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法院公開宣判首例涉黑涉惡案

6月29日下午,南京市浦口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這是浦口區首例涉黑涉惡案,涉案8名被告人分別獲罪。

浦口法院公開宣判首例涉黑涉惡案

據瞭解,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間,被告人張某、江某共謀在某服務區內,以免費抽獎為名設騙局,以價格低廉的手機、平板電腦、茶葉等商品作為獎品來騙取過往大客車乘客錢財強迫交易。遇有被害人抽獎後拒絕付款購獎品時,則採用圍堵、言語威脅等方式,強迫被害人高價購買廉價劣質的抽獎產品。並先後招募王某、劉某、張某、馬某、成某等人共同參與強迫交易犯罪,逐步形成了以張某、江某為首的強迫交易犯罪集團。

浦口法院公開宣判首例涉黑涉惡案

目前已查實,被告人張某、江某、劉某參與強迫交易25次,強迫他人交易數額共計人民幣21250元。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參與強迫交易23次,強迫他人交易數額共計人民幣19600元。被告人馬某參與強迫交易15次,強迫他人交易數額共計人民幣12050元。被告人張某參與強迫交易7次,強迫他人交易數額共計人民幣5400元。被告人成某參與強迫交易3次,強迫他人交易數額共計人民幣2400元。

浦口法院公開宣判首例涉黑涉惡案

浦口法院一審認定

張某、江某、劉某、王某甲、王某乙、馬某、張某、成某已經構成強迫交易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以強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

判處被告人張某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金人民幣10000元。

被告人江某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金人民幣10000元。

被告人劉某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8000元。

被告人王某甲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8000元。

被告人王某乙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8000元。

被告人馬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人民幣5000元。

被告人張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5000元。

被告人成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人民幣5000元。

強迫交易案不僅危害社會秩序,還嚴重影響社會風氣,必須嚴厲打擊予以遏制,法院公開宣判,依法對犯罪分子定罪處理,大快人心!同時,也提醒廣大市民,切莫因為一時財迷心竅而上當受騙,助長黑惡勢力滋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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