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准”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新时期、新常态下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它遏制了党员领导干部的不正之风,肃清了党风党纪,有利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
一、不准以权谋私,以职谋私;
二、不准收受礼金、礼物、礼品;
三、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四、不准利用公款吃、喝、玩、乐;
五、不准参与违反社会公德的一切活动;
六、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宴请及活动;
七、不准侵占、私分公共财物;
八、不准利用公款到营业性的“三厅”消费及进行娱乐活动;
九、不准利用“红、白”事收受馈赠和礼物;
十、不准挤占、挪用公款,用于营业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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