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广州】
将每周推出一篇
“投资广州专家库文集”内容
分享各行业领域专家
对广州投资促进工作的建言献策
投
资
广
州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杨大飞
以法律角度推进
广州招商引资工作的建议
粤港澳大湾区,是继美国纽约湾区、美国旧金山湾区、日本东京湾区之后的世界第四大湾区。与上述三大世界公认的大湾区相似,广州所在的粤港澳地区同样拥有交通便利、产业高度协同、经济总量大的发展优势。而广州作为珠三角地区唯一的国家中心城市,又享有“千年商都”的美誉,如何发挥自身优势推进广州的招商引资工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集金融、贸易、创新、协同为一体的世界级城市群,主要有以下三点建议。
一、营造平等公正、开放包容的投资环境可增强外商投资信心,于粤港澳大湾区而言,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应首要解决法律适用冲突问题。因此推进广州市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招商引资工作,需要全国人大与港澳地区构建“一国两制”为前提的经济合作法律框架,制定《区际法律适用法》,使不同法域的企业发生经济纠纷时有法可依。而广州是省主要政府部门及法规、规章制定机构的集聚地,政策实施效率及传导效率高,广州可利用作为省行政中心的优势,加强区际法律适用相关行政法规及规章的制定及完善,同时保持政策适用的稳定性及持久性,为构建稳定和谐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保驾护航。
三、构建公平开放的投资环境需要一个冲破时空限制,粤港澳三地均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而广州南沙区设有国际仲裁中心,是由广州仲裁委员会、香港、澳门地区的仲裁机构及法律专家共同组建设立的非盈利性的国际商事仲裁平台,当事人可自由选择粤港澳三地的仲裁规则、仲裁员及仲裁语言参与仲裁,仲裁机制与解决粤港澳三地贸易纠纷契合度较高。因此广州可利用国际仲裁中心的地缘优势,加强完善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机制,为推进招商引资注入新动力。
“投资广州专家库文集”往期回顾
閱讀更多 投資廣州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