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鶴峰縣法院執結了一起歷經四年多的舊案,也是該院首例涉外執行案件,執行標的額達80萬元。
△申請執行人王某的妻子在法院領取執行款
因經商相識,慷慨借款160萬元
申請執行人王某繫馬來西亞國籍,被執行人蔣某系湖北鶴峰縣人,兩人在經商過程中相識。2010年9月,王某與蔣某達成口頭協議,蔣某向王某借款160萬元人民幣,承諾一週內歸還。借款到期後,蔣某未按期償還,經與王某協商延期至2011年1月15日一次性歸還本息,同時承諾負擔利息10萬元,並向王某出具了借據一份。
借款到期後,蔣某於2010年10月22日償還王某10萬元;2011年1月、3月份共償還3萬元;同年下半年償還9萬元;2012年2月9日償還原告60萬元,剩餘本金78萬元及約定利息10萬元至今未還。
因此,王某訴至法院要求蔣某償還借款本金和負擔約定利息。庭審中,王某表示自願放棄自2011年1月15日至付清借款之日的銀行同期借貸利息。據此,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一拖三“賴”,欠款遲遲未還清
法律文書生效後,蔣某並未按期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立案受理後,因蔣某去向不明,執行一度陷入僵局,後經多方打聽,蔣某在烏魯木齊開有礦業公司,辦案人員於是前往查找線索,可是得到的結果並不樂觀,其開設的公司早已人去樓空,屬於典型的皮包公司,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唯一的收穫就是查到了蔣某的電話。
在執行幹警與其聯繫後,蔣某始終不願意露面解決此事,長期和辦案人員採取拖延戰術,一次一次的約期,一次又一次的失信。
期間,辦案人員將其列入了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發佈了懸賞公告、公安協助對其定位追蹤、以涉嫌拒執罪向公安移送偵查。迫於以上各種壓力,2016年3月2日,蔣某主動來到法院協商處理此事,並在擔保人為其擔保的情況下達成了分期履行協議,該案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案。
可是,蔣某在償還三期欠款共15萬元後就一直未再履行,隨後蔣某及擔保人均玩起失蹤,不再和辦案人員聯繫,這一拖就是幾年。
“烈焰行動”動真格,“老賴”現身把錢還
2018年5月15日,鶴峰縣法院啟動了執行專項活動——“烈焰行動”,重點清理歷年來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案件,該案在恢復執行後,辦案人員除了採取之前的措施外,還引導申請執行人對蔣某涉嫌拒執罪提起自訴。
功夫不負有心人,5月22日,蔣某終於主動撥通了辦案人員的電話,為表達誠意將15萬元匯到了法院專戶,同時希望申請人王某在剩餘部分有所讓步,後經辦案人員從中調解,王某同意放棄利息只要本金,隨後蔣某立即將剩餘的50萬元匯入了法院專戶。
該案的承辦法官在申請人領完執行款後由衷的感嘆:“這個案件我辦了四年多,終於落下帷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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