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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31個國際禁毒日前夕,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2018年毒品犯罪審判白皮書,向社會通報2014年以來天津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的有關情況和典型案例。
據天津高院副院長李穎介紹,自2014年至2017年,天津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審結毒品犯罪案件3176件,涉案毒品數量共計700餘公斤。共有3880名罪犯被依法判處刑罰。
▷其中,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至死刑等重刑的罪犯共625人,重刑率為16.1%,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0個百分點;
▷青少年(25歲及以下)佔毒品罪犯總數的8.3%;
▷女性佔毒品罪犯的11.5%,較全部刑事案件中女性罪犯比例高出6.8個百分點。
治理措施
針對近年來天津毒品犯罪案件呈現出的查獲毒品數量增加,新型毒品佔絕大多數,團伙化特徵明顯,無業人員、農民、外來人員佔大多數,吸毒者販毒情況明顯,累犯、毒品再犯佔比持續增加等特點,天津法院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堅決執行中央部署,深入參與禁毒人民戰爭,全面落實綜合治理措施,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在津沽大地滋生蔓延,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 不斷加強機制建設,建立了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信息通報、重大毒品案件會商等一系列禁毒長效機制,切實履行禁毒委成員單位職責,形成打擊毒品犯罪的合力;
▶ 堅持依法從嚴懲處方針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相結合,做到區別對待,突出打擊重點,並加大審判指導力度,統一執法尺度,確保依法從嚴打擊;
▶ 強化綜合治理,把禁毒鬥爭與掃黑除惡鬥爭緊密結合,依法從嚴打擊操縱、經營涉毒行業、實施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的黑惡勢力,深挖背後的“保護傘”“關係網”,堅決遏制涉毒涉黑犯罪組織滋生蔓延的勢頭,堅決剷除其生存發展的土壤,同時,將禁毒工作與少年審判、審判職能延伸緊密結合,實現禁毒宣傳工作常態化,構建整體禁毒格局。
作 者:吳玉萍
責 編:張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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