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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31个国际禁毒日前夕,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毒品犯罪审判白皮书,向社会通报2014年以来天津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和典型案例。
据天津高院副院长李颖介绍,自2014年至2017年,天津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176件,涉案毒品数量共计700余公斤。共有3880名罪犯被依法判处刑罚。
▷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等重刑的罪犯共625人,重刑率为16.1%,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0个百分点;
▷青少年(25岁及以下)占毒品罪犯总数的8.3%;
▷女性占毒品罪犯的11.5%,较全部刑事案件中女性罪犯比例高出6.8个百分点。
治理措施
针对近年来天津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的查获毒品数量增加,新型毒品占绝大多数,团伙化特征明显,无业人员、农民、外来人员占大多数,吸毒者贩毒情况明显,累犯、毒品再犯占比持续增加等特点,天津法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执行中央部署,深入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在津沽大地滋生蔓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 不断加强机制建设,建立了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信息通报、重大毒品案件会商等一系列禁毒长效机制,切实履行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
▶ 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结合,做到区别对待,突出打击重点,并加大审判指导力度,统一执法尺度,确保依法从严打击;
▶ 强化综合治理,把禁毒斗争与扫黑除恶斗争紧密结合,依法从严打击操纵、经营涉毒行业、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坚决遏制涉毒涉黑犯罪组织滋生蔓延的势头,坚决铲除其生存发展的土壤,同时,将禁毒工作与少年审判、审判职能延伸紧密结合,实现禁毒宣传工作常态化,构建整体禁毒格局。
作 者:吴玉萍
责 编: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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