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安全防範提示」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

1、發現火災迅速撥打119或110報警。公安消防部隊救火不收錢,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後,每個公民都有義務打電話報警;報警時要講清著火的樓房名稱、地址、著火物、報警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報警後派人到門口或路口等候消防車。但對謊報火警和險情者將依法處理。

2、火勢不大時,要抓住有利時機滅火,用滅火器、清水、溼被等將火撲滅,同時大聲呼救,通知旁人支援和報警。

3、人多火大時要及時組織疏散逃跑,切勿貪戀財物。

4、向外呼救,讓外界知道有人困身火海。

5、樓層下方著火、樓梯被火封死時,關閉與火房相連的所有門窗,減緩火勢蔓延,同時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向樓頂陽臺上的安全地帶轉移,並向外發出求救信號。

6、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

7、被火圍困,防煙至關重要,火災遇難者多為濃煙窒息致死。用溼的被褥、衣物等堵住門縫,防止濃煙灌入,並不斷潑水降溫。

8、淋溼全身,用溼棉被、衣物披裹身體,用溼毛巾捂住口鼻衝出火場。要彎腰貼近地面走,以呼吸地面尚未汙染的空氣。

9、樓層不高,或萬不得已時,要跳樓逃生:將床墊、棉胎、沙發等軟物選點扔下樓,再對準跳下,跳樓時一定要腳先著地。最好找到繩子、窗簾或被單撕成條狀連接成繩索拴牢在門框上,蕩至鄰近建築或下滑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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