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基檢測與驗收的知識!

一、樁基檢測與驗收要求

樁位的放樣允許有以下偏差,群樁:20 mm;單排樁:10 mm。樁基工程的樁位驗收,除設計有規定外,應按下述要求進行:

(1)當樁頂設計標高與施工現場標高相同時,或樁基施工結束後,有可能對樁位進行檢查時,樁基工程的驗收應在施工結束後進行。

(2)當樁頂設計標高低於施工場地標高,送樁後無法對樁位進行檢查時,對打入樁可在每根樁樁頂沉至場地標高時,進行中間驗收,待全部樁施工結束,承臺或底板開挖到設計標高後,再做最終驗收。對灌注樁可對護筒位置做中間驗收。

打(壓)入樁(預製凝土方樁、先張法預應力管樁、鋼樁)的樁位偏差,必須符合表2-7的規定。斜樁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於傾斜角正切值的15%(傾斜角系樁的縱向中心線與鉛垂線間夾角)。

樁基檢測與驗收的知識!

灌注樁的樁位偏差必須符合表2-8的規定,樁頂標高至少要比設計標高高出0.5 m,樁底清孔質量按不同的成樁工藝有不同的要求,應按本章的各節要求執行。每澆注50 m3 必須有1組試件,小於50 m3的樁,每根樁必須有1組試件。

樁基檢測與驗收的知識!

二、樁基檢驗

(1)單樁承載力檢測。單樁承載力檢測按樁的受力可分為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和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按檢測方法可分為靜載法和高應變法。

對於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複雜,成樁質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樁,應採用靜載試驗對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徵值進行復查,檢驗樁數不應少於總數的1%,且不應少於3根,當總樁數不少於50根時,不應少於2根。

(2)樁身完整性檢測。樁身完整性檢測通常採用低應變法。

柱下三樁或三樁以下的承臺抽檢樁數不得少於1 根;對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複雜,成樁質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樁,抽檢數量不應少於總數的30%,且不應少於20根;其他樁基工程的抽檢數量不應少於總數的20%,且不應少於10根;對混凝土預製樁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終孔後經過核驗的灌注樁,檢驗數量不應少於總樁數的10%,且不得少於10根。

(3)材料檢驗。對砂、石子、鋼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質量、檢驗項目、批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4)工程驗收應具備的資料。工程驗收應具備的資料的主要內容如下:

①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樁基施工圖、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單以及材料代用通知單等。

② 經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執行中的變更情況。

③ 樁位測量放線圖,包括工程樁位線複核簽證單。樁孔、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隱蔽記錄及各分項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單及施工記錄。

④ 成樁質量檢查報告。

⑤ 單樁承載力檢測報告。

⑥ 基坑挖至設計標高的樁位竣工平面圖及樁頂標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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