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整改耍“小聰明” 套取公款“補償”個人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通報了靈武市社保局套取資金支付公務接待費問題,該局局長張立和副局長王梅玲因為“拆東牆補西牆”應付整改,受到嚴肅處理。

幾個筆跡相同的簽名

事情要從2017年9月說起。當月,靈武市紀委收到一封有關市社保局副局長王梅玲的信訪舉報,反映其在組織編印社保政策彙編和舉辦社保培訓班時弄虛作假,“實際印刷數量和價格及培訓費用與報銷發票不符”。市紀委隨即開展調查。

為了不洩露核查方向,工作人員調取了該單位近兩年的財務憑證,並在核查憑證時發現了蛛絲馬跡。“這幾個驗收人的簽字感覺像同一個人寫的,而且在本地有印刷廠的情況下,為什麼要捨近求遠到其他縣區去印刷?”帶著疑問,工作人員到印刷公司走訪調查。

“我們去送書的時候,好像也沒有人驗收,具體印了多少,記不太清楚了。”面對工作人員的提問,印刷公司負責人閃爍其詞。

“沒有人驗收,怎麼會有幾個驗收人的簽名,而且字跡還那麼相似?交付印製時間不長,怎麼會連大概多少冊都記不得了?”憑藉長期辦案經驗,工作人員認為其中肯定有問題。他們調取了印刷公司出貨詳單,並把印製成品拿到幾家大的印刷公司估價。

“我們調取了社保局支付明細,社保政策彙編共印製600本,合同價每本90元,共支付印刷公司5.4萬元”;

“我們調查了印刷廠提供的實際印刷數量,實際交付社保局印製成品共500本”;

“我們拿著印製成品去了幾家同等規模的印刷公司詢價,市場價應為80元左右,合同價明顯偏高”。

在辦案人員碰頭會上,隨著各組人員彙報的工作進展,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只給8個人發的“特別補助”

在固定好外圍證據後,市紀委工作人員與相關人員開始談話核實。

“在談話過程中,王梅玲主動講了事情的經過。”市紀委辦案人員說,借社保局編印政策彙編之機,王梅玲從中套取資金1.15萬元,並以補助的形式將這些錢發給了局裡的8名工作人員。

案情簡單,當事人交代問題也很“痛快”,本來可以順利結案了,但細心的辦案人員在拿到資金髮放明細後,又有了新的疑問,“套取資金1.15萬元,為什麼只發給了這8個人?而這8個人,雖然都是領導幹部,但每人拿到的都不一樣。”

“能講講錢是根據什麼發給大家的嗎?”辦案人員再次找到王梅玲。

“沒什麼根據,就是平均分一點。”王梅玲含糊地回答。

“為什麼就只有這8個人分?而且分的數額還不一樣多?”當辦案人員甩出這一串問題後,王梅玲低頭不語。

“這個案子不會這麼簡單。”辦案人員稍加思索後,開始耐心地給王梅玲做思想工作。漸漸的,她卸下了思想負擔,講出了原因。

一案牽出另一案

原來,2017年4月,靈武市紀委下發《關於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巡察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督查通報》,對巡察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在全市範圍內進行通報,並要求各單位開展自查。市社保局在自查中發現,本單位存在違規支付公務接待費13371元的問題,需要整改。

因公務接待費已經無法追回,時任市社保局局長張立召開會議,給經手接待費的8人做“思想工作”,讓他們先行退繳費用,後期單位設法“予以補償”。

會後張立要求王梅玲想辦法從其他支出裡“挪出來些”發給退繳費用的工作人員,王梅玲想出了利用職務便利編造“陰陽合同”的辦法。經查,社保局編印政策彙編,簽訂合同為每本價格90元,印製600本,實際上王梅玲與印刷公司商定每本價格85元,印製500本。如此套取的1.15萬元資金,由印刷公司直接交給王梅玲,王梅玲按照張立要求,將其分發給8名之前退繳相關費用的人員。

靈武市紀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決定給予張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王梅玲黨內警告處分,並在全市範圍內進行通報,1.15萬元違紀資金全部上繳。

“違規接待已是錯,套取公款補償個人更是錯上加錯。表面看起來有查有改有退款,背後卻是偷樑換柱、暗度陳倉,用表演的形式應付整改。”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來不得半點虛假,無論是誰,在黨紀黨規面前耍小聰明,終究都要栽跟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