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汉族,湖广江陵(今属湖北)人。字叔大,少名张白圭,又称张江陵,号太岳,谥号“文忠”。明代政治家,改革家。中国历史上优秀的内阁首辅之一,明代伟大的政治家。
一、简介
张居正,生于公元1525年5月24日,卒于公元1582年7月09日。5岁入学,7岁能通六经大义,12岁考 中了秀才,13岁时就参加了乡试,写了一篇非常漂亮的文章,只因湖广巡抚顾辚有意让张居正多磨练几年,才未中举。16岁中了举人,23岁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由编修官至侍讲学士令翰林事。隆庆元年(1567年)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隆庆时与高拱并为宰辅,为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万历初年,代高拱为首辅。当时明神宗年幼,一切军政大事均由张居正主持裁决,前后当国10年,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他清查地主隐瞒的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改变赋税制度,使明朝政府的财政状况有所改善;用名将戚继光、李成梁等练兵,加强北部边防,整饬边镇防务;用凌云翼、殷正茂等平定南方少数民族叛乱。用潘季驯主持浚治黄淮,亦颇有成效。万历十年(1582年)卒,赠上柱国,谥文忠。死后不久即被宦官张诚及守旧官僚所攻讦,籍其家;至天启二年方恢复名誉。著有《张太岳集》、《书经直解》等。
明朝文臣,内阁首辅,因其辅佐皇帝治理有效,具有重大历史功绩。
明王朝经过两百多年的风风雨雨,到了嘉靖年间已是百病丛生,危机四伏。紫禁城里每日设坛修醮,青烟缭绕。幻想长生不死的嘉靖皇帝陶醉于《庆云颂》的华丽词藻,闭着眼睛将朝政托付给奸相严嵩。严嵩父子趁机为非作歹,贪赃枉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平民出身的内阁首辅张居正被推上了历史的前台,以其非凡的魄力和智慧,整饬朝纲,巩固国防,推行一条鞭法,使奄奄一息的明王朝重新获得勃勃生机。
二、人物生平
1、凤毛丛劲节,直上尽头竿
嘉靖四年(1525年),当张居正在荆州府江陵县(今荆州市)的一位秀才的家里呱呱坠地的时候,其先祖的余荫对他早已不能关怀庇护,迎接他的只是曾祖父的一个白龟梦。梦中的月亮落在水瓮里,照得四周—片光明,然后一只白龟从水中悠悠地浮起来。曾祖父认定白龟就是这小曾孙,于是信口给他取了个乳名“白圭”,希望他来日能够光宗耀祖。
白圭的确聪颖过人,很小就成了荆州府远近闻名的神童。嘉靖十五年,十二岁的白圭报考生员,其机敏灵俐深得荆州知府李士翱的怜爱,他嘱咐小白圭要从小立大志,长大后尽忠报国,并替他改名为居正。这一年,居正补府学生。一年后,参加乡试,受到湖广巡抚顾璘的阻挠而落榜。但顾璘并非出自私心,而是希望对他多加磨砺,以成大器。三年后,才高气傲的张居正顺利通过乡试,成为一名少年举人。顾璘对他十分赏识,曾对别人说“此子将相才也”,并解下犀带赠予居正说:“希望你树立远大的抱负,做伊尹,做颜渊,不要只做—个少年成名的举人。”嘉靖二十六年,二十三岁的张居正中二甲第九名进士,授庶吉士。
庶吉士是一种见习官员,按例要在翰林院学习三年,期满后可赐编修。张居正入选庶吉士,教习中有内阁重臣徐阶。徐阶重视经邦济世的学问,在其引导下,张居正努力钻研朝章国故,为他日后走上政治舞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明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废丞相,设内阁,其职能相当于皇帝的秘书厅。首席内阁学士称首辅,实际上也就是宰相。张居正入翰林院学习的时候,内阁中正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当时的内阁大学士只有夏言、严嵩二人,二人争夺首辅职位,结果是夏言为首辅,然后被严嵩进谗接着被杀,严嵩为内阁首辅。
对于内阁斗争,作为新科进士的张居正自然没发言权。但通过几年的冷眼观察,他对朝廷的政治腐败和边防废弛有了直观的认识。为此,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张居正以《论时政疏》(《张文忠公全集》卷一五)首陈“血气壅阏”之一病,继指“臃肿痿痹”之五病,系统阐述了他改革政治的主张。而这些自然没有引起明世宗和严嵩的重视。此后,在嘉靖朝除例行章奏以外,张居正没再上过一次奏疏。
嘉靖三十三年,张居正借口请假养病,离开京师来到故乡江陵。休假三年中,他仍不忘国事,亲身接触农民。家境本就贫寒的居正,在乡间体会到了人民的辛劳、饥寒和痛苦。他在《荆州府题名记》(《张文忠公全集》卷九)中说:“田赋不均,贫民失业,民苦于兼并。”这一切不禁使他侧然心动,责任感让他重返政坛。
嘉靖三十六年,张居正仍回翰林院供职。这时的他在苦闷思索中渐已成熟,在政治的风浪中,他模仿老师徐阶“内抱不群,外欲浑迹”,相机而动。嘉靖四十三年,居正进宫右春坊右渝德兼国子监司业,深谋远虑的徐阶荐居正为裕王朱载垕的侍讲侍读。逾德只是个虚衔,但由于裕王很可能继承皇位,侍裕邸讲读就不是等闲之职了。在裕邸期间,“王甚货之,邸中中宫亦无不善居正者”(《明史.张居正传》)。而国子监司业则掌握了很多将来可能进入官场的人,为张居正打开了人脉。四十五年,居正掌翰林院事。
这一年,世宗殁,裕王即位,是为明穆宗。张居正的机会来了。隆庆元年(1567年),他以裕王旧臣的身份,放擢为吏部左侍郎兼文渊阁大学士,进入内阁,参与朝政。同年四月,又改任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这年张居正四十三岁,此时的他大概不会忘记自己十三岁写下的诗句“凤毛丛劲节,直上尽头竿”。三十年后,他终于在暗暗的较量中“直上尽头竿”了。
2、摄夷蛮骚乱,锄当路芝兰
入阁以后的张居正并没有为个人的升迁而自鸣得意。这时的明王朝,内则土地兼并,流民四散,草译祸起,国家帑藏空虚,用度匮乏;外则北方鞑靼进兵中原,制造“庚戌之变”,南方土司争权夺利,尤其岑猛叛乱,“两江震骇”,东南倭寇骚扰沿海,民不聊生。面对这些,张居正无法轻松。
而更使张居正感到担心的还是内阁内部日益白热化的政治斗争。自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严嵩倒台后,徐阶继任首辅。他和张居正共同起草世宗遗诏,纠正了世宗时期的修斋建醮、大兴土木的弊端,为因冤案获罪的勤勉朝臣恢复宫职,受到了朝野上下的普遍欢迎。但不久,隆庆二年(1568年),七月,徐阶终因年迈多病,举筹失措而被迫归田。次年,徐阶的老对手高拱重回内阁兼掌吏部事,控制了内阁大权。高拱当政期间,起用了一批人才,仕路稍清。
张居正曾是高拱知己,后发生嫌隙。高拱又和权宦冯保不和。隆庆六年,穆宗病殁,年仅十多岁的神宗继位。高拱因自己口无遮拦触动太后神经,加之冯保扇鬼火,太后以“专政擅权”之罪令高拱回原籍。这样,张居正就成了首辅,从此独掌国家大权达十年之久。
平心而论,徐阶和高拱都是十分能干的首辅,他们为巩固明王朝的统治作了不少具体和局部的努力,然而终因缺乏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改革弊政的才干与气魄,到张居正继任首辅时,明王朝仍然是危机重重。张居正清醒地认识到,小修小补已无法挽救明朗的覆亡,只有进行大刀阔斧的全面改革,才能使国家真正走出困境。早在隆庆二年八月,他托《陈六事疏》(《张文忠公全集》卷三六)中,从省议论、振纪纲、重沼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等六个方面提出改革政治的方案,其核心就是整饬吏治,富国强兵。他批评空作王霸之辩的人“不知王霸之辩、义利之间在心不在迹”,而误认为“仁义之为王,富强之为霸”(《张文忠公全集》卷三一《答福建巡抚耿楚侗谈王霸之辩》)。明确地把解决国家“财用大匮”作为自己的治国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巩固国防,整顿吏治。
还在隆庆年间,入阁不久的张居正在首辅徐阶和内阁重臣高拱的支持下,主持了固巩边防的工作。
隆庆四年,鞑靼首领俺答汗进攻大同,计划称帝。居正闻悉俺答的孙子把汉那吉,携妻比吉和乳母的丈夫阿力哥共十几人情求内附,大同巡抚方逢时和宣大总督王崇古决策受降。鉴于此事非同小可,张居正写信,要崇古立刻把详情“密示”于他。原来,俺答的第三个儿子死时遗一小孩即把汉那吉,把汉那吉长大娶妻比吉,后爱上姑母之女三娘子并再娶。然而,身为外祖父的俺答也爱上了三娘子意据为己有。于是祖孙之间为一个小女子心中结怨,演出失恋青年离家投汉的一幕。
居正接到报告,再次写信给崇古,要其妥善安排把汉那吉,并派人通报俺答:“中国之法,得虏酋若子孙首者,赏万金,爵通侯。吾非不能断汝孙之首以请赏,但彼慕义而来,又汝亲孙也,不忍杀之。”(《张文忠公全集》卷二二《答鉴川策俺答之始》)然后,指授方略,要祟古、逢时奏疏皇上纳降。朝中很多人极力反对,认为敌情叵测.果然俺答的骑兵如黑云压城至北方边境。祟古早在居正授意之下作好战事准备并以其孙要挟,俺答终于被迫妥协。居正顺水推舟应俺答之求,礼送把双那吉回乡,俺答则把赵全等叛臣绑送明室。
把汉那吉穿着皇上官赐的大红丝袍回鞑靼帐幕。俺答见到非常感动,说以后不再侵犯大同,并决定请求封贡、互市,和明友好相处。
隆庆五年,穆宗在居正等人的力劝下,诏封俺答为顺义王,并在沿边三镇开设马市,与鞑靼进行贸易。北部边防的巩固使张居正可以把注意转向国内问题。
3、以心奉尘刹,不求自身利
作为—个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张居正对明王朝所面临的问题有深刻认识的。他认为当时国力匮乏和盗贼横行都是由于吏治不清造成的。官吏贪污,地主兼并,引起“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张文忠公全集》卷二六《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粮足民》),加之皇帝的穷奢极欲,百姓因此才饥寒交迫,落草为寇。由于张居正客观地分析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正确地把握了问题的实质和关键,这才使他的改革能够顺应历史的潮流,并受到广泛的欢迎。
基于上述看法,张居正决定从整顿吏治开始他的改革。万历元年(1573)十一月,张居正上疏实行“考成法”,明确职责。他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内阁控制六科。对于要办的事,从内阁到六科,从六科都到衙门,层层考试,做到心中有数。改变了以往“上之督之者虽谆谆,而下之听之者恒藐藐”(《张文忠公全集》卷三八《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的拖拉现象。考成法的实行,提高了各级部门的办事效率,而且明确责任,赏罚分明,从而使朝廷发布的政令“虽万里外,朝而而夕奉行”(《明史.张居正传》)。
张居正整饬吏治的目的主要还是“富国强兵”,这条红线贯穿于他的改革之始终,实行考成法的最大收获也正在于此。
张居正在施行考成法时,将追收逋赋作为考成的标准。万历四年规定,地方官征赋试行不足九成者,一律处罚。同年十二月,据户科给事中奏报,地方官因此而受降级处分的,山东有十七名,河南二名;受革职处分的,山东二名,河南九名。这使惧于降罚的各级官员不敢懈怠,督责户主们把当年税粮完纳。由于改变了拖欠税粮的状况,使国库日益充裕。据万历五年户部统计全国的钱粮数目,岁入达435万余两,比隆庆时每岁所入(含折色、钱粮及盐课、赃赎事例等项银两在内)250余万两之数,增长了74%(《明通鉴》卷六七)。财政收支相抵,尚结余85万余两,扭转了长期财政亏虚的状况。正如万历九年四月张居正自己所说的:“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张文忠公全集》卷四五)可见,实行考成法虽是一种政治改革,但它对整顿田赋、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起了很大作用。
但是仅靠考成法增加的收入仍是有限的,仍远远不能满足王公贵族的无限挥霍。张居正认为人“古之理财者,汰浮溢而不骛入,节漏费而不开利源”。理财还是要以节用为主。他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几乎都在围绕这个中心进行。
比如他通过加强对官吏的考核,裁减冗员,节省朝廷的俸禄开支。据对“两京大小九卿及各属,有沉滥者裁之”,竞“汰冗员二三”。同样,张居正也通过各种途径削减朝廷的军费开支。一方面与鞑靼人修好,通贡互市,保持边境安定,减少战争费用,另一方面也大量削减抚赏开支。到万历二年,北边“三镇二岁之中,所费不过万余,而所省已百余万”。还通过减客兵,清粮糗的办法减少支出,“岁所省,儿得数十百万”。
同时,张居正还要求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皇帝勒紧裤带,和大家一道过紧日子。他不仅多次向神宗提出“节用爱民”,“以保国本”,而且在皇室的奢侈性花费上,也是锱铢必较,寸步不让。万历七年,神宗向户部索求十万金,以备光禄寺御膳之用,居正据理力争,上疏说,户部收支已经入不敷用,“目前支持已觉费力,脱一旦有四方水旱之灾,疆场意外之变,何以给之?”他要求神宗节省“一切无益之费”。结果,不仅免除了这十万两银子的开支,连宫中的上元节灯火、花灯费也被废止。在张居正的力争下,还停止重修慈庆、慈宁二宫及武英殿,停输钱内库供赏,节省服御费用,减苏松应天织造等,使封建统治者的奢侈消费现象有所收敛。甚至因为害怕浪费灯烛,将万历安排在晚上的课程改到了白天。
对于自己的用度,张居正也是力戒奢华。纂修先皇实录,例得赐宴一次。张居正参加篆修穆宗实录,提出辞免赐宴。他说:“一宴之资,动之数百金,省此一事,亦未必非节财之道”他还请求将为明神宗日讲的时间放在早上,可以免晚上的灯火费用。
张居正在整顿吏治、厉行节约的过程中,不仅自己廉洁奉公,而且对家属也严格要求。儿子回江陵应试,他吩咐儿子自己雇车;父亲生日,他吩咐仆人带着寿礼,骑驴回里祝寿。万历八年,居正次弟张居病重,回乡调治,保定巡抚张卤例外发给“勘合”(使用驿站的证明书),居正立即交还,并附信说要为朝廷执法,就不能以身作则。对于明王朝来说,张居正确实是难得的治国之才。他早在内阁混斗、自己政治生命岌岌不保的时候,写过一偈:“愿以深心奉尘刹,不予自身求利益。”他的确是做到了。
4、量尽山田与水田,只留沧海与青天
作为一名杰出的理财家,张居正深知只顾节流尚不足以解决问题。而要彻底改善国家财政状况,还需要进一步开辟财源,增加收入。
但张居正反对通过“开利源”来理财,因为在他看来,“夫天地生财止有此数,设法巧取,不能增多”他早年曾较多接触下层人民,深深懂得安民养民后国富的道理,他指出:“窃闻致理之要,惟在于安民。”那么,如何才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呢?当时明王朝的庞大机器都由田赋支撑,而田赋收入因土地兼并和负担不均而很难增加。为此,张居正提出惩办贪污,清理欠赋和清查田亩等三项措施,其中尤以清查田亩声势浩大。
万历六年(1578年),张居正以福建为试点,清丈田地,结果“闽人以为便”。于是在万历八年,张居正上疏并获准在全国陆续展开清丈土地,并在此基础上重绘鱼鳞图册。
全国大部分地区根据户部颁布的《清丈条例》对田地进行了认真的清丈,但也有一些地方官吏缩短弓步,溢额求功。如浙江海盐“水涯草堑,尽出虚弓,古冢荒塍,悉从实税。至于田连阡陌者,力足行贿,智足营奸,移东就西,假此托彼。甚则有未尝加弓之田,而图扇人役积尺积寸,皆营私窖。遂使数亩之家,出愈增而田愈窄焉。”然而由于大部分州县清丈彻底,革豪右隐占,额田大有增加。万历八年,全国田地为7013976顷,比隆庆五年(1571年)增加了2336026顷。随着额田的增加,加之打击贵族、缙绅地主隐田漏税,明朝田赋收入大为增加。尽管张居正清丈田亩、平均赋税的做法被海瑞等人认为是下策,并不能真正解决民间赋税不均的问题。但从理财的角度看,清丈田亩对于朝廷比较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国的额田,增加财政收入起了积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还为不久推行“一条鞭法”的赋税改革创造了条件。
张居正很清楚,仅靠清丈田亩还远远不能彻底改变赋役不均和胥吏盘剥问题,不进一步改革赋税制度就无法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将会有更多的贫民倾家荡产,不利于社会的安定。赋役改革是一个十分棘手的事情,一旦过多触犯权宦土豪的利益,弄不好就会引起强烈的反对,使自己的所有心血前功尽弃。
当时,不少地区已在试行适应本地区的赋役改革方案,如应天府(今江苏南京)的“里甲银”,浙江、广东的“均平银”,福建的“纲银”,还有江南的“十段锦”,以及有些地区的“一条鞭法”等。
一条鞭法最早于嘉靖十年(1531年)二月,由南赣都御史陶谐在江西实行,取得了成绩。当时御史姚仁中曾上疏说:“顷行一条鞭法。……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则徭役公平,而无不均之叹矣。”此后姚宗沐在江西,潘季驯在广东,庞尚鹏在浙江,海瑞在应天,王圻在山东曹县也都实行过一条鞭法。海瑞在应天府的江宁、上元两县“行一条鞭法,从此役无偏累,人始知有种田之利,而城中富室始肯买田,乡间贫民始不肯轻弃其田矣”,做到了“田不荒芜,人不逃窜,钱粮不拖欠” 。
万历五年,山东东阿知县白栋推行一条鞭法,全县钱粮均按地丁起科。但由于这种做法 触犯了官绅的利益,他们便制造浮言,户科部给事中光懋说:“至嘉靖末年,创立条鞭,不分人户贫富,一例摊派;……然其法在江南犹有称其便者,而最不便于江北。如近日东阿知县白栋行之山东,人心惊惶,欲弃地产以避之。请敕有司,赋仍三等,差由户丁,并将白栋纪过劣处。”幸亏张居正及时派人前往东阿巡察,才知道光懋歪曲事实。于是张居正拟旨答复:“法贵宜民,何分南北?各抚按悉心计议,因地所宜,听从民便,不许一例强行。白栋照旧策励供职。”又致书支持白栋的左都御史李世达:“条鞭之法,近旨已尽事理,其中言不便十之一二耳。法当宜民,政以人举。民苟宜之,何分南北。”
张居正认为一条鞭法不仅不应反对,而且可以“不分南北”,在全国普遍推广。万历九年,他终于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条鞭法。
—条鞭法是中国田赋制度史上继唐代两税法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简化了赋役的项目和征收手续,使赋役合一,并出现了“摊丁入亩”的趋势。后来清代的地丁合一制度就是一条鞭法的运用和发展。
一条鞭法的施行,改变了当时极端混乱、严重不均的赋役制度。它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赋役负担,限制了胥吏的舞弊,特别是取消了苛重的力差,使农民有较多时间从事农业生产。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条鞭法所实行的赋役没有征收总额的规定,给胥吏横征暴敛留下了可乘之机,这是它的主要不足。
张居正的理财并不限于一味地为朝廷公室谋利,而且也十分重视人民的实际生活。他通过多种渠道设法减轻人民的赋役负担,有时还直接提出减免人民的税负。万历十年,随着清丈田亩工作的完成和一条鞭法的推行,明朝的财政状况有了进一步的好转。这时太仆寺存银多达四百万两,加上太仓存银,总数约达七八百万两。太仓的存粮也可支十年之用。这年二月,张居正上疏请求免除自隆庆元年(1567年)至万历七年(1579年)间各省积欠钱粮。另外,张居正还反对传统的“重农轻商”观念,认为应该农商并重,并提出“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的主张。因此也反对随意增加商税,侵犯商人利益。这些做法顺应了历史的发展潮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缓和了一触即发的阶级矛盾,对历史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面劳瘁于国事,人亡而政息
张居正于国事日以继日地奔忙,连十九年未得见面的老父文明去世,他都未能服丧守制。万历九年(1581年),五十七岁的居正,终于劳累病倒。
万历十年六月二十日(新历7月9日),居正病逝,舍弃了他十年始终不放的权力,十年来竭诚拥裁的皇帝,撒手人寰。死后,神宗为之辍朝,赠上柱国,谥“文忠”。他带着平生的抱负埋入了江陵的墓地,可他哪里知道,自己一生为国任劳任怨的功德,换来的竟是家族子孙的大难。
张居正一切的改革着已于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因而不得不在某些方面损害一些官僚、大地主的利益。他自己在政策及用人上也存在一些失误,他死后,有些人就开始了肆意的报复和攻击。而神宗呢? 居正在位时,他不是一直尊其为师吗?那是出于需要与无奈。他早已耿耿于居正的震主之威。据传,一日万历读书,念到“色勃如也”时,误将“勃”读成了“背”。突然听见身边一声大吼:“这个字应该读‘勃’!”居正这一声大吼,让万历真的有些“勃如”了。但碍于居正当权,没有发作。但从此,居正在万历心里便不是敬爱,而是敬畏了。居正当国十年,所揽之权,是神宗的大权,这是居正效国的需要,但他的当权便是神宗的失位。在权力上,居正和神宗成为对立面。居正的效忠国事,独握大权,在神宗的心里便是一种蔑视主上的表现。这是帝王的逻辑!居正既死,神宗这个已经成年的以享乐和追求财富积累为天性的年轻皇帝,开始寻找一种复仇的快慰。
张居正逝世后的第四天,御史雷士帧等七名言官弹劾潘晟,神宗命潘致仕。潘晟乃居正生前所荐,他的下台,标明了张居正的失宠。
不久,言官把矛头指向张居正。神宗于是下令抄居正家,并削尽其宫秩,迫夺生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以罪状示天下,还差点开棺戮尸。他的家属饿死的饿死,自杀的自杀,流放的流放,逃亡的逃亡,一代能相之家竟落得如此可悲的下场。
人亡而政息,居正在位时所用一批官员有的削职,有的弃市。而朝廷所施之政,也一一恢复以前弊端丛生的旧观。致使刚刚中兴的明朝,又走开下坡路。整个神宗一朝,没有人敢为居正呼冤。
然而国衰而思良臣。直到天启二年(1622年),明熹宗为激励臣下,才想起昔日的大功臣张居正,予以复官复荫。然一切俱已晚矣,世间已无张居正!
三、万历新政
1、背景
万历初年,由母亲李太后处理朝政,而张居正可说完全得到李太后的充分信任,而年幼的神宗对张居正更为信赖,故张居正能一心一意推行新政。
2、政治
政治上,以“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为主”。中心是解决官僚争权夺势、玩忽职守的腐败之风。他认为当时朝野泄沓成风,政以贿成,民不聊生,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他以“课吏职”即加强官吏考核为手段,“斥诸不职”,“省冗官”,淘汰并惩治了一批官员。在执行上,他“信赏罚”,“持法严”,使赏罚有准,不姑息。在他执政期间,“百官惕息”,“一切不敢饰非”,朝廷号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行政效力大大提高。如:黔国公沐朝弼屡次犯法,应当逮捕,但朝廷舆论认为此事很难办,张居正就改立沐朝弼的儿子袭爵,派飞马前去捆绑沐朝弼,沐朝弼没有反抗,被解到京师,张居正免他一死,将他幽禁在南京。再如,张居正因御史在外常常欺凌巡抚,决定压一压他们的气焰。只有他们有一件事稍不妥,马上加以责骂,又饬令他们的上司加以考查。又如,当时天下太平已经很久了,盗贼群起,甚至抢劫官府库房,地方政府常常隐瞒这类事情不上报,张居正下令如有隐匿不报者,即使循良的官吏也必撤职,地方官再不敢掩饰真情,抓到强盗,当即斩首处决,并追捕他们的家属,盗贼因此衰败。
3、军事
军事上,用戚继光镇蓟门(今河北迁西县西北),李成梁镇辽东(今辽宁辽阳),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敌台”三千多座,加强北方的防备。并在边疆实行互市政策,互市使马匹大增,减少了太仆寺需的种马,就叫老百姓折价交银,使太仆寺积蓄金四百余万。互市又使边疆在政治经济上保持稳定、正常,如封俺答(北方蒙古首领)为顺义王,在大同、宣府、甘肃等地立茶马互市,保持贸易往来,俺答长久没有来犯边关。
4、经济
经济上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清查土地。他认为“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是“国匮民穷”的根源。在1578年(万历六年),下令在全国进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税的田产,到1580年(万历八年),统计全国查实征粮土地达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弘治时期增加了近三百万顷。朝廷的赋税大大增加,所以说:“自正(正德)嘉(嘉靖)虚耗之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
(二)改革赋税,实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是:(1)以州县为基础,将所有赋税包括正税、附加税、贡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种经费和全部徭役统一编派,“并为一条”,总为一项收入。过去田赋有夏粮、秋粮之分,征收上又有种种名目,非常繁烦,现在统一征收,使国家容易掌握,百姓明白易知,防止官吏从中贪污。(2)关于徭役征派,过去有里甲、均徭、杂泛之分。里甲按户计征,不役者纳“门银”(户银);均徭、杂泛按丁分派,应役方式又有力差(以身应服)、银差(纳银代役)之分。现在取消里甲之役,将应征的全部门银,同丁银合并一起。“丁银”的计算办法,是将力差的“工”(劳动)和“食”(服役期间全部生活费用)折算为银;如“银差”则按纳银数再加收少量“银耗”(碎银化铸银锭时的损耗),然后全部役银以“丁”和“地”或(田粮)两大类因素统一考虑编派征收,即所谓“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自此,户不再是役的一种根据,丁的负担也部分转到“地”或“粮”中。(3)赋、役之中,除国家必需的米麦丝绢仍交实物和丁银的一部分仍归人丁承担外,其余“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4)官府用役,一律“官为佥募”,雇人从役。过去由户丁承担的催税、解送田粮之差、伐薪、修路、搬运、厨役等一概免除。这一改革措施赋役折银征收,既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结果,又必然促进商品经济的繁荣。
5、失败
1582年(万历十年)张居正病逝。反对他的人开始反攻了。反对派把矛头对准了张居正的“一条鞭法”,神宗皇帝此时已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了,他要自己“乾纲独断”,于是下令取消“一条鞭法”。其实已把矛头指向了张居正。反对派们更加活跃了,被冯保、张居正排挤走的前任首辅高拱也送来了《病榻遗言》,为自己申冤,辽王妃王氏也上来奏疏,说张居正诬陷辽王,霸占王府(张居正在老家江陵城住的是获罪辽王的王府),神宗终于给张居正加上了诬蔑亲藩,箝制言官,蔽塞朕聪……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等罪,下诏抄了张居正家,并把其子弟全发配到“烟瘴地面”。从此万历皇帝开始全面废除万历新政的政令,破坏新政的成果。万历新政彻底失败。
四、成就贡献
1、改革经过
张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湖北荆州市)人,明嘉靖中叶进士。隆庆元年(1567年)入阁,万历元年(1573年)神宗即位,为内阁首辅,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最负盛名的改革家。
张居正少年时聪颖过人,十五岁为诸生。巡抚顾璘极其欣赏他的文章,中进士后改为庶吉士,每日探讨研究国家典制掌故,受到徐阶的器重。徐阶代严嵩当了内阁首辅后,很多事与张居正商议,张居正也升为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不到一年,又升为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进入了内阁。张居正眉清目秀,胡须奇长,敢于做事,自信豪放,又城府很深。每一出语,又很得要领,大家都敬畏他。
高拱排挤走了首辅徐阶,作了首辅,入阁后非常傲慢,从不采纳九卿的意见。高拱与张居正本为好友,但高拱高傲独断,不把张居正这个当年的老部下放在眼里。张居正本以为皇帝年幼,他可以一展抱负,推行变革,可高拱保守,不肯采纳张居正的变革建议,张居正虽对高拱很不满,却外表跟从前一样,对高拱十分恭敬。司礼秉笔监冯保,深得两宫太后和皇帝的庞爱,他与高拱早有矛盾。有一天,一个司礼监的太监到内阁传旨,高拱斜着眼对传旨太监说:“这圣旨出自何人?难道十岁的孩童会下圣旨吗!”(当时皇帝仅十岁)还威胁说:“这都是你们这些太监干的,等着有一天我要把你们都赶走。”传旨太监回去后把高拱的话告诉了冯保,冯保很气愤。高拱已看出冯保的擅权,就召集阁臣张居正、姚仪商议除去冯保,张居正平时就与冯保很要好,又认为此时是除去高拱的好机会,就把内阁商议的事悄悄告诉了冯保,冯保去找两宫太后哭诉,两宫太后平日就知高拱跋扈,在内阁唯我独尊,又觉得首辅连个内监都不能容,哪里有宰相肚量?于是传旨召集群臣,下诏说大学士高拱揽政擅权,威福自专,命回原籍闲住,即刻起程,不许停留,就这样高拱被驱走了,不久高仪也死了,张居正也就做了内阁首辅。
张居正为了取得皇上信任,决定每十天的经宴由自己来主讲。明朝有个“经宴”的制度,“经”是由翰林学士或有学问的大臣给皇帝讲解经书,“宴”是讲经已毕皇帝赏参加的官员们一顿饭吃。张居正要用讲经来影响皇帝,树立自己的威信,经宴日是每月2日、12日、22日,讲经时高级官员都出席,只有皇帝一人坐着,其他的听众和讲官全部肃立,张居正每次除讲经外,还讲《贞观政要》,他要让小皇帝做一个象李世民那样开明皇帝,他也能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了。
张居正目的达到了,小皇帝对“经宴”很感兴趣,十天一讲不解渴,要张居正张先生(皇帝对张居正的尊称)“日讲”,甚至还要“午讲”,有时皇帝还跟张先生促膝谈心,一口一个张先生,十分恭敬亲热,张居正也不断用自己的政治主张影响小皇帝,小皇帝对张居正开始绝对信任,于是张居正有了施展抱负,进行变革的机会了。
2、改革内容
张居正身为首辅,又得到了皇帝的绝对信任,因此大权在握,从万历初年起,一步一步地实行了他的改革。
政治上,以“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为主”。中心是解决官僚争权夺势、玩忽职守的腐败之风。他认为当时朝野泄沓成风,政以贿成,民不聊生,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他以“课吏职”即加强官吏考核为手段,“斥诸不职”,“省冗官”,淘汰并惩治了一批官员。在执行上,他“信赏罚”,“持法严”,使赏罚有准,不姑息。在他执政期间,“百官惕息”,“一切不敢饰非”,朝廷号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行政效力大大提高。如:黔国公沐朝弼屡次犯法,应当逮捕,但朝廷舆论认为此事很难办,张居正就改立沐朝弼的儿子袭爵,派飞马前去捆绑沐朝弼,沐朝弼没有反抗,被解到京师,张居正免他一死,将他幽禁在南京。再如,张居正因御史在外常常欺凌巡抚,决定压一压他们的气焰。只有他们有一件事稍不妥,马上加以责骂,又饬令他们的上司加以考查。又如,当时天下太平已经很久了,盗贼群起,甚至抢劫官府库房,地方政府常常隐瞒这类事情不上报,张居正下令如有隐匿不报者,即使循良的官吏也必撤职,地方官再不敢掩饰真情,抓到强盗,当即斩首处决,并追捕他们的家属,盗贼因此衰败。
军事上,用戚继光镇蓟门(今河北迁西县西北),李成梁镇辽东(今辽宁辽阳),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敌台”三千多座,加强北方的防备。并在边疆实行互市政策,互市使马匹大增,减少了太仆寺需的种马,就叫老百姓折价交银,使太仆寺积蓄金四百余万。互市又使边疆在政治经济上保持稳定、正常,如封俺答(北方蒙古首领)为顺义王,在大同、宣府、甘肃等地立茶马互市,保持贸易往来,俺答长久没有来犯边关。
经济上采取的主要措施有:清查土地、改革赋税实行“一条鞭法。
五、经济改革明细
清查土地
他认为“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是“国匮民穷”的根源。在1578年(万历六年),下令在全国进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税的田产,到1580年(万历八年),统计全国查实征粮土地达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弘治时期增加了近三百万顷。朝廷的赋税大大增加,所以说:“自正(正德)嘉(嘉靖)虚耗之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
六、改革影响与身后事
1、改革的阻力与影响
张居正的变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大明王朝的统治,但这一系列改革措施都符合当时的社会实际,促进了经济发展,他不愧为中国封建社会杰出的政治改革家。但他作为一个政治家,却缺少豁达的风度,他的改革又触动了一些官僚集团的利益,自己又不甚检点,给反对派留下了许多口实,在1582年(万历十年)他病逝以后,新法全部被推翻,自己也身败名裂。而导火线则是1577(万历五年)、张居正父亲死后“夺情”事件。
封建官员父母死了,必须离职回家守孝三年,(至少27个月),假如政务紧急,离开不得,那么皇上可以“强迫”他留在位上,不回去尽孝子之情,算“夺情”。这一办法只能在极特殊情况下偶然一用。此时十五岁的皇帝离不开张先生,张居正也觉得变革正在展开,如离开,恐中间有变,户部侍郎李幼孜想讨好张居正,就首先上疏提出丧期内张居正不去职,以丧服办公,两宫太后也不愿张先生离职,于是张居正决定遵旨“夺情”了,但当时就有许多人认为这样做不可以,这些人都遭到了廷杖、贬斥甚至流放等。
第二年,张居正的父亲死去一周年,张居正请假,回原籍安葬父亲,皇帝给了他三个月假。张居正带随从和护卫还乡,一路上地方大员郊迎郊送,还送上许多赆仪和奠金。而江陵城为张居正的父亲葬礼,倾城出动,葬礼空前的盛大。张居正安葬完父亲回京,司礼太监何进代表皇帝揩百官在郊外迎接,两宫太后也各派太监李琦、李用来宣谕慰问,恩宠甚佳。但神宗自即位以来,由冯保照料他的生活,关怀备至,稍不听话,马上去报告慈圣太后,慈圣对皇帝训导很严,每每说:“要是张先生知道了,怎么办?”神宗皇帝很怕张先生,渐渐长大了,心里有一种压抑感,开始讨厌张先生了。张居正自从父丧后,更加偏激,骄纵,对官员升贬,大多凭个人好恶。周围办事的人多接受贿赂,居正的三个儿子都考中了进士,家奴游七捐钱买官,置身士大夫行列,人们对张居正越来越不满了。
1582年(万历十年)张居正病逝。反对他的人开始反攻了。反对派把矛头对准了张居正的“一条鞭法”,神宗皇帝此时已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了,他要自己“乾纲独断”,于是下令取消“一条鞭法”。其实已把矛头指向了张居正。反对派们更加活跃了,被冯保、张居正排挤走的前任首辅高拱也送来了《病榻遗言》,为自己申冤,辽王妃王氏也上来奏疏,说张居正诬陷辽王,霸占王府(张居正在老家江陵城住的是获罪辽王的王府),神宗终于给张居正加上了诬蔑亲藩,箝制言官,蔽塞朕聪……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等罪,下诏抄了张居正家,并把其子弟全发配到“烟瘴地面”。
2、身后评价
在朝野一片诋毁声中,只有学者李贽替张居正说了公道话,称颂张居正是“宰相文杰”。到了熹宗在朝时,有人称道张居正,熹宗下诏恢复了张居正过去的官职,并安葬祭祀,1630年(崇祯三年)礼部侍郎罗喻义等人上诉为张居正鸣冤,崇祯恢复了二个荫职及诰命,并恢复了张居正之子张敬修的官职。
张居正一生功过兼有之,但作为一个封建士大夫,能任劳任怨地工作,敢于整顿松弛的政治秩序,能使国富民丰,边疆安全,也称得上是一个正直的好官。
七、赋税思想
赋税思想——“一条鞭法”,是张居正改革中的精华部分,因此特列出来。
张居正在神宗时任内阁首辅,执掌国政长达10年。他曾下令清丈全国土地,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有效地缓和了社会矛盾,改善了明王朝的财政状况,并在客观上促使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张居正主张取财有制,用财有节。指出“天地生财,自有定数。取之有制,用之有节则裕;取之无制,用之无节则乏。”反对不顾人民的承受能力横征暴敛,“今国赋所出,仰给东南。然民力有限,应办无穷,而王朝之费又数十倍于国初之时,大官之供岁累巨万,中贵征索溪壑难盈,司农屡屡告乏”。张居正主张“固本安民”,不事聚敛。他强调“致理之道,莫要于安民。”“民本邦固,即有水旱盗贼敌国外侮之虞,而人心爱戴乎上,无土崩瓦解之势,则久安长治之术也。”为了做到固本安民,张居正反对赋税负担不均,官吏贪污舞弊,豪强兼并偷漏等现象和行为。他说“今风俗侈靡,官民(指富民)服舍俱无限制。外之豪强兼并,赋役不均,花分诡寄,恃顽不纳田粮,偏累小民;内之官府造作,侵欺冒破,奸徒罔利,有名无实,各衙门在官钱粮漫无稽查,假公济私,官吏滋弊。凡此皆耗财病民之大者。”他提出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是“理逋负所以是国也”,“清隐占则小民免包赔之累,而得守其本业;惩贪墨则间阎无剥削之扰,而得以安其田里”,即清理欠税,惩办贪污、清查隐田。这些思想应用于一条鞭法的改革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张居正还主张农业和商业互为依存,互相促进,反对在财政困难时依靠重征商税来增加财政收入,认为只有减轻赋税征收才有利于农商发展。他说“古之为国者,使商通有无,农力本穑。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本穑以资商,则商病。故商农之势常若权衡然,至于病,乃无以济也”;“余以为欲物力不屈,则莫若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欲民用不困,则莫若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这是中国历史上关于农商关系的一种新理论,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八、对“宰相之杰”的争论
在嘉靖中期以后,到隆庆、万历时期,60年的时间,先后有创立泰州学派的王艮、湛若水、耿天台等人。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何心隐,是张居正执政期间最为著名的学者。对于张居正的改革措施,何心隐大加反对,声言要入都“持正义,逐江陵去位,一新时局”。张、何的冲突因此达到白热化。万历七年即1579年,何心隐六十二岁,他在祁门学生胡时和家中被逮捕,解到武昌,终被杖毙狱中。在何被捕期间,泰州学派许多重要人物都奔波营救:有的为他辩冤,有的变卖家产以求赦,有的愿舍身替死。何心隐“瘐死”狱中之后,有人指斥张居正为避免学术上的歧异而施用政治上的迫害。在张居正死后,这种声音愈加强烈。但李贽却力为辩护,认为何心隐之死与张居正无关。他在《答邓明府》一文中写道:
何公死,不关江陵事。江陵为司业时,何公只与朋辈同往一会言耳。言虽不中,而杀之之心无有也。及何公出而独向朋辈道“此人有欲飞不得”之云,盖直不满之耳。何公闻之,遂有“此人必当国,当国必杀我”等语。则以何公平生自许太过,不意精神反为江陵所摄,于是怃然便有惧色。盖皆英雄莫肯相下之实,所谓两雄不并立于世者,此等心肠是也。自后江陵亦记不得何公,而何公终日有江陵在念。
偶攻江陵者,首吉安人。江陵遂怨吉安,日与吉安缙绅为仇。然亦未尝仇何公者,以何公不足仇也,特何公自为仇耳。何也,以何公“必为首相,必杀我”之语,已传播于吉安及四方久矣。至是欲承奉江陵者,憾无有缘,闻是,谁不甘心何公者乎?杀一布衣,本无难事,而可以取快江陵之胸腹,则又何惮而不敢为也?故巡抚缉访之于前,而继者踵其步。方其缉解至湖广也,湖广密进揭帖于江陵。江陵曰:“此事何须来问,轻则决罚,重则发遣已矣。”及差人出阁门,应城李义河遂授以意曰:“此江陵本意也,特不欲自发之耳。”吁吁!江陵何人也,胆如天大,而肯姑息此哉!应城之情状可知矣。应城于何公,素有论学之忤,其杀之之心自有。又其时势焰薰灼,人之事应城者如事江陵,则何公虽欲不死,又安可得耶!
江陵此事甚错,其原起于憾吉安人,而必欲杀吉安人为尤错。今日俱为谈往事矣!然何公布衣之杰也,故有杀身之祸,江陵宰相之杰也,故有身后之辱。不论其败而论其成,不追其迹而原其心,不责其过而赏其功,则二老者皆吾师也。非与世之局琐取容,埋头顾影,窃取圣人之名以自盖其贪位固宠之私者比也。是以复并论之,以裁正于大方焉。所论甚见中蕴,可为何公出气,恐犹未察江陵初心,故尔赘及。
李贽作为当时思想界的领袖,对张居正的评价,给我们留下了非常重要的文件。张居正为何不能容忍何心隐?乃至要杀他?是不是地方官揣摩其心理投其所好弄死了何心隐?李贽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极大。何心隐以陆王心学传人自居,当时整个湖广地区私立书院很多,是传统陆王心学的重要阵地。
当其时也,官学的学生学习的是程朱理学,私立书院讲授的是陆王心学。两种思想互相激荡,甚至尖锐对立。张居正对程朱理学也有犀利的批判,同时也反对当时的士林中人一味地拾拣陆王牙慧,所以他不会完全站在官方立场反对何心隐。他觉得国家要储备人才,但大而无当不着边际的清谈无补于苍生。实际上他对王阳明“知行合一”思想是赞赏的。当心学演变为玄学,注重实学的张居正便有些担忧,就像今天谈到对青少年的教育,由于传统文化遭到无情的解构,一些诸如理想、尊严、道德等固有的观念为年轻人所不齿,而大肆崇尚西方文化,我们国家的文化安全遭到前所未有的威胁。张居正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对当时的讲学之风也深为忧虑,他害怕所有的青少年变成崇尚空谈的清流,因此断然下令关闭全国众多的私立书院。这样做客观上收到了钳制思想的作用,但张居正的主观动机是想正本清源,让思想界能够为他的万历新政服务。基于以上考虑,我觉得我们不要以思想家的思维方式去理解政治家的作为。对这一点,作为思想家的李贽没有对张居正的做法提出任何批评,反而说张居正与何心隐“二者皆吾师也”。可见李贽对张居正的政治功绩是肯定的。
第三个是于慎行。于慎行是张居正亲自推荐给神宗当老师的。神宗也非常信任于慎行,张居正死后,还让他入阁当了辅臣。宦官张诚与平反复职的刑部右侍郎丘橓受神宗的派遣气势汹汹去江陵抄张居正的老家,于慎行写信要丘橓别把事情做绝了。这封信的大意是:当张居正在权力顶峰的时候,满朝没一个人敢说他的坏话。现在他人亡政息了,却没有一个人敢说他的好话。这都是不对的。他认为要肯定张居正执政十年的成就,并希望停止对张居正的清算。这封信当时传播极广,许多正直的官员都佩服于慎行的勇气。于慎行有君子之风,尽管张居正当权时赏识他,他也从不登门拜访。他不登门,张居正也并没有因此?压他,可见他们之间的关系非常健康。虽然于慎行对张居正的改革措施与为人也不全赞同,但却在张居正遭受迫害最厉害的时候仗义执言。神宗后来即时停止了对张居正的清算,这封信起到一定的作用。
以上三个例子说明,研究历史人物除了研究正史,还应该研究同时代人的著述。同代人对张居正的评价比《明史》更为可靠。我觉得张居正担当“宰相之杰”的盛名是当之无愧的。中国对人的评价标准,历来都是把道德评判放在第一位,这样有失偏颇。我不是说为官可以不讲道德、不讲操守,但这不能作为惟一的条件。评价一个政治家,一定要把事功放在第一位。要看他执政期间的作为,是不是有功于社稷,有利于人民。“富国强兵,尊主庇民”八个字,构成张居正的思想体系。 这个思想是站得住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特约撰稿人:黑郁金香】
閱讀更多 河之南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