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參議院和衆議院有什麼不同?

wa百事可樂

說來慚愧,對這個問題一直是似懂非懂,從未深究。

今天看到題主的問題,打算試著答一下,就仔細的查了些資料。臨時抱佛腳,如果有說錯的地方請各位大神指正。

議員的來源和選區;

美國眾議院現共435席,基於各州的人口劃分選區,並定期參照人口普查結果重劃選區,鑑於很多州實在人口稀少,甚至未達到推舉1名眾議員的選民基數,法律依然保障至少每州有1名代表,如地理位置不佳的阿拉斯加州或者小州佛蒙特州,以符合眾議院之名。

在建國之初,美國人希望搞的是“單獨一院制”,但很快發現眾議院僅僅基於人口數量上的民主,人數較少的州很難能夠發出自己的聲音。基於這種弊端,美國人又弄了一個參議院。

眾議院有100個席位(每州2個),目前參議員已經可以普選產生,但一般情況下與早期通過州議會選出相一致,

他們既是州代表,也是選民的代表。

第二,議員的特質和任期不同;

眾議院議員任期為2年,服務小選區選民,特別在大州尤其明顯,比如加州馬林郡就能夠單獨選出一名聯邦眾議員。眾議員天生就是人民的喉舌,所以任期很短,加之小選區選民對議員要求較高,議員的日常事務比較繁忙、瑣碎。

參議院議員任期為6年,相互交錯,故每隔兩年改選約三分之一的席位。參議員是天然的州代表,服務全州選民,出身屬性或者學歷背景往往好於眾議員。(美國政治精英的集散地)

國會的選舉每2年(偶數年)舉行一次,每隔一次便與每4年一次的總統選舉一同舉行,而在兩屆總統選舉之間進行的國會選舉,通常稱“中期選舉”。由於國會議員沒有任屆限制,議員連選連任的現象非常普遍。據統計,國會議員連續當選5—9次的人數佔總數的 30%以上;連續當選10次以上的人數,也佔15%左右。

第三,立場與功能上的區別;

眾議院是天生的立法機構,體現民意和黨派政治,議員隨民意而動,歸屬於各自的黨派立場,眾議員個人作用有限,很難獨立影響立法議程,但仍有義務通過議事規則替所在選區爭取權益。

基於以上特製,眾議院很有可能被民意所左右,這時候參議院的作用就顯露出來了。

由於參議院的學院派特質,加之議員的任期頗有保障,自身機構穩定,所以應對狂民情緒的時候參議院就是眾議院的“冷卻劑”。“民主並不是民主的全部,有時人民也並不總能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麼。”參議院建立的基石正在於這種民主的悖論。

  • 眾議院負責財政,相關於民生等問題需要眾議院做出提案;

  • 而參議院則手握人事大權,總統的人事認命需要參議院同意,而眾議院無權過問;

  • 最重要的是,眾議院的提案需要參議院審核;

  • 美國總統則代表著整個國家的利益,總統有權否定提案;

  • 總統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及總統任命的官員須經參議院同意;

  • 眾議院有權提出財政案和彈劾案,有權在特殊條件下複選總統。但彈劾案須經參議院審判;

  • 副總統是參議院的當然議長,而眾議院議長是全院大會選舉產生。

政治前途,天地之差;

眾議院議員一般在代表任期結束後迴歸民間,只有極少數幸運兒可以成為參議院辯手,擁有進入美國核心政治圈的可能。

而參議院則是美國“政治精英儲備庫”,縱觀美國曆任總統,其絕大部分都出身於參議院議員。雖然也有比如福特、老布什、特朗普這種異類出現,但必須承認,在美國的政治生態中,參議院議員的含金量的遠遠高於眾議院議員。

從某種角度講,這也是美國意義上的民主集中制。


有人指出,從翻譯角度上講,眾議院更應該翻譯成“代表院”,而參議院則應該翻譯成“元老院”,如果這樣就可以從字面上更好的理解其功能了。

最後用一個笑話作為結尾“眾議院是防止少數人暴政,參議院是防止多數人暴政,政府是製造暴政,最高院是定義暴政。。。。。。。”

(美國第111屆國會參議院議場全景)

(美國第114屆國會眾議院議場全景)



聽聞知事

參議院和眾議院有許多的不同:在權利方面參議院的權利比眾議院的大;在制衡方面,參議院的出現就是為了制衡眾議院,防止民粹現象;人員構成方面,眾議院根據每個州的人數分配,有的州代表多,有的州代表少,而參議院實行平均制,每州有兩名代表。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每個州都是一個被弱化的小國,這些州沒有軍事和外交權,而參議院的作用之一在於代表各自州進入中央政府參與軍事外交的權利。前面有說到,參議院還有一個作用就是制衡眾議院,眾議院有提案權,而參議院有否決權,由於立場不同,參議院往往會否決點眾議院很多提案。



美國的國家政體核心是制衡,為了防止各方勢力相互做大,層層限制,理因權利最大的議會其內部也出現了制衡情況。這樣的結果就是為了保證國家永遠處於正確的航道上來,防止一家獨大的情況發生,不過制衡的結果最後也會導致效率的低下,這是難以避免的。

我之前也有回答過類似的問題,有興趣的可以找找,那篇應該更詳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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