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團聯發〔2018〕14號
關於組織開展2018屆高中畢業生、在校大學生暑期實踐活動的通知
各縣(區)團委:
為了豐富我市高中畢業生、在校大學生暑期生活,提高我市高中畢業生、在校大學生社會實踐能力,團市委決定將組織為期1個月的高中畢業生、在校大學生暑期進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實踐活動,現向社會廣泛徵集實踐崗位,有關事項如下:
一、主辦單位
共青團隴南市委員會 隴南市青年聯合會
二、實踐時間
2018年7月中旬-8月中旬
三、實踐內容
(1)高中生畢業生、大學生走進企業實踐活動
(2)高中生畢業生、大學生走進機關單位實踐活動
四、參加對象
隴南籍2018屆高三畢業生、在校大學生(大專學歷及以上在校大學生),要求品行端正,在校無不良記錄,刻苦耐勞,工作認真,有特長或專業突出者優先提供實踐機會。
五、活動安排
(1)第一階段:實踐崗位徵集階段(6月29-7月5日)
(2)第二階段:宣傳、報名、錄取階段(7月上旬)
(3)第三階段:社會實踐階段(7月中旬—8月中旬)
啟動2018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1、舉行崗前培訓班;2、安排2018屆高中畢業生、大學生到接收單位進行社會實踐,並對實踐情況進行跟蹤瞭解。
(4)第四階段:活動總結階段(8月底)
在社會實踐活動結束後,召開總結會,同時根據接收單位填寫的《大學生實踐活動意見反饋表》及時瞭解和總結本次大學生暑期實踐活動的效果,並評選出“隴南市2018年暑期實踐活動優秀實習生”並頒發實踐證書。
六、工作要求
1、各縣(區)團委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積極銜接縣(區)內社會團體、孵化園、物流園、電商企業、旅遊景點、大型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適合青少年開展實踐活動的崗位,原則上要求每個縣(區)至少提供10個以上實踐崗位。
2、各縣(區)類人才實訓基地要積極主動參與,提供實踐崗位。
3、社會實踐期間,由實踐單位為參加實踐的高中畢業生、大學生購買一個月的人生意外保險。實踐期間為維護學生獲得適應的勞動報酬的權利,請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儘量提供午餐及交通補貼給參加社會實踐的高中生畢業生、大學生。 4、請各單位填寫《2018年隴南市2018屆高中畢業生、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崗位信息徵集表》,在7月5日下班前通過郵件將電子版及加蓋公章後的紙質版發送至團縣委郵箱([email protected])以便團縣委對實習崗位進行統計。個別單位如對參加社會實踐的大學生有特別要求或支持獎勵政策,請在備註欄註明,或直接與團縣委聯繫。
5、崗位公佈後不能隨意變更需求,實習過程中加強培養、管理,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聯繫人:張海俊(共青團文縣委)
電 話:18394888113
附件:1.2018年隴南市高中畢業生、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崗位信息徵集表
2.2018年隴南市高中畢業生、大學生實踐活動意見反饋表
共青團隴南市委員會 隴南市青年聯合會
附件1
2018年隴南市高中畢業生、大學生
暑期社會實踐崗位信息徵集表
縣區 | 單位 | 需求崗位 | 崗位描述 | 需求人數 | 是否提供待遇 | 相關要求 | 聯繫電話 | 備註 |
填表說明:1.崗位描述:該崗位工作內容
2.提供待遇:是否提供食宿、交通等方面補貼、生活補助及解決方法。沒有的填“不提供”
附件2
2018年隴南市高中畢業生、大學生實踐活動意見反饋表
姓名 | 實踐單位 | 實踐崗位 | 意見 |
單位主管簽字:
監製:劉國強 編審:張海俊 校對:高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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