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圖文說事
我們的鄰國日本就保留著絞刑。
題主說絞刑比較痛苦,其實絞刑還算是比較文明的刑法了,相比五馬分屍啊,石刑(用石頭把人砸死)以及砍頭之類的。像日本以前也是砍頭的,直到明治維新,日本跟西方學習,開始放棄了砍頭而採用絞形。
當時日本的絞形是高臺,執行時,需要犯人走上去,有的犯人到了那時候,基本上腿都軟的,哪裡還爬得上去,所以後面就改成了空陷式。
像二戰,日本就用這種方式處決了一批戰犯。
現在日本執行這種死刑還有很多特點,比如執行前,通常不打招呼,也不會給你加點雞腿,吃斷頭飯,就是冷不丁的通知你。
為什麼叫冷不丁呢?因為日本的死刑很難執行。
這個一是受中國的影響,日本開始是學大唐,而大唐就是一個不怎麼執行死刑的朝代,李世民在的時候,就把死刑複核從三次改到了五次。這樣死刑的核準很嚴格。
日本就學了這一點,據記載,他們曾經三百年間沒有執行過一個死刑。
到了現代,日本人也很少執行死刑。因為日本人認為殺人是不乾淨的,就算殺的是該殺之人。所以沒有人願意去殺一個人,也沒有人願意去判一個人死刑,更沒有人願意核准死刑。
所以,在日本判死刑難,執行也難。判了之後,往往罪犯會上訴等等,一搞就十多年。
曾經主導東京地鐵沙林事件的奧姆真理教主麻原彰晃1995年被捕,2006年才判死刑,但還不能執行,因為要等這個案件相關的犯人全部審完之後才能執行,所以直到今年,這位大仙才被執行死刑。
所以,日本的死刑是不打招呼的,冷不丁的把人叫過。死刑一般在早上,因為日本人認為早上陽氣最足。而且死刑需要三個人。
一個套上繩索,一個按下開關,一個驗屍?
不是的。
是有三個開關。
三個人同時按,但只有一個是可以打開開關的。這樣做,是減少執行人的心理壓力。
下面放出日本死刑室的照片。
我們說了,在日本,執行死刑被認為是不潔的。所以,執行者往往有特別津貼。大概有數萬,但執行人拿到這數萬,通常要捐給寺廟,為自己去邪氣。
腦洞歷史觀
絞刑解釋:
絞刑通常是犯人被困在椅子上,然後執行者拿一根金屬條繞在犯人脖子上,慢慢的勒緊直至犯人死亡。在執行過程中,犯人會因為極度的痛苦而死去。
絞刑的存在
絞刑作為一種刑法,在古代曾經極為提倡。在在現代因為太過殘忍不符合國際法,已經不普遍流行了。有很多國家已經廢除了絞刑,但仍然還有很多國家延用此法。
據瞭解,日本、新加坡、美國、伊朗、伊拉克、印度等少數國家仍保留著絞刑;全球195個獨立國家中,有110左右的國家廢除了死刑,在大國中,除中國外,只有美國(某些州)、日本和印度還保留有死刑。
絞刑的死法
絞刑,實際上分成縊死和吊死兩種。縊死,是指以繩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死亡的方法;吊死,是指以繩索將人的脖子吊在半空而死亡的方法。
絞刑在中國的現狀
在中國歷史上,絞刑通常不是最低級的死刑。正相反的是,高官皇族為保留全屍,通常會要求自縊賜死或絞刑處死,而不是可能導致身首異處的斬首。現在多用槍斃;
老方就是我,我就是老方來說事。
老方來說事
作為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絞刑最早出現於何時已經難以考究。但是長久以來,由於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差異,所以東、西方文明在實施絞刑的過程中也有差異。
不過,大致上所有的絞刑都逃不脫兩大類別。一種是用繩索將人的脖子吊起來,利用人的重力和繩索的張力讓人窒息而死,即“縊死”(利用這種方法自殺被稱為“自縊”);另一種則是旁人直接用繩索勒住當事人的脖子,使之窒息死亡,即“勒死”。二戰結束以來,聯合國認為古老的絞刑過於殘忍且違反現代人道主義,已經呼籲多數國家廢除了絞刑(包括我國在內),但也有一些國家堅持保留了絞刑,比如
美國、日本、新加坡、伊朗、伊拉克、印度、埃及、岡比亞、馬來西亞、阿富汗、利比亞、科威特等一小部分國家。在現代史上,遭絞刑而死的著名人物則莫過於薩達姆與麻原彰晃。號稱“中東梟雄”的薩達姆在1979年依靠政變上臺,執掌伊拉克軍政達24年之久。他在任期間,先後與以色列、伊朗、美國等國爆發戰爭,最終在2003年的伊拉克戰爭(第二次海灣戰爭)戰敗,並被美國當局抓獲。
之後,薩達姆被定為“反人類罪”,遭伊拉克新政府(美國主導)處以絞刑。2006年12月30日的凌晨5時,全副武裝的伊拉克警察將薩達姆押解到刑場,用一架古老的絞刑架結束了這位梟雄的性命。由於行刑過程向世界公開,這在當年引起了轟動的,畢竟公開執行絞刑已經很罕見了,而且還是伊拉克前領導人薩達姆。據說,薩達姆臨死前曾偷偷向政府請求改判槍決,因為在伊拉克人的心中絞刑是一種低賤的死刑(伊拉克貴族在歷史上常用絞刑來處死奴隸),不過伊拉克政府沒有同意。
除了薩達姆,另外一位比較出名的被判處絞刑的人就是日本的麻原彰晃了,也就是震驚世界的“東京地鐵毒氣事件”的幕後策劃者。1995年3月20日,日本“奧姆真理教”的頭子麻原彰晃特意選擇上班早高峰,安排教徒在東京市區三條地鐵線的多班列車上釋放了大量劇毒性的“沙林”氣體,造成了列車內5000多人受傷、13人不治身亡。事後,麻原彰晃立即遭到日本當局逮捕,並在2004年被判處絞刑,但直到2018年才被執行死刑。
中外歷史
絞刑其實分成很多種,差異是非常大的。
使用所謂“較人道絞刑”即“活門絞刑”的國家,有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赤道幾內亞、約旦、埃及、科威特、伊拉克、馬來西亞、敘利亞、博茨瓦納、尼日利亞、岡比亞、 聖基茨和尼維斯,此外,美國仍然保留死刑的州理論上仍然可以由死刑犯選擇絞刑處決,但實際上自1924年以後再無一人被絞刑處決。“活門絞刑”的絞架是特製的,犯人腳下有一個活門,處決時會突然打開,犯人會因瞬間腳下騰空而被一下拉斷頸椎,迅速死亡,據說可以減少痛苦,但有時會把犯人頭顱拉掉;
不使用或可能不是每次都使用“活門絞刑”處決的國家,有沙特、伊朗、蘇丹、南蘇丹、巴林、阿曼、利比亞,這些國家有時會用傳統手法絞死犯人,即讓犯人站在板凳上套上絞索,然後踢掉板凳,犯人會掙扎很久才死去,非常痛苦。其中一些國家保留了“示眾”的“傳統形式”。
必須說明的是,絞刑即便在當代也並不一定是“死刑中最殘酷的一種”,在某些國家至今仍保留著更殘忍的“石刑”,而同樣在理論上依然是美國合法死刑處決形式的電椅死刑,實際上也很殘酷,1890年第一次使用電椅,犯人被折騰了兩個多小時才死去,此後還出現過犯人幾次都只被電個半死,最後被赦免死罪的極端範例。
在古代,絞刑的地位也有很大不同,比如在英國,絞刑被認為是懲罰“下等犯人”的較殘酷(不是最殘酷,英國直到1814年才廢除五馬分屍)死刑方式,而懲罰“上等人”的方式是砍頭,而在法國則一度正好相反——“上等犯人”可以“享受”絞刑,“下等犯人”只能排隊上斷頭臺。在中國古代,絞刑甚至被定為最輕一級的死刑,理由是“絞以畢命,斬以殊形”——絞刑只奪人性命卻保留了全屍,中國人非常講究“死得完整”。順便提一句,中國古代的絞刑是用鐵棍絞著繩套,一人一邊兩人旋轉鐵棍把人慢慢勒死,和上面兩種絞刑方法形式上差異非常大。因為沒有現代意義上的絞架,張作霖絞死李大釗等人的絞架是進口的,只有英佔香港和設立監獄的租界才引進了“活門絞刑裝置”,如上海提籃橋監獄十字樓三樓就有絞刑室,第一次執行絞刑是1836年8月31日,但內地租界的絞刑只適用於外籍人士。1946年國民政府還使用這個絞刑室處死了5名日本戰犯。這個絞刑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改為辦公室,但絞架和“活門”卻一直保留著。如今那裡已變成監獄歷史陳列館,如果還沒置換功能的話,不妨去看看。
陶短房
好像中東的國家實行絞刑的比較多,如果日本還有死刑的話,用的也是絞刑。在大連旅順的“日俄監獄舊址”裡,就有一座外觀向別墅的絞刑場所。在那裡被絞死的最有名的人是在哈爾濱火車站,擊斃了“伊藤博文”的朝鮮人“安重根”。下面就是帶有活門地板的絞刑架。
被絞死後裝在木桶中埋葬的人的骸骨。
傳說中的老虎凳。
我不像壞小孩
絞刑是怎麼樣的死法?絞刑,實際上分為縊死和吊死兩種。
縊死,是指以繩索勒住人的脖子使其死亡。吊死,是指以繩索將人的脖子吊在半空而死亡。中國的絞刑呢?和傳統理解不一樣,實際上就是勒死,像擰乾衣服一樣,兩個人各扯一頭一使勁。縊死對受刑者造成的痛苦巨大,現代社會已經基本廢除了,目前國外普遍執行的絞刑的執行方式是吊死,讓受刑人站在懸空踏板上,用繩索套住他的脖子,然後抽空踏板,受刑人自然下墜,由於體力及重力造成的衝擊瞬間折斷頸椎造成死亡,由於受刑者幾乎是瞬間死亡,這樣痛苦會小一點。
絞刑是“殺人不見血”的死刑。目前,世界上只有日本、新加坡、美國、伊朗、伊拉克等少數國家保留著絞刑,但是絞刑仍然是除了槍決以外應用最多的死刑。
搞笑扒主
其實絞刑不像咱們想象中的那麼痛苦,當繩索套在頸部,將人拉起時,繩索會封住氣管的同時絕對會封住通往大腦的頸動脈,至少會封住一條(封一條和兩條道理是一樣的)。造成大腦缺氧,腦意識在缺氧15秒左右即會喪失,人沒有意識也就不知道痛苦了。也可以這樣理解: 人當繩索拉緊時,有短暫的15秒左右的意識,這是由於無法呼吸,可能比較難受,但15秒過後面也就什麼都不知道了,在空中懸吊7-10分鐘,絞刑目的達到。如題:目前世界上絞刑被很多國家採用,其他回答我看了比較全面,在這裡不在重複。
梁勇86304567
死刑是對重刑犯的最後手段,而絞刑則是殘刑中之一,相比中國古代的五馬分屍稍微人性些。就針對死刑犯來說,無論是什麼刑罰,最終還是一死。殘刑的最終目的無非就威懾活人,讓人產生恐懼,減少犯罪。如果殘刑五馬分屍被承傳下來,流氓殺人罪和貪汙相對也會減少。
實明印證
絞刑在很多國家依然存在。存在絞刑的國家,基本都是一些中東國家,伊拉克、阿富汗、沙特等。不過需要提醒的是,絞刑遠遠不是死刑中最殘酷的,因為絞刑可以讓人在短時間內窒息死亡。在很多中東國家依然存在的石刑,遠比絞刑更折麼人。
先說一下絞刑吧。最近幾年最著名的絞刑死亡事件是伊拉克新政府在2006年對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執行的絞刑。據說,薩達姆本人臨刑前對絞刑的死法表示了滿意,認為這是為男人準備的。目前伊拉克政府依然沒有廢除絞刑,像2016年伊拉克政府曾經一次絞死了36名“伊斯蘭國”恐怖分子。
阿富汗政府也保留了絞刑的處決方式。同伊拉克政府一樣,2016年5月阿富汗政府也曾一次絞死了6名塔利班武裝成員。按照阿富汗政府的解釋,絞刑的做法是為了彰顯政府徹底消滅塔利班的決心,對塔利班起到震懾作用。
中東的另一個大國伊朗同樣也是有絞刑。伊朗每年都會用絞刑的方式處決一批死刑犯。與伊拉克和阿富汗不同的是,伊朗絞死的罪犯不是恐怖分子,而是強姦犯、同性戀、殺人犯等。更令人感到震驚的是,伊朗政府為了教育民眾,每次的絞刑都要在街頭公開執行,大量的老百姓在絞刑現場圍觀。
最後我簡單說一下石刑。石刑,顧名思義是用石頭把人砸死,通常做法是先把死刑犯埋起來,男性腰以下部位、女性胸以下部位埋入沙土中,施刑者向受刑者反覆扔石塊。因為石頭是鈍器,很難一次把人砸死,因此需要反覆砸,死亡的過程不會很快,對死刑犯來說這是一種巨大的折麼方式。
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石刑時死刑犯的父母或者家人還需要親自到場,親自參與用石頭砸死自己親人的過程。伊朗、沙特、阿富汗等國家目前還普遍存在這種慘無人道的死刑方式。
李明波論中東
對罪大惡極的罪犯來說千刀萬剮都不殘忍!要知道在古代只有皇帝親自賜死的大官和皇室成員才有資格享受絞刑,必定是留了全屍了,就算放到現在這也不是最殘忍的行刑方式,要知道美國的注射死刑,有一個囚犯被注射了以後痛苦的掙扎了幾個小時才慢慢斷氣都沒說殘忍,我個人認為前段時間槍斃的那個白銀連環殺手就該千刀萬剮凌遲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