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承包、分包、轉包、內包你能分清嗎?

今年安工考試內容新增了《建築法》,其中建設工程中發包、承包、分包、轉包、內包、掛靠是工程中一個很普遍的工程現象和容易混淆的法律問題。

在考試中,特別是在主觀題中,判斷錯誤將會影響整道大題的答題思路。

先說源頭性質的違法發包,是指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違法分包、轉包、內包、掛靠都與違法發包有關。

“三包一靠”界定和法律責任

合法分包和內包屬於法律允許的經營行為,因此,對於合法分包和內包應認定為有效並依照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理。

違法分包、非法轉包和掛靠是法律明確禁止的行為,對此,法律明確規定這三種行為無效。

違法分包、非法轉包、掛靠的行政、刑事責任問題,《建築法》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作出了具體規定。

總結起來主要有罰款、降低或吊銷資質、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取締、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轉包與內包的區別

轉包是非法的建設行為,內包是合法的經營手段。

轉包是指施工單位承包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行為。

轉包的對象是轉包人之外的"他人"或"第三人";內包的對象則是承包人的內設機構或分支機構。

轉包情況下,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或未派駐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不履行管理義務,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的。

也就是說,轉包人不對工程進行安全等各項管理;內包情況下,承包人要對工程進行安全等各項管理並承擔責任。

分包與轉包的區別

分包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違法的;轉包不管哪種形式的轉包都是違法的。

合法分包的內容是除主體結構施工外的部分工程分給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或者公司。

轉包的內容是承接的是全部工程。

另外違法分包是指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的。

是否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也是是否有資質的重要項目之一。

合法分包的情況下,承包人要對分包工程進行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轉包的情況下,轉包人則不對工程進行管理。

二次分包屬於違法分包,肢解分包則名為分包實為轉包。

轉包與掛靠的區別

掛靠是指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行為。

掛靠關係中,因為是屬於借名行為,一般在對外關係上表現為發包人與被掛靠人之間的關係。

轉包在對外關係的表現形式上存在兩個獨立的關係,即轉包人與轉承包人的關係。

轉包關係中,轉包的對象可以是有資質的單位,也可以是無資質的單位還可以是個人;掛靠關係中,掛靠人一般是無資質或資質條件不夠的單位或個人。

另外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派駐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中一人以上與施工單位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或沒有建立勞動工資或社會養老保險關係的,就算資質不夠。

綜上所述,建設工程的"三包一靠"既有聯繫又有區別,準確理解和把握這個問題,在考試或將來的實際工作中,是準確分析和處理實務問題的關鍵。

發包、承包、分包、轉包、內包你能分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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