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錯轉他人近9萬元後被拉黑 平台:自行協商

移動支付方式給好友間轉賬帶來了便利,但這樣的“烏龍”也時有發生:不小心轉賬轉錯了人,對方收了錢卻不還錢,甚者刪好友、拉黑。

多數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求助於客服,但當客服始終讓你“與好友協商解決”的時候,你該怎麼辦?網友感嘆,失手點錯就只能自認倒黴嗎?

微信错转他人近9万元后被拉黑 平台:自行协商

好友”不友好,收錢後屏蔽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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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之路處處碰壁

私下解決不了,黃先生首先嚐試向騰訊客服求助。一次次通過電話語音、留言與客服溝通,然而多次回覆內容都是:該筆資金已經成功進入對方零錢,資金支付成功後無法撤回,您可與好友聯繫協商退回。

無法與一個不知其名的陌生人溝通,黃先生只好求助於公安部門。5月15日,黃先生到居住所在地中山市小欖鎮聯安派出所報了案,但警方以“不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和賬戶信息、不構成立案條件”為由拒絕了黃先生,並建議其找法院。

求助於法院的黃先生依舊碰了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說,必須要知道對方真實的身份信息才予受理。“該走的地方我都走遍了。”多次碰壁的黃先生無奈地說。

收到款項的一方涉嫌非法侵佔,那麼黃先生“手滑”到底有沒有過錯?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盧迪欣表示,黃先生在轉賬中已收到平臺發給他的大額轉賬驗證要求——含有對方身份信息的提示,且輸入密碼或指紋支付才能繼續交易。而黃先生基於自己的錯誤判斷,主動指紋支付完成了轉賬過程,這個舉動違反了一般人在轉賬時應當核實對方身份的常識,因此黃先生是有過錯的。

至於騰訊客服拒絕向黃先生透露對方的真實信息,律師認為騰訊客服有保護用戶隱私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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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立更完善的事後保障機制

也有專家認為,移動支付平臺作為信息掌握者,應該給用戶開闢受助的機制。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認為,個人所使用的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過程都是在平臺完成的,當個人不能協商解決的時候,平臺應從中進行調解。

作為移動社交和支付方式統一的新興企業,黃震認為愛護用戶的企業意識不可少。黃震認為,在個人與移動支付平臺的合同行為中,社交用戶不必然是其金融用戶,當社交行為時確實沒什麼大的風險,當進行轉賬時已經變成金融用戶了,移動社交和支付統一型的服務商應加強金融風險提示,完善二者之間的轉換隔離機制。

中國人民銀行2016年10月發佈的《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通過自動櫃員機轉賬的一定額度以上款項在24小時後才到達對方賬戶。盧迪欣建議,支付平臺可參照央行發佈的賬戶分類政策,建立轉賬延時到達機制,以加強轉賬行為中對主動行為人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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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安全研究中心技術人員黃立章建議,用戶在移動支付平臺轉賬超過一定額度時,平臺需強制用戶輸入身份確認信息,例如手動輸入收款方的“姓”,或者把收款方的名字補齊,進一步保護用戶的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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