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風采」新手「搬遷」日記

「执行风采」新手“搬迁”日记

今年三月,我被借調到執行局辦案。4月2日,局長把我叫到辦公室,交代我有一個案件比較特殊要我認真處理,隨後,她給我介紹案情:被執行人張某某在執行局共有6件案件,標的共計50餘萬元。2016年底,本院依法通過司法網拍處置了他在某小區的住房,扣除抵押權以後,所剩餘的款項不足20萬元。案件進入搬遷階段後,發現由於被執行人離異且下落不明,住房內只有其八十歲母親居住,老太太聲言該房屋是老房子拆遷所得,是她今後養老的唯一財產,現在因為兒子負債被法院處置了,但她到死都不會搬出去,甚至揚言已經在家裡準備了煤氣包,搬遷一直未能成功。多次交涉後,2018年春節前夕,老太太終於表態過完正月十五就搬遷,但要求安置費不能少於8萬元,考慮到案件情況,執行局同意支付安置費6萬元,買房人也同意自願補償2萬元。

春節過後,正月初七一上班,法院聯繫老太太,落實一下搬遷事情,結果卻從申請執行人處得知老太太的兒子也就是被執行人張某某在大年初一酒後意外車禍身亡。老太太失去了唯一的兒子,現在正處在傷心期。考慮到特殊情況,原執行法官決定等一等再去執行。

局長說,這就是案件的情況,現在我交代給你,清明節馬上就到了,你等過了清明以後再去找老太太談,注意方式方法,爭取把這個案件在一兩個月內搬遷完畢,給買房人一個交代。

聽完局長的案情介紹,我當時心裡咯噔一下,一個八十歲的喪子老太太,強制搬遷於心不忍、社會影響也不好,多給安置費債權人也很難交代,拖了這麼久不交付房產也侵犯了買房人的權益。但局長說她相信我,又說這是個鍛鍊的機會,還說如果成功了,通過這樣的一個案件獲得的經驗抵得上辦其他多少個案件,我也不好意思說不呀。於是抱著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傻勁,我答應保證完成任務。

清明節後一上班,我又搬出卷宗研究了案情,想想工作難做,可是態度要好啊,我就主動跑去老太太家,準備先好好勸勸,結果第一次上門就撲空了,老太太不在家,我轉身打聽一下就跑去了其孫女家,跟她孫女談了一會,要到了手機號碼,和老太太聯繫上,約了幾天後來法院協商,我心裡還是很開心的,心裡想能談說明問題不大嘛,可是現實往往很打臉。

幾天後,第一次見到這個老太太,消瘦的身材,佝僂的背影,眼睛高度模糊,聊了一會,和我說,楊法官我是願意搬遷的,不過安置費不能少於10萬,而且要等兒子百日在家裡辦完才能搬,我聽了沒敢答應,只能說我要協調以後才能答覆。

送走老太太,我立刻和買房人聯繫,希望他這一方可以再補償老太太一點,買房人和他老婆一聽說老太太要在家裡辦百日就跳了起來,大聲說,以前一直就是考慮老太太年紀大了可憐才沒有強迫法院強制搬遷,還同意補償她,現在這是他的房子了,老太太在家裡給兒子辦百日多麼不吉利啊。如果這樣,別說加點補償,連之前答應的2萬元也不會給的。

我一聽,這工作是越做越回頭呀,可千萬不能砸在我手上。趕緊勸買房人冷靜冷靜吧,先跟他分析分析買了這個房他是多麼划算,看著心情平復了,再跟他聊老太太是多麼可憐,看著買房人和他老婆態度緩和了很多,再談希望他能加一點補償,我這裡好做工作,儘快搬遷。最後買房人和他老婆商量了一下,跟我明確表示,必須在百日前搬遷,家裡空調等絕不能拆,不能有任何破壞,如果能夠成功,可以考慮增加1萬元補償。我當時心裡覺得又升起了希望。

接下來的半個月戲劇性的事情天天發生,我時時給老太太打電話勸她搬家,她朝我要錢;我常常給買房人打電話勸他讓步,他催我交房。就這樣拉鋸了半個月,毫無進展,我只能再次登門,這一次,我才知道啥叫意想不到控制不了,進了門,值錢的空調、家電統統沒了,只剩白刷刷的牆和老奶奶淡定的笑容,我氣的都想跺腳,可是沒辦法,想想買房人如果知道估計也要氣的不肯給錢了。怎麼辦呢,只能兩邊繼續哄,又從債權人那裡協商安置費增加5千元給老太太,我勸老太太辦百日請客和搬家5千應該夠了,您就提前搬吧。又勸買房人辦不辦百日有什麼影響,只要搬走了就是勝利。

就在這樣的軟磨硬泡下,老太太終於表示安置費9萬5能夠接受,也可以在百日之前搬家,但是必須先拿錢再交房。同時買房人又堅決表示不拿到鑰匙,不能給付補償款。兩邊都是不見兔子不撒鷹的主,誰也不肯再讓步了,怎麼辦呢,只能我去做這個兔子。我和老太太承諾,拿到錢以後當面交鑰匙,和買房人說交完補償款兩小時內和我拿鑰匙。就這樣,5月15日下午,老太太主動清空了房屋,但不肯交鑰匙給我。5月16日上午,剛五點凌晨執行加班結束,八點半收到買房人交的補償款,九點開好發還單,帶著老太太領完現金支票直奔銀行,十點取好錢給老太太存進她存摺以後她才安心得把鑰匙給我,十點半在陳局辦公室順利交付了房屋鑰匙,買房人立刻去看過房以後打電話回來表示了感激。這件搬遷“小事”才終告完成。

其實經過這件事,面對三方利益訴求和一方不能強制執行的對象,能夠順利完成,我很感激領導的支持和信任,也很感激買房人、債權人的一步步讓步。我能理解當事人想通過施壓執行法官滿足自己的利益訴求,也真的希望今後工作中,更多的人能理解執行工作的艱辛。這次搬遷也果真如局長所說給我今後的工作增添了很好的經驗,只是希望執行越來越不難,這樣的搬遷也越少越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