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網發佈《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稿)》,公佈個稅法修改細則及實施時間。
徵求意見截止日期:2018年7月28日。
核心提示1
本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修正案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本修正案第十六條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先行適用本修正案第十七條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經營所得適用)計算繳納稅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根據本修正案作相應修改,重新公佈。
核心提示2
居民個人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
核心提示3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
核心提示4
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
核心提示5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核心提示6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居民個人年度終了後需要補稅或者退稅的,按照規定辦理彙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核心提示7
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彙算清繳。
核心提示8
將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修改為:
(注1: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
注2:非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換算後計算應納稅額。)
核心提示9
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銀行賬戶信息。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核心提示10
個人轉讓不動產的,稅務機關應當依據不動產登記信息核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查驗與該不動產轉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一文看懂《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中如何算工資個稅
1.以身份證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民個人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
2.工資薪金:單位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個人自行按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年度彙算清繳;
3.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其中:專項扣除包括按規定和標準繳納的五險一金;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
4.工資發放單位:工資扣減按規定和標準繳納的五險一金,再減除費用五千元,按月預扣預繳稅款。
如果個人向單位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單位在算“工資個稅”時每月要扣減。
即每月工資的個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稅前收入-五險一金-5000-專項附加扣除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高頓諮詢(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給員工A每月發15000元,個人繳納保險1600元
(1)如員工A未提供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給單位,則每月繳納個稅計算過程:
應納所得額:15000-1600-5000=8400元
則每月繳納個稅=3000*3%+(8400-3000)*10%=630元
按照現行個稅的算法,每月繳納個人所得稅:(15000-1600-3500)*25%-1005=1470元
員工A去稅務機關需要辦理彙算清繳,提供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額及資料,有可能申請退稅(估計要請專業人士);也可能,員工A有其他勞務報酬性質等綜合所得要補稅。
(2)如員工A向提供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具體範圍暫沒確定)給單位,每月1200元(樂觀估計),則每月繳納個稅計算過程:
應納所得額:15000-1600-5000-1200=7200元
則每月繳納個稅=3000*3%+(7200-3000)*10%=510元
按照現行個稅的算法,每月繳納個人所得稅:(15000-1600-3500)*25%-1005=1470元
員工A去稅務機關需要辦理彙算清繳,因已經在每月提供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額及資料,有可能要補稅(估計要請專業人士)或退稅。
備註:上面的案例算法,是按照全國人大公佈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稿)》稅率表計算。
6.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扣減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支出,也不需要按年度彙算個稅。
7.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扣除,有一個大大的安排,可能繳稅完全不一樣。
8.思路大致如上文所述,最後以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定稿為準。
閱讀更多 財務一哥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