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陈依、刘群冰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不拒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昭平县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欢迎社会公众向昭平县人民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举报联系电话0774-6681510 (昭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被执行人陈依相片
执行案号:(2017)桂1121执恢9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陈 依
性 别:女
出生日期:1986年10月2日
身份证号:45240219861002****
其户籍所在地: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10号
经常居住地:广西昭平县昭平镇西宁北路88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尚欠金额:87000元及利息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消极执行
失信被执行人刘群冰相片
执行案号:(2017)桂1121执恢9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刘群冰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80年3月5日
身份证号:45242419800305****
其户籍所在地:广西昭平县昭平镇西宁北路88号
经常居住地:广西昭平县昭平镇西宁北路88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尚欠金额:87000元及利息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消极执行
案件详情:被执行人陈依、刘群冰系夫妻关系,因需资金周转向申请人林振杰借款87000元。上述款项经昭平县人民法院生效的(2011)昭民一初字第11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由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但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74-6681510 6685505
联系人:莫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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