱便通知他人前来,将对其人身安全不利。阿军供述称:“我对这个奔驰车主说我们老大是开赌场的,并恐吓他如果不给钱就叫老大过来。”
天网恢恢,同年9月7日,公安民警将被告人阿军、阿强抓获归案。在今年3月13日,被告人阿军、阿强与被害人张某达成刑事谅解协议。龙门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阿军、阿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陈骁鹏 邹坤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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