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智慧法院 各國司法系統怎麼做

建设智慧法院 各国司法系统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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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次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今天在北京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表示,中國法院順應中國近年來實施“互聯網+”行動計劃、網絡強國戰略和國家大數據戰略,推進建設科技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的新形勢,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工作目標,大力加強信息化建設,初步形成以網絡化、陽光化、智能化為特徵的智慧法院,有力促進了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建设智慧法院 各国司法系统怎么做

攝影:中新社 李慧思

當前,世界正在經歷新一輪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給各國司法機關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如何進一步加強司法交流合作,更有效地打擊犯罪、化解糾紛,更有效地運用信息技術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同各國發展戰略對接、促進本組織地區融合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是擺在各國面前的共同課題。在“法院信息化與智慧法院建設”專題研討中,各國與會代表紛紛圍繞這一議題展開討論,介紹在本國司法系統基礎上開展信息化建設的寶貴經驗。

順應信息時代發展趨勢 全面加強智慧法院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周強

近年來,中國法院受理案件數量持續增長,2017年超過2500萬件。今年第一季度,全國法院新收案件數量同比上升10.4%。面對案件數量增長較快的新情況,傳統的辦案手段和管理方法已無法滿足審判工作的現實需要。對此,我們一方面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努力破解影響公正司法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另一方面大力加強智慧法院建設,推進現代科技在司法領域的廣泛應用,依靠技術手段促進辦案智能化、管理科學化、監督實時化,不斷提升審判質量和效率,讓所有案件都能夠得到公正高效審理。

運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實現司法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將司法公開覆蓋法院工作全領域、各環節,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基本形成。建成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四大公開平臺。截至目前,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庭審超過86萬件,觀看量超過61億人次。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文書超過4500萬份,累計訪問量超過153億人次,用戶覆蓋210多個國家和地區,已成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書資源庫。

依託海量審判資源提供司法大數據服務。建成覆蓋四級法院的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全面反映全國法院的審判態勢、案件質效和改革進展,每5分鐘自動更新一次收結案數據,目前已經彙集1.4億多件案件信息,成為全世界最大的審判信息資源庫。

率先成立全球首家互聯網法院。杭州互聯網法院運用互聯網方式審理互聯網案件,起訴、立案、送達、舉證、開庭、裁判等環節全流程網上操作,中外當事人足不出戶就能在線完成訴訟。並將積極推動在電商平臺較集中、涉網案件較多的地方增設互聯網法院,積極構建涉互聯網案件審理新模式,為國際網絡空間治理和涉網案件依法處理作出有益探索。

中國法院加強智慧法院建設,既致力於促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也致力於為世界法治文明發展提供中國智慧和中國經驗。我們衷心希望同與會各國相互學習借鑑,加強務實合作,不斷提升司法信息化水平,共同為推動各國司法事業發展和人類法治文明進步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司法是有靈魂的有機“生物系統” 審判的核心始終是人而不是機器

白俄羅斯共和國最高法院第一副院長瓦萊裡•卡林科維奇

白俄羅斯共和國從2014年1月1日起成功開展司法體系改革決定性工作,形成由白俄羅斯最高法院主導,以屬地性、專業性、法官獨立性原則為基礎的統一司法法院系統。

共約5000人在我國統一審判體系中任職,其中1239名法官,即每8000名白俄羅斯民眾中有1名法官。

2017年白俄羅斯司法系統成功審理了76.5萬起刑事、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普通法院中每名法官每月平均處理73起案件,經濟法院中每名法官每月平均處理93起案件。

科學技術成果可使司法機關的工作更經濟、有效、更易被所有公民理解和應用。早在1998年白俄羅斯便開始了科學技術成果應用到司法程序的首次嘗試。司法行政職能集中有利於開展司法工作信息化系統性工作。

白俄羅斯更新了最高法院網絡門戶,使其成為我國司法系統統一的網絡資源。

自2017年8月起,“E-court經濟事務電子訴訟”服務系統開始運營。“裁決數據庫”電子服務旨在快速將州和明斯克市經濟法院以及最高法院經濟審判庭的裁決結果告知當事人。在符合我國法律關於保護訴訟當事人個人信息的要求的前提下,電子服務系統可允許用戶瀏覽經濟事務判決結論部分。

在“國家稅收計算器”服務器上,用戶輸入訴訟信息,便可計算出在法院辦理訴訟事務時需要上繳的稅收總額。

在“法庭日程”服務器上可找到最高法院、州(明斯克市)法院和州(明斯克市)經濟法院所有審判庭日程安排。

所有網絡用戶通過認證並註冊後,便可自由(免費)獲取資源。

我們正緊鑼密鼓地建設法院統一自動化信息系統,目前系統模型已投入使用。系統自動履行文件流轉、幹部管理、郵政協作、分類參考、應用行政等職能。音頻視頻記錄、文字記錄和視頻會議連線的分系統建設第一階段已完成,2017年通過分系統共處理了900多起訴訟。

近幾年預計實現:司法公文處理功能和形成統一數據報告自動化,建立移動客戶和信息保護系統;開展法院同其他國家機關和組織的適當職能互動,包括獲取相應信息資源和數據庫,以及通過全國自動化信息系統(以下簡稱NAIS)提供自身信息;擴大電子數字簽名技術應用,保障統一審判系統NAIS用戶認證和電子文件合法性。

開發“電子訴訟”服務器是一個重要的創新之舉,用戶可通過統一審判系統網絡門戶遠程向審理經濟事務的法院提起訴訟。文件以電子形式提交到專用界面。

無論如何,司法現在是,希望將來也是有靈魂的有機“生物系統”,我希望未來也將如此。

但面對面接觸審判的人時,審判者要保持做決策的能力,這一決策不僅要完全合法,而且應“源於生活”。正是這些審判者(憑藉法律和良心所作)的決策賦予了司法時而冷酷、時而仁慈的表情。但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司法都應該是有生命的。

因此,根據法律進行司法審判的核心始終是法官——人,而不是機器。不能用現代信息技術取代人,或在司法中抹去人的作用。

信息化助力司法滿足公眾“知情權”

尼泊爾最高法院大法官薩拉達•普拉薩德•吉米雷

法院工作的信息化使得司法服務負責、擔當且透明,這正是透明度,善政和法治的支柱。在我看來,司法機構應該有能力與公眾交流司法工作,這一點很重要。為此,司法機構應該具備利用信息技術的能力。

一方面,尼泊爾現行憲法中將“知情權”列為公民的基本權利,這使得公眾對獲取所有公共機構信息的期望有所提高,另一方面也對政府機構創設了義務以滿足公眾的期望。公眾希望司法服務及時且迅速。為了實現人們對“知情權”的期望和行使,我們需要開發智能法庭(smart court),智能法庭在管理層面意味著具體(specific)、可衡量(measurable)、可實現(achievable),相關(relevant)且有時限(time bound)。

我很高興與在座的所有代表分享尼泊爾司法部門在司法改革方面採取的一些重大舉措,戰略計劃的實施和法院信息技術的使用就是其中之一。我們開發了超過15種不同類型的軟件,如案件管理軟件,記錄管理軟件,和人事管理軟件等。最近我們已經開始使用移動應用程序,其中包括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統。此外,最高法院裁決的所有案件都實現了網上公佈,以供公眾查閱。

同樣,訴訟當事人可以通過網站上發佈的案件清單欄目輕鬆找到他們案件的庭審日期和目前的案件狀態。其中,創建綜合網站,移動應用程序和開發智能法庭是實現法院工作信息化的主要工具。

此外,作為傳播法院工作信息的一種手段,法院經常組織例如司法走出去、會見法官和其他人等重點項目。這些項目使人們明確法院的司法程序和所提供的司法服務,從而彌補司法與人民之間的溝壑。這也能增強公眾對司法的信心和司法的公信力。年度報告和戰略計劃均在網上發佈,使人們能夠了解司法機構的活動、項目及政策。同樣,媒體可以在法庭內免費使用無線網絡和其他必要設施,以提高其工作效率。

智能法庭的建設並非易事。它需要嫻熟的人員、對信息技術的適當使用、對案件流程的有效管理,有能力的法庭使用者和其他相關事宜。作為一個最不發達國家,我們在建設智能法庭方面面臨一些問題。我相信此次會議是我們提出問題、尋求合理解決方案並確保合作以使我們的司法機構的工作更加負責任、透明和公開的最佳地點。

最後,我強烈建議開展合作抓住和充分利用信息技術進步所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我相信,我們在這裡舉行的商議將會產生一些實質的、有意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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