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老賴」車輛 1小時內成功扣押

发现“老赖”车辆 1小时内成功扣押

发现“老赖”车辆 1小时内成功扣押

6月13日,安鄉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在接到當事人提供的線索後,雷霆出擊,果斷處置,1小時內成功將被執行人羅某的車輛扣押。

李某訴羅某不當得利糾紛一案,安鄉法院於2017年8月9日立案受理後,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判決羅某應返還56萬元的不當得利。判決生效後,羅某未履行判決書中所確定的義務,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8年5月29日,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羅某被安鄉法院司法拘留15日。

此案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對羅某苦口婆心地進行思想教育,告知其不履行法律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但羅某態度強硬,拒不交代其財產。後經過調查,執行法官發現“老賴”羅某名下有一輛轎車,但羅某為規避執行謊稱車輛已經抵押給某小額貸款公司。2018年6月13日,在申請執行人的配合下,通過查控系統查找到登記在羅某名下的車輛。執行幹警立馬製作扣押執行裁定書,同時聯繫拖車,在司法警察大隊的配合下,不到1小時,成功將車輛扣押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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