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殘局」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這句話再次在w先生身上得到應驗。

曾經意氣風發、財大氣粗、以“黑馬”形象在行業縱橫捭闔的w先生,如今不僅要身陷囹圄18年,而且105億財產,一概被沒收!

w先生此次揹負的是兩項罪名。除了職務侵佔罪之外,還有一項為集資詐騙罪。

恰恰是集資詐騙罪,不僅給w先生貢獻了15年有期徒刑,也直接導致其95億財產被沒收。

w先生的買賣做得那麼大,在國內買銀行股,在國外買酒店……總之,每天就是買買買!要麼不出手,出手就是大手筆,看起來財力雄厚、實力非凡,何以玩起了集資詐騙?

事情還得從x先生說起。


早在去年x先生被調查4個多月後的9月23日,有關方面就X先生案作出審查通報,對其提出五大罪狀。五大罪狀中,“濫用監管權、審批權”最引人矚目。

X先生身為彼時行業監管掌舵人,監管權和審批權被他“濫用”,後果可想而知。不僅“妖精和害人精”紛紛來到資本市場,掀風作浪,而行業也是亂象叢生,風險加劇。在濫用的背後,人們最關心的還是,他把監管權濫用到了誰身上?用審批權審批了些什麼?

現在,W先生現身說法。


從法院公佈的關於W先生的審查結果看,對於W先生所在的公司,彼時可謂監而不管。

W先生不僅可以以公司為融資平臺,指令他人使用虛假材料騙取行業批准和延續銷售產品,而且指令他人採用製作虛假財務報表、披露虛假信息、虛假增資、虛構償付能力、瞞報並隱匿保費收入等手段,欺騙監管機構和社會公眾,以承諾還本付息且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為誘餌,超過行業監管部門批准的規模向社會公眾銷售產品,非法吸收鉅額資金。

一個行業監管機構,那麼多假材料送過來,難道一點嗅不出“異味”?如果沒有X先生的“濫用”,W先生不可能要風得風,要雨得雨,想“延期銷售”就“延期銷售”;沒有X先生的“濫用”,W先生非法吸收鉅額資金的集資詐騙行為,就不可能一直逍遙在監管視線之外。

去年9月25日,媒體曾發表長文,起底X先生任內如何濫用審批權、監管權的。有意思的,W先生得勢的時間點,正是X先生入主之時;W先生最輝煌的五年多時間,也是X先生執掌大權的五年時間;W先生出事的時間點,同樣也是在X先生出事之後。


媒體文章還披露,此前多年,行業監管機關是W先生“推門就進”的地方。

W先生的案子提醒人們,如果有人此前籍籍無名,某一天突然名震資本市場;如果有人根本沒有生錢渠道,卻能一擲千金,或者揮金如土;如果有人能辦成正常渠道辦不了的事,在行業內呼風喚雨,儼然巨鱷;如果有人作奸犯科,卻仍能逍遙於監管視線之外……那一定是某個地方出了問題,也一定會遲早在那個地方出現問題。

W先生能在短時間內成就一個發展奇蹟,靠的無非是借別人的錢,蓋自己的樓。這種玩法,雖然可以短時間內聚斂巨大財富,實現人生和財富的快速登頂。但罔顧金融風險,無視國家利益,一旦被法律巨輪碾壓,一切終將塵歸塵,土歸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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