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鲍师傅”商标侵权的七个问题

事件背景

问题1:“鲍师傅”的当事人称他们并没有自己的官网,那么现在网上出现的大量的带有“鲍师傅”字样的网站,这些网站是合法的么?如果说违法了,那违反的是什么规定呢?

律师解答:

首先,现在在网上注册一个网站非常容易的。域名也好核下来,只要是之前没有的就可以。所以说如果一个牌子名气很响了,有心人去网上开一个相同的“山寨”网站,不难做到。

但是,如果你的网站经营的项目和别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是完全相同的,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侵犯商标权。

问题2:那么根据我们国家商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如果说“鲍师傅”这个商标一旦注册,其他的企业或者个人还可不可在自己的商标或名称上使用“鲍师傅”这三个字例如:“XX鲍师傅”、“传统鲍师傅”、“鲍师傅联盟”等等。

律师解答:

这个我们要分开来看。

首先说商标,商标是分类注册的,也就是你想用在哪一类商标或者服务上就注册在哪一类商品或者服务上。比如说你想做糕点,那就注册糕点类;我想做律师,我注册在法律服务类;想修车的人就注册在修车那一类。我国商标一共分为四十五个类别,前面的三十四类是商品类,后面十一类是服务类。“鲍师傅”商标是注册在了糕点类,也就是意味着除糕点类外其他种类上依然有可能出现“鲍师傅”。比如说如果有一个“鲍师傅西餐厅”要注册在餐饮类,我觉得是可以的。这是第一,商标的分类注册。

第二,在特定商品类,比如说在糕点类鲍才胜师傅已经注册了“鲍师傅”这三个字,别人再注册金典鲍师傅,北京鲍师傅、大鲍师傅也好,都应该是通不过的,这构成相同或者类似种类商品或者服务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无法通过。

另外,在企业名称类能不能注册含有“鲍师傅”这三个字的公司,这个其实是有可能的,因为商标注册和企业名称注册是两条线。商标注册的时候我们采取分类注册,只要看前面没有人在这一类注册就可以。商标注册是通过全国对比,我国只有一个国家商标局,我们都去那里注册。但是企业名称注册是分省市注册的,市是指直辖市。它掌握的标准是在本省或本直辖市范围之内,前面有没有字号相同、行业相同企业。比如说比对之前有没有“鲍师傅食品公司”或“鲍师傅食品店”。它是由几个部分组成:有区域名称,比如说河北省;有字号,比如说鲍师傅;有行业,比如说食品;有组织形式,比如个体工商户。如果前面已经有相同或者近似的话,就不能再申请注册了;如果前面没有的话,仍然有可能注册去这样一个企业名称,也就是注册成立这样一个公司或个体工商户。

问题3:报道中提到,鲍师傅表示他注册商标较晚。鲍才胜师傅的店于04年左右就开店了,但在14年左右才注册商标,才有了注册商标的意识。假如说在注册商标之前,人家已经起名“鲍师傅”或者注册了“鲍师傅”,那是不是就不算是所谓的山寨了?

律师解答:

其实我觉得他还挺幸运的。幸运在虽然他注册得晚,但是还是注册下来了。很多时候是你晚一步,就被别人注册了。

根据现行的商标法,商标被别人抢先注册了,你就只能在原有的规模基础上使用。比如说想要继续开分店扩大规模,那就不可以了。但是因为你已经先用了很长时间了,所以你可以在原有的范围之内使用。但是别人就可以去开分店去扩大规模了,就相当于你经营的很多商誉就归别人了。这是商标注册晚可能会产生的问题。

另外一个情况是,自己虽然注册了,但是之前别人已经用了。比如说你在04年开店,14年注册商标。但在04年到14年之间,别人也姓鲍,人家也做糕点,并在门头上写了“鲍师傅”, 那么即使你注册完商标也不可以禁止之前一直使用“鲍师傅”字样的商家使用,因为人家在你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就开始使用了。这就是,没有商标意识、商标注册晚会产生的后果。所以提醒我们经营者,还是要尽早注册商标。

问题4:如果是其他的经营者去卖“鲍师傅”的产品,但并没有经过“鲍师傅”的许可,也不知道从哪里进的带有“鲍师傅”字号的糕点,这又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比如说,有的说是加盟了,有的是打着“鲍师傅”的旗号去搞培训,这又是什么性质?如果是违法的有什么后果?

律师解答:

如果市面上有销售印有某个商标的商品,别人已经在该商品上注册了商标,就要看这个商品是不是正品。如果是正品的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比如说有人卖奥迪车,只要卖的是正牌子奥迪车,那么奥迪公司只能让他卖,因为奥迪公司无法控制市场。这种情况我们叫商标权的一次用尽原则,即销售一次就不能再管别人卖不卖了。

律师解答:

主要还是要通过权利人自己维权。自己的权利,应当靠自己维护,不能在权利上睡觉。这点上我要提醒师傅鲍才胜,假如他是商标权人,他应主动打假主动维权,去起诉他们让他们停止营业,不然的话他本身是有一些责任的。

问题6:有一些专业人士说在申请商标时是不是应该采取申请一个主商标再加上若干防御性商标这样一个模式来申请,这样更好一些,同时应当也在类似领域进行一些防御商标的申请。那么什么叫所谓的“防御性商标”,什么又叫做“在类似领域注册商标做全品类覆盖”?

律师解答:

这和我们刚才说的商标的分类有关系。我们把法律,或者说是社会生活,又或者是市场经济分成了四十五大类,但是这些类别与类别不是能截然分离的,它们之间总是有些联系,有时候甚至会不断出现新的商品。法律总是滞后的,因为市场总是活跃的,所以只要规定出来就一定是落后的。

比如说,商标注册在了第三十类糕点类,但是还有餐馆类没有被注册,那别人就有可能在餐馆里卖这个商品或者注册相关的餐饮服务商标。所以说在注册的时候,最好把相关类别也注册了。比如说卖方便面的,别人可能会在粉丝类注册同样商标,因为方便粉丝和方便面一般会放在一起卖。所以除了要在主营类注册,旁边相关的几类最好也注册上,而且你的经营范围在未来也可能向这方面扩展。

另外,在注册的时候也可以注册一些意思或者读音近似的词,扩大保护范围。比如“鲍师傅”这个例子,如果把“鲍老师”或其他与“鲍师傅”接近的词语一同注册,可能会扩大保护的范围,这也是我们在注册商标时会经常用到的。

律师解答

从事先的监管来看,我们刚才讲到企业名称和商标之间是两个系统之间,在注册的时候,基本上不会互相考虑。但是在注册企业名称的时候他们会有一个敏感词库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我认为,首先这个词库应该及时更新,对于一些越来越有名的商标在注册企业名称的时候也要进行适当的保护。

另外提醒商标权人,多运用司法的手段,该起诉的时候一定要起诉,不要等着。等着就会泛滥,泛滥到情况严重时就无法做到一时起诉多家,消费者分不清谁是李逵、谁是李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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