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一系列举措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歪风加以整治,取得一定效果。然而,数据警示我们,时至今日,大办婚丧喜庆问题仍面临较大的反弹压力——今年前4个月,全国共查处大办婚丧喜庆问题1518个,处理180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上升。综合各地通报的典型案例看,虽然大操大办仍以原有表现为主,但隐形变异趋势明显,出现了一些更迂回的方式、更隐蔽的手段,亟待引起重视。
变着花样操办
——化整为零,多次操办。一些党员干部为了避免宴席的规模超过规定,挖空心思按不同类别分开请客,在不同时间进行操办。如2017年10月,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任光辉向组织报备称拟于11月5日为女儿操办婚宴18桌,宴请180人,但在实际宴请过程中,却采取提前、分批的方式先后4次共设宴34桌、宴请300余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1.64万元,并安排其单位工作人员从事婚宴服务工作,且事后向组织提供虚假宴请名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亲朋出面,退居幕后。有的党员干部担心身份暴露,自己隐身不出面,安排或者默认由非党员干部的亲属、朋友等人代理操办、代收礼金。如贵州省赤水市官渡镇五里村党支部书记王明江为了让自己的五十岁“寿宴”办得隐蔽,花费了不少心思:由妻子出面在酒楼操办,本人不到场;不在现场登记礼金,由2名侄儿在家中收取……最终王明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阴阳报备,暗度陈仓。不少地方规定,党员干部应当在事前或事后向组织如实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但一些党员干部却企图瞒天过海。如2018年1月,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石坝村党支部书记黄绣钧向靖民镇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为儿子举办婚宴,申报婚宴40桌,实际设宴118桌,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05万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异地操办,掩人耳目。为了“逃离”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党员干部采取异地设宴的方式大操大办。2017年5月,陕西有色集团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国平分别在江苏泰州和西安两地操办女儿婚宴,期间违规收受同事及下属礼金3.2万元,并使用服务对象车辆,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打“时间差”,错峰办席。有的党员干部为了降低“风险”,专门避开重要节点或者办席高峰期操办酒席。如2017年8月2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倩在女儿尚未被大学录取情况下,即在某饭店举办学子宴,共摆设酒席6桌,宴请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等41人,并收受礼金1.28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挡不住“红包”的诱惑
禁令之下,一些党员干部仍然想方设法顶风违规办宴,客观上可能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裹挟,主观上还是因为心存侥幸:
有的把办宴看成“零存整取”——“一些党员干部家里十多年没有办过宴,但每年送出去七八千元,感觉很吃亏,总得想个办法补回来。”中央党校党建原理教研室副主任强舸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使得一些党员干部没机会收回之前送出去的礼钱,心理上有落差,希望借办宴之机“挽回损失”。
有的趁机搞“权力兑现”——“在工作岗位上认识的大小老板不在少数,再过几年就退休了,何不借乔迁之喜捞一笔?”浙江省云和县国税局干部叶杨青相信“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希望借办宴之机,让管理服务对象“意思意思”。
有的妄图“钻监督的空子”——“挨着规定打‘擦边球’,万一查出来了也就受个警告处分,感觉关系不大。”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某村委会主任白某低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形势,揣着明白装糊涂。
对症下药治“顽疾”
不管是为了面子的大操大办,还是以敛财为目的给违规办宴穿上“马甲”或“隐身衣”,皆越过了纪律的“红线”。如果任其发展,就可能使前期整治违规办宴之风出现反弹,甚至死灰复燃,因此必须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分清猫腻、严加惩处。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放,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结合七、八、九月是办升学宴的高峰,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是办婚宴的高峰等实际情况,重点突击。去年高考刚刚结束,湖北省荆州市纪委即公布了4起违规操办升学宴的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
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人群,以党风带动民风转变。云南省富源县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意见》,管住党员和公职人员,发挥村“两委”干部的示范作用。
将违规操办的新变种纳入负面清单,明令禁止,扎牢制度的笼子。针对花样翻新的违规办宴形态,重庆市南川区进一步建立健全配套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办宴种类、天数、桌数、请客范围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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