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馨雪
对于蝴蝶和戴笠的二人的关系比较权威的说法来自军统特务沈醉,他在60年代写了10多万字的材料叫《我所知道的戴笠》,文中说到
“戴笠对蝴蝶可说一见倾心,格外欢喜。他自有了蝴蝶以后,对于玩弄其他女性的兴趣也减少了一些,因为蝴蝶很有一套笼络男人的手段。当时胡的挂名丈夫潘有声很懂得明哲保身之道,自从老婆被戴笠看中而占有之后,他在美人与金钱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决定宁可牺牲老婆,而利用这个机会来发一笔横财。”此外还有“和他(戴笠)同居时间最长久的要算蝴蝶了。从一四三年以后,胡便为他所占据,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他为讨胡的欢心,除了为她修了不少房子外,更在杨家山公馆前面修了一所很考究漂亮的花园……他(戴笠)住在这里时,每天早晚总陪蝴蝶去花园散步,每去便叫增加岗哨,禁止特务们从附近通行和接近,所以蝴蝶和他住在哪里几年,有好多特务都不知道。”回到重庆的蝴蝶已经是1944年10月,一直到1945年秋将近一年的时间,蝴蝶待在了重庆,45年秋之后蝴蝶就返回上海了。蝴蝶和戴笠同居最有可能的就是这一年时间,而且这一年蝴蝶是很不情愿的,迫于戴笠的位高权重而被迫委身于戴笠。蝴蝶在电影界是一位洁身自好的影星,她身边不乏达官显贵,蝴蝶从没来没有依靠自己的美貌和名声下嫁给一个达官显贵从而实现荣华富贵。相反,蝴蝶的两任丈夫都是平民百姓,已经身为人妻的蝴蝶没有必要这么做。
历史军魂
作家张恨水曾这样评价 胡蝶 :“ 胡蝶落落大方,一洗女儿之态,性格深沉、机警、爽利兼而有之,如与《红楼梦》中人相比拟,十分之五六若宝钗,十分之二三若袭人,十分之一二若晴雯。 ”
为什么张恨水如此评价胡蝶呢?因为胡蝶是智慧与美貌并存的女人。她的情商堪比宝钗,胜过袭人。她为人处世坚韧顽强,透着晴雯般坦率。
胡蝶是何许人也?且听有书君给您慢慢道来。
胡蝶于1908年出生在上海,原名胡瑞华。她的父亲是铁路系统任职,因为工作关系,她随父亲在广州过了十几年。直到16岁时,胡蝶才跟父亲返回上海。当时上海有个中华电影学校,她这个满身才艺的美丽少女,很适合走演艺路线。于是她便报考了这所学校。当时演员都很流行取名艺名,她想取名“胡琴”,又觉得不雅,忽然想到了美丽的蝴蝶,自己正好姓胡,就叫“胡蝶”吧。
1933年,有声影片进入我国,胡蝶接拍了第一部有声片《歌女红牡丹》,从此在电影界大放异彩。接下来拍摄了《狂流》《姊妹花》等影片,一时间,好评如潮。被大众评为“民国第一美女”。
民国第一美女胡蝶为什么会被戴笠幽禁了整整三年?
人们都知道古代有“四大美女”,却都只是闻其名不见其人,而胡蝶被称为“民国美女之首”,她把美留在了银幕上,近可观皆其人,远可闻其声。
1、“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影星胡蝶,瞬间红遍了上海滩。她的美与众不同,左脸上有个酒窝,成了她的独有招牌。在她一颦一笑间若隐若现,简直美得不可方物。她不仅美丽动人,而且性格开朗,她喜欢打扮自己。她妆容总是端庄高雅、富有朝气,言谈举止风趣幽默;她穿的旗袍、戴的首饰,都成为影迷们竞相模仿的对象,爱她的人何止影迷呢。
2、“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
与此同时,有个人能力之大,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就是戴笠。戴笠,字雨农,年轻时,在周凤岐部下当过兵。之后来到上海,在最落魄时,得到杜月笙的帮助。又在交易所认识了蒋介石、戴季陶等人。随后追随蒋介石,号称“蒋介石的佩剑”、“中国的盖世太保”、“中国最神秘人物”。
戴笠在落魄之时,有个结发妻子毛氏。是个没有文化的乡下小脚女人。也没有几分姿色,他并不喜欢一个女人。在发迹以后,并没有抛妻弃子,直到妻子病死后,戴笠就在好豪华别墅、好高级轿车、好喝酒、好洗澡的“四好”之上,多了一“好”——好女人。渐渐地,他好色成了尽人皆知的事情。
他在随军统局迁往重庆以前,一次偶尔到电影院看电影。正好看到了胡蝶主演的影片《啼笑姻缘》,看完后,就被胡蝶的美貌和演技深深地吸引了。他当即就说:“要是能娶胡蝶这样的老婆,这辈子也算没有白活啊!就算退一万步讲,如果能跟这个美人共眠一夜,也比在世上赖活20年强啊。”
戴笠当时只是一个小小的特务头目,而胡蝶是个大有名气的影星,他只能说说而已。戴笠以前是个京剧迷,自从看了胡蝶主演的电影后,只要有胡蝶主演的影片上映,他都必看,甚至看了好几遍。
就在戴笠痴迷胡蝶电影时,日军侵略战争开始了,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蒋介石于1937年12月凌晨乘飞机离南京赴武汉,戴笠跟随蒋介石转移,戴笠的“胡蝶梦”也就做不成了。
但是他对胡蝶的爱恋,一直是有增有减。
3、机缘巧合,如愿抱得美人归
胡蝶也已经结婚生子,她的丈夫是洋行的潘有声。日本侵略战争时,她随潘有声到了香港定居,丈夫做生意,她继续拍电影,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很快日军打到了香港,并且日本人逼迫胡蝶出演卖国影片。胡蝶在民族大义面前,坚决拒绝与日本人合作。这样,日本人就不能容忍她的存在。为了抢救演艺界名人,国民党派人专程接胡蝶和梅兰芳去重庆。他们夫妻辗转逃往重庆。胡蝶在逃亡时,带了30多个箱子,里面有夫妻俩多年的积蓄,在途经广州时,竟然全部丢了。胡蝶经济状况不是很好,所以这笔积蓄对她来说十分重要。她找到了杜月笙帮忙追踪财物的下落。
杜月笙想到了戴笠,戴笠一听是胡蝶丢了东西,立即派了一帮军统特务前去广东破案,但一无所获。戴笠一直爱慕胡蝶,为了博得美人开心,戴笠让胡蝶出具财物清单,派人按照清单去国外悉数买齐。亲自派人送给胡蝶,胡蝶看过后,心里什么都明白了。
戴笠对胡蝶夫妇照顾有加,但是因潘有声一直在胡蝶身边,他无从下手。于是就使用调虎离山之计,用给潘有声找财路为由,打发他到滇缅线上运输倒卖货物。
潘有声也是个聪明人,哪里敢得罪戴笠呢。戴笠不惜一切帮助他们找回财物,又特地安排他们一家人搬入曾家岩公馆,还不是因为自己的夫人胡蝶嘛。戴笠手眼通天,自己哪里敢违背他的好意,事到如今自己只好走了。
潘有声走后,戴笠并没有立刻霸占胡蝶。而是每天前来问候。他看出来胡蝶爱吃水果,而战时重庆又没有什么好水果,他派人从新疆空运哈密瓜,送给胡蝶吃。发现胡蝶身体微恙,赶快请来名医,给胡蝶细心调理,并每天很贴心地陪她出去散步。
胡蝶喜欢清净,戴笠就安排胡蝶搬到歌乐山的杨家山公馆居住。沈醉在《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中写到:戴笠在神仙洞修建了一所华丽的公馆,是准备与胡蝶同居时用的。当我随同他和胡蝶一道去看这所房子的工程时,他对胡蝶说:‘我最喜欢这个地方,神仙洞里住神仙眷属。’
4、从此,胡蝶被戴笠“幽禁”长达三年
从1943年以后,胡蝶便被戴笠秘密“幽禁”。开始住在他的城乡公馆里,为讨得胡蝶的欢心,戴笠为她修了几处房子,还在杨家山公馆前面修了一所漂亮的花园,并大约花了一万银元,购买了各种名贵的奇花异草,他又亲自布置设计。(沈醉记载)
在戴笠与胡蝶同居期间,胡蝶说想吃南国的水果,戴笠马上不惜代价,派出飞机从印度空运;胡蝶说不喜欢穿拖鞋,戴笠赶紧派人买了来各式各样的鞋子;胡蝶说杨家山公馆的窗户光线不好,觉得楼前的景物也不别致,戴笠急忙命人专门为她修建一幢花园洋房……(沈醉回忆)
都说胡蝶被戴笠“幽禁”,实际上是二人过着同居生活。而且据沈醉说,胡蝶是戴笠最深爱的女人,自从有了胡蝶,他再也没有拈花惹草,把心思全部放在胡蝶心上。戴笠一直表示此生最大的心愿,就是与胡蝶结为夫妻。据说抗日胜利后,他原本打算让胡蝶跟潘有声离婚,在1946年5月娶胡蝶为妻。
1946年3月,戴笠在执行蒋介石反共事宜时,乘坐的航班遭遇雷雨,辗转几次未能降落,最后飞机在南京近郊撞山燃烧,戴笠连具尸首都没有留下。他带着那个美好的希望走了,如果他活着,可能与胡蝶结婚,并传为一段“佳话”吧。
5、胡蝶浴火重生
随着戴笠的死亡,胡蝶出现在了公众视野,跟丈夫潘有声回到香港,在香港创办企业,生产“蝴蝶牌”热水瓶。六年后,丈夫得癌症去世。
胡蝶没有再嫁,而是重返演艺界,加盟了邵氏电影公司,先后主演了《街童》、《苦儿流浪记》等多部影片。她倾力演戏,与李翰祥合作的电影《后门》,她以高超的演技,获得了第七届亚洲电影节大奖。58岁时,退出影坛,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
胡蝶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她与戴笠这段“孽缘”,一度被传得沸沸扬扬。她在自己的回忆录里,对这段历史只字未提。去世前,只轻叹一声:“蝴蝶要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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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公映的电影《罗曼蒂克消亡史》中,袁泉饰演的吴小姐就是以胡蝶为原型,将这个故事又重复了一遍。
蝴蝶,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滩可谓红极一时,她脸上那对招牌式的酒涡,成了美女的重要标志,而身上穿的旗袍,戴的首饰,都成为大众模仿的对象。那时的胡蝶除了拍电影,还是宣传海报的模特儿,做肥皂香烟的广告时,画里的样子非常美。
她很快嫁给洋行工作的潘有声。抗日战争,潘有声在香港做生意,胡蝶一家人随往,上海失守而他们却在香港过着太平的日子,潘有声工作稳定,业余买马,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命运的改变是从胡蝶的30箱珠宝丢失开始。
戴笠泡胡蝶是1942年的事,胡蝶夫妇从香港逃到了重庆的途中,胡蝶夫妇寄运的30箱财物却在广东东江一喧被劫匪抢了,这是胡蝶夫妇多年的积蓄,对于处在困境中的电影皇后来讲,这是雪上加霜。
戴局长就是这个时候和胡蝶连上线,是胡蝶找上门求戴局长还是戴笠主动为美人请缨,已经不可知,但戴笠开始为胡美人忙前忙后,调动了军统一帮干将前往广东侦破案件。
查了半天,这批财物也没能追回来。
为了求爱,戴局长豁出去了,他干了一件人傻多金的土豪才会干的事儿,按胡蝶开出的丢失珠宝、衣物的清单,让人在国外购置,然后谎称是从土匪手中追回来的,送到了胡蝶手中。
这批财物价值不小,而且是不是自己的东西,胡蝶怎么可能会不清楚,但是她还是接受了戴局长的“美意”,给了军统头子“进攻”的空间。
第一步得手后,戴笠开始下一步动作,胡蝶毕竟是有夫之妇,且丈夫潘有声在身边,再是军统头子戴笠也不可能强抢民国第一天后,于是戴笠又想出了一招,给身为商人的潘有声介绍了几单大生意,让他在滇缅线上倒卖运输货物,最初潘有声也许是没识破戴笠的诡计,也许是不愿开罪权高势重对胡蝶夫妇有庇护之恩的戴局长的美意,也接爱了戴局长的“美意”。潘有声一走,戴笠再也按奈不住强行占有了胡蝶。面对戴笠强大的势力,胡蝶无以反抗,虽痛苦难耐,也只好违心顺从。自此,胡蝶开始了在重庆被幽禁三年的日子。
胡蝶被幽禁的日子看起来还是很富贵的。戴笠为了不让胡蝶对潘有声有负疚感,潘有声一走他就让胡蝶住进杨家山公馆。胡蝶嫌公馆的窗户狭小,楼前景物不好看,戴笠马上派人在公馆前重建别墅。还从印度空运来胡蝶喜欢吃的水果,买来一大堆鞋子让胡蝶选。甚至花费上万的银元弄了个大花园,每天陪胡蝶在花园里散步。
胡蝶不爱戴笠,却被迫与他过起同居生活。这也是胡蝶与阮玲玉的不同,阮玲玉无论与哪个男子在一起都是为了爱,如果没有爱便宁愿自毁自己。胡蝶不,她在被幽禁的日子,在被他强占身体的日子,可以一滴泪也不掉地等待时间来化解这场屈辱。
戴笠对胡蝶说:我今生最大的心愿是与你正式结为夫妻,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不要。
戴笠准备在1946年下旬迎娶胡蝶,这时,他搭乘的飞机遇难,戴笠丧生于此,胡蝶终于结束了被幽禁的日子,重新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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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戴笠囚禁三年,她依然是美丽的胡蝶。
其实在民国灿若繁星的天空下,有一大批美丽的女子值得记录。我喜欢美女,她们优雅迷人,她们摇曳有致,她们穿着旗袍,行走在民国的时空隧道中。相比阮玲玉不堪闲言碎语,留下著名的“人言可畏”四个字自杀(当然,有人说那不是真实的遗书),我更喜欢胡蝶!她美丽不可方物,出演电影竭尽全力,不幸被大魔头戴笠囚禁后,被迫成为他的情妇,却没有轻生,倔强的绽放,等待时机。戴笠死后,胡蝶终于和丈夫逃出重庆。她在自己的自传里,对这段历史一字未提,去世前,只轻叹一声,蝴蝶要飞走了!
1908年,胡蝶出生在上海。她出生的那一天,正值慈禧和光绪先后驾崩。她的父亲在铁路上任职,所以她跟随父亲又到了广州,在广州度过了自己的青少年时期。16岁的胡蝶随着全家返回上海,投考了上海中华电影学校。她原名胡瑞华,曾考虑取艺名“胡琴”,后一想,胡琴胡琴,岂不是任人拉来拉去,不妥。而后灵光一闪,取名胡蝶,谐音“蝴蝶”
1933年,胡蝶出演中国第一部有声片《歌女红牡丹》,大放异彩,后在《狂流》《姊妹花》中接连有出色表现,片子还在东南亚演出,也大获好评。
相比阮玲玉一直在感情的漩涡里挣扎,遇人不淑,自己也优柔寡断的性格,胡蝶清楚自己要什么。她和银行经理潘有声相恋四年后结婚,1937年上海失守后,她和家人避居香港。而后,1942年11月,胡蝶夫妇带着年幼的儿女抵达重庆,她即被国民党军统局局长戴笠控制。
要说戴笠此人,手段极其毒辣,色心使然,让他对胡蝶痴迷不已。据闻,胡蝶在战乱中丢失了几大箱的珠宝,那是她几乎半生的积蓄,都是心爱之物。胡蝶心疼不已,为此事焦虑痛心,戴笠闻之,保证原样奉还。后来,他果然把东西还给胡蝶,却是戴笠自己找人一一配齐了的。
中美合作所内的杨家山公馆,四处都有卫兵把守,密不透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想从这里逃出去,比登天还难。面对军统魔头戴笠,胡蝶有两种选择,一就是去死!二就是接受现实!
人都说,活着其实比死更不容易。想到深爱自己的丈夫和幼儿,胡蝶把眼泪落到了心里。她没有以死抗争,把命丢在这里,而是选择了与戴笠虚与委蛇。
三年的时光,和一个不爱的男人在一起,还得强颜欢笑。曾经贵为电影皇后,在银幕上大放异彩,有万千影迷的爱戴,卸下妆容,有爱自己的丈夫,有自己的小家,这一切恍如隔世。没有人知道胡蝶想了些什么,她将所有的勇气都用来活下来。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戴笠想和胡蝶结婚。他叮嘱胡蝶飞往上海,和潘有声办理离婚手续,正在此时,戴笠因飞机失事死于南京近郊。胡蝶终于重获自由,和潘有声一起离开上海,前往香港。
去香港以后,胡蝶又拍了很多片子。1949年,潘有声去世。1960年,日本第七届亚洲电影节上,胡蝶荣登“亚洲影后”宝座。
1989年,胡蝶因中风并发心脏病在温哥华逝世。
胡蝶在自传中,对戴笠的囚禁一字未提,她死之前,只说,蝴蝶要飞走了。
今朝图说
戴笠霸占胡蝶完全就是假的,为什么有很多人都相信呢? “胡蝶被戴笠霸占”说
1942年,胡蝶自香港返回大陆,途中行李被劫。有谣言称戴笠借着为胡蝶找行李的机会,将参与运作胡蝶一家逃离香港的杨惠敏打入监狱,讨好并霸占了胡蝶。“戴笠霸占影星胡蝶”之说流传极广,但这实际上是一段伪史。
一、“戴笠、胡蝶艳史”流传极广,在民间、学术界均几成定案
坊间关于“戴笠霸占影星胡蝶”的说法,其大致情形及史料源头如下:(1)胡蝶1942年自香港返回大陆,途中行李被劫。戴借着为胡蝶找行李的机会,将参与运作胡蝶一家逃离香港的杨惠敏打入监狱,讨好并霸占了胡蝶。
如军统骨干沈醉1960年被特赦释放后,写下《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声称:抗战时向困守上海四行仓库的孤军献过旗的女童子军杨惠敏,“因有人检举她偷骗胡蝶的行李,被戴笠关起来。”另一军统干部黄康永,也在回忆录中写道:“胡(蝶)告诉他(戴笠)行李丢了,戴因之怀疑为爱国女童军杨惠敏所为,就将她关禁起来,直到抗战结束才放出。杨惠敏者,就是上海抗战时,泅渡苏州河,将青天白日旗悬挂到四行仓库上,支援谢晋元团八百抗日壮士,轰动一时的爱国女性。胡蝶终于来到重庆,为戴笠‘金屋藏娇’于神仙洞公馆。”
杨惠敏本人1969年在台湾出版《八百壮士与我》一书,也曾痛彻心扉地忆及此事。杨惠敏写道:“我营救胡蝶小姐和梅兰芳博士等人,以及一连数次接运吴经熊博士和林森主席的亲属,都是奉命行事。我与胡蝶既不相识,又无冤无仇,我为什么要抢她的行李?何况我并没有与她同船同车,她在路上遭遇抢劫的情形,我怎么会知道?”“可是,当胡蝶小姐从惠州辗转到达重庆以后,她向军统局长戴笠将军报告和哭诉,硬说是我抢了她的行李。人世间之无道义良心,没有比这件事更令人伤心的了!”“我永远不会忘记,当我被胡蝶小姐诬控走进监狱看守所的那一天起,我就失去了所有的一切,包括我的荣誉、前程、和希望。”
(2)戴笠为胡蝶在重庆置办公馆,搞“金屋藏娇”,还利用权力将胡蝶的丈夫潘有声支离重庆。
此说的主要来源,是沈醉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沈醉在书中写道:“戴笠对胡蝶可说一见倾心,格外欢喜。他自有了胡蝶以后,对于玩弄其他女性的兴趣也减少了一些,因为胡蝶很有一套笼络男人的手段。当时胡的挂名丈夫潘有声很懂得明哲保身之道,自从老婆被戴笠看中而占有之后,他在美人与金钱不可得兼的情况下,决定宁可牺牲老婆,而利用这个机会来发一笔横财。他知道不这样做,身上不知什么时候会被手枪穿几个窟窿。当戴笠答应给他一个战时货物运输局专员名义,让他放手去做投机走私生意时,他便长期住在昆明,很少到重庆去和胡蝶会面。抗战胜利后,戴笠还准备叫胡蝶正式和潘有声离婚而与他公开结婚。后来因为他从北平回上海时坐飞机摔死了,潘有声才带着胡蝶去香港当寓公。”“(戴笠)另外在神仙洞修建了一所华丽的公馆,是准备与胡蝶同居时用的。当我随同他和胡蝶一道去看这所房子的工程时,他对胡蝶说:‘我最喜欢这个地方,神仙洞里住神仙眷属。’为了修这所房子,要汽车可以直达门口而不爬坡,他连当时四川最有实力的军阀王陵基的地皮也占了一百多方。……但还不够,因为要绕一个小圈子才能爬上几十公尺去。我一打听,还得经过另外几个人的地皮才能修通。他又亲自写了几封信,叫我去找和成跟行吴晋航先生、大同银行萧振瀛,又向他们要了一些地皮。”“和他同居时间最长久的要算胡蝶了。从1943年以后,胡便为他所占据,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他为讨胡的欢心,除了为她修了不少房子外,更在杨家山公馆前面修了一所很考究漂亮的花园,以近一万银元的代价购买了各种名贵的奇花异卉,经他自己亲手设计布置一番。”
其余如文强等军统旧人,也留下了大致相似的说法。时至今日,在很多严肃的史学著作中,戴笠与胡蝶之间的“艳史”几乎已成定案。如美国学者魏斐德关于戴笠的名作《间谍王》,即依据上述材料(主要是沈醉和黄康永的回忆文字),认定“胡蝶后来在太平洋战争中成了戴笠的情妇”。
二、辟谣:杨惠敏的被捕,与传言中的“戴笠、胡蝶艳史”毫无关系
以上种种回忆文字,构筑起了一桩看似“完整”的“戴笠、胡蝶艳史”。但其实每个细节都经不起史料的推敲。先说胡蝶的行李被劫与杨惠敏的被捕。
(1)杨惠敏带了杜月笙的电报去找胡蝶,胡蝶答应回大后方
杨惠敏当时是军统中人,在日军控制下的香港从事秘密工作。据其晚年回忆,1942年8月,她是带了“杜月笙先生从重庆打来的电报”去找胡蝶的:“我仍然一副小鱼贩的打扮。找到了胡蝶的家以后,我小心翼翼的从后门叫卖小鱼,有个胖胖的老太太出来,她也不知道我是谁?‘我是从重庆来的’,我对老太太开门见山的说。 她表示了惊慌与怀疑。老太太不停的打量着我的身份。”“一会儿,胡蝶小姐亲自出来了 ,她招手请我进屋。胡小姐神态自若,从容的问我一些话,我道明了来意,把杜月笙先生从重庆打来的电报给她看。”“她的个性似乎很爽快,她告诉我,决定即时回到大后方去,与全国军民共赴国难。”“我告诉胡蝶小姐,因为逃难并不等于搬家,每个人最多可携带两件行李,假如行李太多,是没法搬动的。说完,我就走了,因为胡小姐寓所附近,有许多密探,我生怕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杜月笙与戴笠关系密切,曾深度参与军统对在港文化人士的营救工作。早年在上海,杜与胡蝶也有交往。抗战时期,杜曾任“中央赈济委员会常委”,分管第七、第九救济区事务;其中,第七救济区主任陈志皋,是杜的门生,同时也是一位秘密的中共地下党,常驻曲江。杨惠敏前往香港接运难民,正是奉了陈志皋的指令。杨能够拿着“杜月笙先生从重庆打来的电报”去找胡蝶,其缘故在此。胡蝶即时答应返回大后方,让杨惠敏“感到很开心”,因为“我来到胡小姐寓所之前,已在梅兰芳博士那里碰过钉子,梅博士是如此坚决表示不肯到重庆去,而胡蝶小姐却当机立断决定随即动程。”这一细节,可与曾在香港占领军服役、负责战时香港剧艺“统战”工作的和久田幸助的回忆互相作证。据和久田幸助的说法:梅兰芳当时向他表示“想回上海”,他帮梅办理了相关手续;而胡蝶悄悄离港,则让他措手不及,“她在银行的私人保险箱里,存有很多的金子和贵重品,不用说都来不及取出,几乎是身无长物。”
(2)1942年8月,胡蝶的行李在回大陆的中途遭劫;9月,杨惠敏被军统逮捕
关于逃离香港的过程,胡蝶晚年在回忆录中,是如此描述的:“—天清晨,我们全家装作走亲戚的模样,走出了家门。由游击队化装好的人带路,避开人烟稠密的地方。当然,那时的香港也还没有今天的繁荣,香港的发展与繁荣不过是近二十年的事,那时出入过境并不需要什么通行证。两个孩子由游击队安排的人用箩筐挑着,一头一个,我们则步行,整整走了一天,这可说是我自出生以来所走的最多的路程,以致脚底全走起了泡,因为走的是荒野和崎岖的山路,中途曾在路边的小饭馆吃了一餐饭,盘碗都很粗糙,饭菜看来都不怎么样,但我们吃来仍觉非常可口,可见人的味觉也会因环境的改变而改换的。走了一天,总算到达广东省的惠阳,然后由这里坐柴油车到曲江,也叫韶关。把我们护送到惠阳,游击队的任务就算完成,有声交给游击队三千元港币,作为护送的费用,虽然游击队一再说他们很高兴能协助我这样一个有点名气的演员逃离虎口,我们还是请他们收下,作为我们对抗日事业的一点心意。”1942年8月,胡蝶及家人逃离香港抵达广东曲江(韶关),这里是当时广东省府的临时所在地;行李与人分开而行,据说在途中被土匪所劫。同年9月,杨惠敏被军统逮捕。据杨惠敏晚年回忆,军统当时对他的审讯,主要集中于两个个问题:1、“你在罗四维家里,和王明川、赵乐天一起聚餐时,有没有谈到美国飞机击落的事情?”2、“毎一次的审讯,审判官都问到我有没有拿胡蝶的行李”。对第一个问题,杨的回应复:“我没有勾结罗四维和王明川,也没有供给他们情报。”对第二个问题,杨的回复是:“我与胡蝶本不相识,又无冤无仇,我为什么要抢她的行李?何况我并没有与她同船同车,她在路上遭抢劫的情形,我怎么会知道?”杨惠敏晚年称:自己当时“潜意识”认为,第一个问题,只是一种掩护;第二个问题,才是审讯的真实目的——“这一段时间,我已意识到胡蝶的诬控,发生了决定性的作用,对我来说,足以致我于死命。”但杨也承认,国防部对他的“判决书”,“无只字提到胡蝶女士的行李遭抢的情形”。
(3)杨惠敏在港期间,与私自离职经商走私的军统通讯员、香港日本总督顾问、日本宪兵队台湾翻译往来密切
杨惠敏的“潜意识”并不准确。军统对他的审讯,主因并不在胡蝶。这里有必要先介绍一下审判官审问杨惠敏时,所涉及到的几个人物——“在罗四维家里,和王明川、赵乐天一起聚餐时,有没有谈到美国飞机击落的事情?”——的背景。赵乐天曾是军统的“通讯员”,与杨相识时,已经擅自离职。正假冒军统名义,与人经商走私(此种行径犯了戴笠的大忌)。杨或许并不知晓赵已脱离军统。但在回忆录中,杨承认自己曾帮赵托运过两批西药回内地,“至于他赚了多少钱”,杨表示并不清楚。军统在逮捕赵乐天后,查实了其“未经请准长假,乃私自离职赴曲江,与大业公司经理李桐村,联合经商”的罪证。1946年,国防部以“无故离去职役,处有期徒刑一年六月”作为对赵的惩处。再说罗四维和王明川。据杨惠敏的说法,罗四维是杜月笙的门生,时任香港日本总督顾问兼九龙地区派出所副所长,“是潜伏在敌人组织中的我方情报工作人员”;王明川是台湾人,时任日本宪兵队翻译,杨往来粤港间时,曾被王认出身份,但王未拆穿她,并在稍后杨被捕时“偷偷跑来教我撬开窗子逃走”,故杨认为“他是一个爱国份子”。关于罗四维,杨的描述大致准确,但有必要作一些补充:罗四维原名罗集谊,抗战前曾任驻日本北海道函馆领事。抗战爆发后,罗携全家避难香港。期间曾多次向陈布雷汇报其在香港所探知的汪、日情报,并在函电中有“政公转下巨数已收妥,迭蒙厚赐,今后唯有努力图报,以符期许之雅望也”等语。香港沦陷后,“他掩护陶希圣安然入内地,陶叫他要和日本人虚与委蛇,将来总有用处。”巨款馈赠的事实、“迭蒙厚赐”“ 以符期许之雅望”等语,以及与陈布雷、陶希圣的关系,俱显示罗四维当时的身份,虽可算做重庆的情报人员,但并不属于任何组织。这也是军统在逮捕赵乐天和杨惠敏之后,询问他们有无向罗四维和王明川泄露“美国飞机”相关情报的原因所在。
(4)军统讯问杨惠敏有没有对敌伪散布过“美机误被国军飞机击落”之言,与杜立德轰炸东京一事有关
其次,有必要介绍一下审讯中所提到的“美国飞机击落的事情”。1942年4月,杜立德率美军轰炸机自航母起飞,轰炸了东京。空袭完成后,突击队按预定计划,飞往位于浙江的衢州机场。出于保密的需要,美军在具体空袭时间上并没有与中国方面沟通,以致他们飞到中国沿海时,机场没能提供导航。在中国境内跳伞的飞行员,有62人被中国军民所救,5人死亡、8人被日军俘虏。杨惠敏所提到的审判官一再讯问她“在罗四维的家里,和王明川、赵乐天一起聚餐时,有没有谈到美国飞机轰炸日本本土的回航途中,误被国军飞机击落的事情”,当即是指此次事件而言。杜立德空袭东京,对盟军而言,当时有着巨大的宣传意义,中美两国自然不希望传出“美机误被国军飞机击落”这样的消息。那么,杨惠敏有没有说过“美机误被国军飞机击落”这样的话呢?其实是说过的。据1946年国防部判决杨惠敏无罪的判决书,“被告杨惠敏,对于住在香港总督顾问罗四维家及相识敌宪兵队翻译王明川,在罗四维家聚餐时,曾谈及美机轰炸日本后,于回航途中误被我机击落之事,虽已一一承认,惟据辩称:‘我没有勾结罗四维、王明川,也没有供给他们情报,是吴季玉讲起飞机的事情,我也接着说的。我说这话并无故意泄漏军事机密的意思。’”国防部1946年宣布杨惠敏无罪的理由是:杨虽然说过“美机误被国军飞机击落”之言,但经向空军总司令部调查,当时并未发生“美机误被国军飞机击落”之事,“其所谈既不实在,又无泄漏军事机密之具体事实与意思,此外复无其它事证足资认定”,故无罪释放。值得一提的是,“误击美机”的事情可能没有发生,但将美机当作敌机,则确有其事。据杜立特回忆录,当杜立特接近跑道时,事实上看到了一排跑道灯,地面人员以为是日本飞机来轰炸,紧急将跑道灯关掉了。以至没有任何一架飞机能够顺利降落在跑道上。当衢州机场通讯管制官再次紧急打开跑道灯时,杜立特的飞机已迫降在稻田里十五分钟了。参与此次营救工作的军统游击队,必然了解这段插曲。该插曲在传播过程中发生变形,被添油加错说成“美机误被国军飞机击落”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至于其成为日本方面的宣传材料,军统追查信息源头,何以最终定位到了杨惠敏处,资料有限,尚难以还原其具体过程。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杨惠敏承认他对罗四维和王明川说过“美机误被国军飞机击落”这样的话;军统重视此事,也在情理之中。
(5)胡蝶行李案被纳入到针对杨惠敏的讯问之中,所牵涉的不是“艳史”,而是国共斗争
综上,已廓清军统当局讯问杨惠敏关于“美军飞机”之事,并非是为戴笠讨好胡蝶打掩护。那么,军统又为什么要介入胡蝶的行李失踪案,并以之讯问杨惠敏呢?黄慕兰的回忆,为解读此事提供了重要线索。前文曾提及,杨惠敏在香港营救各界人士的行动,受第七救济区主任陈志皋的领导。陈志皋是一位老地下党员。黄慕兰则是陈的妻子。据黄慕兰回忆:“(1942年)11月的时候,胡蝶和她的丈夫潘有声已安全到达曲江。有一天,她突然前来找我们,说是她托交杨惠敏代为护运的大批‘行李’在途中不见了,……其实这些‘行李’之中,只有几件是真正的行李,绝大部分都是诸如后方紧缺昂贵的进口西药、化妆品等。”这次交涉,双方不欢而散。黄慕兰的这段回忆透露了两个很重要的信息:1、胡蝶夫妇首次追查自己的行李的时间,是1942年11月,晚于杨惠敏被军统逮捕(9月);2、胡蝶的行李中,有很多“昂贵的进口西药”(一般据传言而为文史资料写回忆文章者,多声称胡蝶的行李主要是珠宝首饰之类,独黄慕兰提及西药,与之迥异),这是当时大后方急缺的东西,也是军统对外物资抢购的重要项目。考虑到胡蝶的丈夫潘有声后来在桂林、重庆,都曾经营药品生意,其回大陆的行李中有大量购自香港的药品,是毫不奇怪的。稍后,黄慕兰、陈志皋被军统逮捕。“说是我们包庇杨惠敏,‘私通共产党的东江游击队’,抢劫了她的‘行李’。……这真是飞来横祸,天大的冤枉,而由此又‘追查’到志皋和我,更是意外之灾。但是事后仔细分析,却也并不奇怪,想必是我和志皋在曲江以振委会的名义做了许多有利于加强国共两党团结抗日的工作,早就引起了军统特务们的注意和忌恨。”作为回击,地下党人陈子涛,曾利用桂系媒体《广西日报》,刊文宣传是“CC特务杨慧敏”骗取了胡蝶的贵重衣物。局外人也多有循相似路径猜测此事者。如1943年桂林曾传言胡蝶的衣服在市场出售,曹聚仁认为,“也可能是东江游击队托言被日军搜了去,实在是军中明分了运到桂林去卖的。”至于杨惠敏、赵乐天后来被戴笠关入渣滓洞看守所,其实是在执行军统的家规。军统惯将内部监狱称作学校,轻度违纪入“小学”(看守所);重度违纪入“中学”(渣滓洞、白公馆);特别严重者入“大学”(息烽监狱),毕业时间长短不同。赵被认定私自离职走私经商、杨被认定帮助赵走私且泄露军事机密,均属较严重的违纪,故进的是“中学”。这些被关进去的军统违纪人员,统称“修养人”,以区别于“政治犯”;彼此则互称“同志”,显示其仍是军统一员。不过,军统家规严厉,即便是余乐醒这样的元老,被认定违纪后入“中学”,也被关了两年之久才放出来。杨惠敏、赵乐天被关押至抗战胜利,并非戴笠对他们有什么特殊的针对。简言之,胡蝶行李案之所以会引起军统的注意,杨惠敏之所以被讯问此事,在于其中牵涉到了国共问题;并没有戴笠针对胡蝶的个人因素在其中。杨惠敏被关押至抗战结束,也并非坊间传言的那般,是戴笠为了胡蝶而故意迫害她。
三、辟谣:胡蝶自香港回大陆后,从来没有被戴笠霸占过
(1)1944年5月、6月份之前,胡蝶与全家人在一起,一直处于奔波状态,不可能存在“被戴笠霸占”的事情。坊间传言,戴笠趁着帮胡蝶寻找行李的机会,接近胡蝶并将之霸占。前文已述,军统介入胡蝶行李案,与传言中的“戴、胡艳史”无关。梳理胡蝶夫妇的行踪,也可以很清晰地看到,自1942年至1945年,胡蝶一直正常活动,从未被戴笠“金屋藏娇”。1942年8月,胡蝶全家北上,抵达曲江(韶关)。期间,胡蝶参与了当地体育运动会的剪彩仪式等诸多活动,报纸多有报道。“住了一年多”之后,因战火逼近曲江,胡蝶全家决定取道桂林前往重庆。抵达桂林后,本拟“可以住些日子”,因陋就简盖了房子,潘有声也与朋友组织公司,“经营药品、日用品维持家庭生计”。但日军即将入侵的消息日紧,全家又决定再迁重庆。胡蝶抵达重庆的时间,最早约是1944年5月至6月间(以往各种胡蝶传记均声称胡蝶于1943年底抵达重庆,不确)。依据是川黔公路线区司令部总务科上校科长高岳文的回忆。当时自桂林至重庆,须取道贵州独山。高于“1944年春夏间”奉命接任独山车站司令。期间,胡蝶夫妇曾前往求助高:“又有一天,独山铁路宾馆,又摇来电话,询问笔者在否?说虞洽卿先生即刻前来拜访,笔者答应不敢当。不久,虞洽卿先生便率同女明星胡蝶女士与其丈夫潘有声先生,前呼后拥地乘小轿车来到我处相晤。虞已是七八十岁老人,很客气地与我握手寒暄后,并取出中央某大员介绍函请派二辆车,潘有声夫妇请派一辆车运其家属及行李。我又费了若干唇舌,结果是给他们两家共派一辆车,运费自理。他们表示感谢,实际也是很不高兴。……这般人都是由铁路运到独山后,无车去筑或渝,不得不放下架子来俯求于我。他们运不走的细软行李,可能会在独山损夫一些,但比起逃难平民来,又幸运多了。”
高记得很清楚,他“抵达独山之初”,正值“长沙最后一次与日军会战失败”(1944年6月19日长沙失陷)、“方先觉的四个师在衡阳阻击日军”(此役始于1944年6月下旬)。胡蝶在回忆录里说,其自桂林前往重庆,原因是“战火不断蔓延,日寇南侵,我们又只得放弃刚刚盖起的居所”。所谓“日寇南侵”,显然正是指日寇南下攻击长沙。长沙失陷,则桂林门户大开,这是胡蝶必须前往重庆的原因。考虑到胡蝶自桂林动身时长沙尚未陷落,其最早于5、6月间抵达独山车站,并向高岳文求助,应当是一个较为合理的判断。
也就是说,在1944年5、6月份之前,根本不可能存在什么“戴笠霸占胡蝶”的事情。杨惠敏晚年说“当胡蝶小姐从惠州辗转到达重庆以后,她向军统局长戴笠将军报告和哭诉,硬说是我抢了她的行李”,只是一种想象。沈醉所谓的“从1943年以后,胡(蝶)便为他(戴笠)所占据,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更完全是在信口开河。
(2)戴笠为胡蝶安排住房是正当义务;到重庆后,胡蝶仍自由出外景拍摄爱国影片,“金屋藏娇”之说很荒唐。抵达重庆后,戴笠与胡蝶的主要接触,是军统为胡蝶全家安排了住所。胡蝶自香港北归,乃军统争取所致,由军统安排住所,亦属正当义务。至于坊间传言戴为胡蝶置办公馆搞“金屋藏娇”,则纯属子虚乌有。因为即便戴笠有“金屋藏娇”之心,胡蝶也未曾给过他机会。抵达重庆后不久,胡蝶即应中国电影制片厂之邀,参加电影《建国之路》的拍摄。《建国之路》由吴永刚导演,魏鹤龄和胡蝶分别担任男女主角。讲述的是国人为抗战胜利冒死修筑黔桂铁路的故事。胡蝶接下角色后,即与外景队出发前往广西一带拍摄外景。但影片最终没有拍成,胡蝶回忆:“不料我们抵达桂林不久,正在公路上拍摄外景,就遇上日军最猛烈的湘桂公路总攻击,外景队仓皇撤退,器材在撤退中尽失,外景队人员挤入了盈千累万的难民群中,后面是炮火连天,四周是儿啼女号,寻爹叫娘。……我们沿着公路步行、坐车,脚底起满水泡,身上长满虱子,就这样仓皇回到重庆,《建国之路》的拍摄也自然中断,这是我唯一未拍完的电影。”胡蝶参与《建国之路》外景拍摄一事,留存有诸多材料,此不赘述。时间约在1944年8月至10月份(日军1944年10月底进攻桂林城,其在湘桂公路发起攻击当稍早一些)。也就是说,坊间谣传,将戴笠为胡蝶安排住所一事,解读成戴笠“金屋藏娇”,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如果戴笠霸占了胡蝶“金屋藏娇”,何以胡蝶还能自由离开重庆,冒死去拍摄爱国影片?
另外,还有两点值得一提:1、“金屋藏娇”这一谣言的始作俑者沈醉,在描述戴笠为胡蝶建房时,曾提到:戴笠当时公开向四川军阀王陵基、和成跟行吴晋航、大同银行萧振瀛分别借用了地皮,房子就盖在王陵基、吴晋航、萧振瀛这些人的公馆附近。房子的位置和建造过程如此没有私密性,显然只是单纯为解决胡蝶的居住问题,而不是要“金屋藏娇”。2、潘有声以“战时货运局专员”身份经营日用品、医药用品及木材生意,往来于昆明、重庆,与他既往在曲江、桂林时期的商业内容大体相似;另潘在香港热衷赌马,损失极大,离港两年又没有什么进项,家庭财政已入困境,回重庆后找关系谋一“战时货运局专员”的差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能构成“戴笠霸占胡蝶”的证据。
谣言汹汹。但胡蝶晚年已然看淡,惟云:“关于(在重庆)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传言,而且以讹传讹,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现我已年近八十,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龄也算得上高寿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实是很短暂的,对于个人生活琐事,虽有讹传,也不必过于计较,紧要的是在民族大义的问题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胡蝶已去世多年,这场谣言,也该终结了。
亦千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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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GC_VIDEO:{"status":0,"thumb_height":360,"neardup_id":14551668618872505815,"vname":"民国第一美女蝴蝶为什么会被戴笠幽禁了整整三年?\
郑福良ZFL
胡蝶被戴笠幽禁三年,这桩民国极香艳的旧事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你要说就是真的,可是没有确凿的证据。你要说就是假的,可又有一些细节不仅确凿,而且还十分的耐人寻味。
而如果简单换换词,稍微改一改说法,一切或许就都能说通了——戴笠没有幽禁胡蝶,但多半上过胡蝶的床;整整三年的说法太过夸张,但时不时的幽会一把则一点不夸张。
为什么说戴笠多半上过胡蝶的床呢?
这事虽然不能说有白纸黑字的证据,但把细节说出来老司机们必定会认同。
1943年,胡蝶夫妇由桂林到重庆,不幸丢失了几十箱行李和一些贵重物品。战乱年代,一个女人的心爱之物、全部家当就这么丢了,胡蝶的心情可想而知,想拼命找回来的想法更是可以理解。为此,胡蝶经老同学林芷茗搭线,找到了戴笠。
初次见面,胡蝶就提出来想请戴笠帮忙找回几十箱行李。
见面就提这要求,胡蝶凭的什么呢?
如果她只是抱着找戴笠试一试的心态,那就什么也不用凭;而如果她是要戴笠务必想办法帮她办到,那凭的只能是她电影皇后的美貌。
其实,当她开口的时候,两人的关系就开始微妙了。
然而,戴笠的殷勤应该是出乎了胡蝶的预期。他没有大动干戈地去找,而是直接给胡蝶送上了几十箱行李,这其中当然包括胡蝶看重的金银首饰。
这么一个大人物,这么一种做派,言下之意其实再明显不过了,我最大的诚意拿出来了,接下来该胡蝶你了!
你要是不接,那就是不给面子;你要是接了,那就不能不拿出最大的诚意。
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民国数一数二的女人,啥是最大的诚意?
当然只能是自己。
那胡蝶是怎么抉择的呢?
笑纳了。
不要说老司机,就是刚在社会上摸过车的都应该能想到,接下来两人之间会发生什么。
必定是上床无疑。
这也正是戴笠和胡蝶绯闻轶事的暧昧土壤。
那为什么又说戴笠没有接着更近一步幽禁胡蝶三年呢?
先说说只讲所谓证据,不论人情人性的那一派观点。
这说法十分可信,因为电影《建国之路》的外景摄制组有二三十号人,不管这些人会不会出来作证,总之,有这些人在,就是个证明。
这是从现实证据的角度证明戴笠不可能软禁胡蝶长达三年之久,而从戴笠自身的角度,他又有什么必要幽禁胡蝶呢?
有十个月时间,时常幽会一把,玩玩春宵一度不是挺好嘛。
绯闻里的戴笠像是十足的色魔狂,而事实上能统领庞大的军统,他不可能是个被下半身左右的人。
要知道有一点十分敏感也十分重要,胡蝶可是个在九一八跟张学良闹出过大绯闻的人,至此抗战关键时期,戴笠不可能图一时之快,去闹个满城风雨,况且时不时地找胡蝶上个床根本也不妨碍他的一时之快。
另一方面,这么讲的话,胡蝶和他老公潘有声的关系也才更符合实际,更符合常理。老潘被绿了那是一定的,但那种拿老婆换生意,一边眼睁睁看着一边忍气吞声的说法未必也太埋汰人了。
生逢乱世,都有身不由己的时候,何况是民国第一美女呢!
潘有声即便无法释怀,为了今后的生活也必须选择释怀。
聊到这,那问题来了,戴笠和胡蝶的这桩艳事究竟是怎么传开的呢?
这事的源头在沈醉那里。
是这家伙有板有眼地说出了这么一个故事,众人一听,很对胃口,于是就传开了。
要说沈醉有抹黑戴笠的心理,可能也比较牵强。作为一个那段历史的亲历者,爆料嘛,怎能不添油加醋,捕风捉影。
最后再说一说,胡蝶为什么不辟谣?
因为怎么辟也辟不干净呀!
其实呀,戴笠和胡蝶这桩旧事就是一面解读绯闻丑事的镜子。
事事无风不起浪!
习惯审视的见风,喜欢无聊的看浪。
黑句本
提及赫赫有名的“特工之王”、“中国的盖世太保”戴笠,他的所谓风流韵事也往往成为被人提及的对象。而他霸占胡蝶三年之久的事情,也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件事。对于戴笠来说是所谓“风流韵事”,对于胡蝶而言,则是一生难以抹去的痛苦经历。
30年代的上海滩,是著名的冒险家的乐园,也因此,上海由于民国特殊的历史环境,造就了它畸形的繁荣。而作为繁荣象征之一,新兴起的电影和电影明星成为众人追捧的焦点。而此时,上海滩最为著名的明星,莫过于有“电影皇后”之称的胡蝶了。
作为最早的中国电影从业人员,胡蝶拍摄了一系列在在中国电影史上有重要影响的影片。例如,1930年,胡蝶拍摄了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歌女红牡丹》,1932年,胡蝶主演了了中国第一部彩色电影《啼笑因缘》。蝴蝶凭借自己高超的演技和美貌,成为民国时期最受欢迎的女演员,成为众多人心目中的“梦中情人”。
胡蝶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是一个美丽的幻想。但对于拥有巨大权势又可以为所欲为的“大人物”来说,这个幻想就完全可以付诸实践。戴笠就是其中的一个。作为特工之王的戴笠,一直对美丽的胡蝶十分迷恋,也一直在寻找着机会。
全面抗战爆发后,日寇占领了上海滩,为躲避战乱,胡蝶与丈夫潘有声移居香港。但是很快,随着太平洋战争的爆发,香港也不再是世外桃源。香港被日本占领后,胡蝶多次受到日本人的骚扰,日本试图利用蝴蝶巨大的影响力,让蝴蝶为他们拍电影,表现日寇所谓的“中日友善”。
为逃避与日本人的合作,不愿意做汉奸的胡蝶将半生的积蓄收拾整理,装入30个箱子内运往内地。不幸的是,在兵荒马乱之际,胡蝶的毕生积蓄都丢失了。为了寻回积蓄,蝴蝶四处托人帮忙,辗转多人,戴笠也成为所托之人。
得到此“天赐良机”,一只对胡蝶十分迷恋的戴笠,甚至不惜自己购买相同的珠宝送给胡蝶,以获取胡蝶好感。他利用权势,将胡蝶的丈夫潘永生支开。最终,蝴蝶犹如一个金丝雀,被戴笠金屋藏娇于重庆。
戴笠甚至在抗战胜利后,对胡蝶提出了结婚的要求,似乎戴笠对胡蝶产生了真情。但是,戴笠的这份“真情”完全建立在占有欲之上,他从未考虑过胡蝶的感受。然而没等到结婚,戴笠由于飞机失事去世,胡蝶也重新回到了丈夫的身边。
鸢飞九天2018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又是著名的扯淡历史。
说戴笠从1942年开始囚禁胡蝶,霸占胡蝶,强行和他同居,长达3年之久,直到戴笠死亡。
这都是无稽之谈。
事实证明,从1943年底,胡蝶才从香港在军统掩护下到达大后方重庆后,直到抗战结束一直正常活动,还频繁登台演出。
官方传记这么写道:胡蝶到达重庆后,在“中电”主演《三个女性》等片,还登台义演,宣传抗日
比如,1944年,胡蝶即应中国电影制片厂之邀,参加电影《建国之路》的拍摄。《建国之路》由吴永刚导演,魏鹤龄和胡蝶分别担任男女主角。讲述的是国人为抗战胜利冒死修筑黔桂铁路的故事。这是有影像资料可以证实的!
其他的公开活动还有很多,霸占从何谈起?
同时,很多人看到胡蝶同丈夫一起活动。
比如川黔公路线区司令部总务科上校科长高岳文回忆1944年的事情:又有一天,独山铁路宾馆,又摇来电话,询问笔者在否?说虞洽卿先生即刻前来拜访,笔者答应不敢当。不久,虞洽卿先生便率同女明星胡蝶女士与其丈夫潘有声先生,前呼后拥地乘小轿车来到我处相晤。
1945年抗战胜利后,胡蝶回到上海,离开了重庆,所谓囚禁霸占3年从何谈起。
戴笠,是在1946年坠机死亡的。
至于胡蝶和戴笠究竟有没有男女关系,这只有他们才知道。
即便是有,也绝对和什么霸占、囚禁无关,胡蝶始终都有人身自由,而且两人的关系不超过1年时间。
要知道,胡蝶并不是普通的良家妇女,她行走上海滩,是个离过婚的女人。
以她的历练,你说戴笠能够随便将她囚禁、霸占,基本是不可能的。
关于胡蝶的耀眼,基本来自身为战犯的沈醉在1963年文革时期写的交代材料。特殊年代,交代材料有很多虚构甚至荒诞不经的地方。
比如,沈醉写到:在与戴笠来往的女星中,有"当时重庆话剧名演员白杨……电影演员陈云裳(为军统工作多年)。"
因为这一句话,白杨在1967年以"和戴笠有过往来"罪名蒙冤入狱八年,在狱中被折磨得痛不欲生。1973年,上海电影局为白杨冤案作出结论:"强加在白杨同志的""""叛变""""罪名应予推倒。关于沈醉在文中涉及白杨同志与戴笠有过往的问题,经复查,是没有根据的,应予否定。"
有意思的是,沈醉在文革后的1980年又出版了一本书,将以上的内容统统删除,显然表明了这些都是虚构的。
萨沙
其实国民党特务头子戴笠与号称民国第一美女的蝴蝶,是情人关系。所谓的“幽禁三年”,其实是两人一直秘密同居,过着逍遥快活的生活。
蝴蝶当时被誉为“电影皇后”,算是一代名媛,曾在香港混得风生水起。但1942年8月时,日本人强迫她合拍电影,蝴蝶不愿意屈从,于是回到广东。作为电影明星,蝴蝶置办的财物不在少数,由于不便携带,便托好友杨慧敏装运了30箱财物回国。
不料,这批东西在经过广东东江时,遭到了抢劫。蝴蝶动用了不少关系,最终请戴笠帮助破案。戴笠对蝴蝶早有耳闻,此次一见,便看中了她,对蝴蝶算是用了不少心思。不过,蝴蝶是有夫之妇,戴笠也不便直接“下手”。
为了博得蝴蝶的好感,戴笠按照蝴蝶财物清单,命人跑到美国买了一批一样的东西,但质量和价格却要比丢失的财物好的多。东西到了之后,戴笠称案子破了。蝴蝶也不是傻子,自然明白戴笠的心思了。于是,两人就这么心照不宣了。
为了方便两人偷情,戴笠给蝴蝶的丈夫潘有声找了个肥差,让他去当广东货运专员。潘有声走后,戴笠就开始了与蝴蝶的地下情。为了方便,戴笠还在重庆给蝴蝶修了一个花园,里面栽种了大量名贵的奇花异草。此后,两人曾在这里秘密生活了一段时间。
正因如此,外界觉得戴笠是强制扣押了蝴蝶,加上后人的流传,就成了戴笠“幽禁”了蝴蝶三年。其实,蝴蝶是自己愿意的。而且,蝴蝶在与戴笠偷情期间,也开始准备与丈夫离婚,计划与戴笠成亲。不过,在1946年3月,戴笠乘坐的飞机撞山坠毁,自己也命丧火海,因而蝴蝶又回到了丈夫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