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意見”到底“保留”在哪裡呢?

“保留意見”到底“保留”在哪裡呢?

提出保留意見,通常出於三種情況:缺乏一貫性;存在重大的不確定性;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有所懷疑。

(1)一貫性。如果一家公司變更了以前年度一直使用的會計原則,審計報告必須在“強調事項段”或“保留意見”中專列一段予以說明。例如,在強調事項中註明,“某公司在某年變更了計提折舊的方法”。

(2)不確定性。有時某個重大的不確定性事件(例如一項未決訴訟)最終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但該事件最終結果尚未出來,這時就需對該類事件予以特別關注,並描述出該不確定性事件的性質。

(3)持續經營懷疑。所有的財務報表都是以公司持續經營為前提的。如果審計人員對持續經營存在懷疑,如有的已連續虧損數年,有的已資不抵債,還有的主要業務已處於停產狀態,等等,那就必須在保留意見中予以列示,並且對為什麼會產生持續經營懷疑的某些重要細節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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