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游船倾覆事件泰国“甩锅”?在国内如何追责?

7月5日傍晚,载有127名中国游客的船只观光船“凤凰”号、“艾莎公主”号在返回泰国普吉岛途中,突遇特大暴风雨发生倾覆。根据官方消息,凤凰号游船乘客共89人,其中中国游客87人,37人生还,41人遇难,11人失联。失联人员中,已有5人确认生还,正在确认所在地,6人仍未确认消息(包括目前已知仍未完成遗体打捞的1人)。

泰国游船倾覆事件泰国“甩锅”?在国内如何追责?

早前,普吉岛气象厅已发布“强风和风暴”预警,恶劣的天气将一直延续至10日。7月9日(今天),泰国副总理巴逸对外宣称:翻船造成40多名中国游客死亡的普吉租船旅行社幕后老板为中国人,此旅行团为非法的“零元团”。出事原因为:此租船旅行社拒绝听取气象局风暴来临的警告执意出海,罪在“零元团”船公司的中国籍负责人,对泰国旅游业不会造成影响。

泰国游船倾覆事件泰国“甩锅”?在国内如何追责?

据报道,涉事游客中,61人通过飞猪预定,44名通过懒猫旅行预定,12人通过携程订一日游,4位预订了一旅行社的半自助产品。那么,飞猪、懒猫、携程这些公司有责任吗?

对此,国内知名电商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进行了评论解读。

据报道,当地服务商对泰国气象局发布天气预警“狂风暴雨会持续袭击泰国南部地区,可能掀起3米高的海浪,船只不要出海”视而不见,“铤而走险”的行为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基于OTA(在线旅行社)平台的产品模式,往往采取自营或者给代理商提供平台,在一些产品下会显示“本店铺仅提供该旅游产品的代订服务”字样,这样的提示并不意味着给代理商、平台提供了免责通道。另外,OTA平台作为旅游经营者应起到审慎审查的义务,对旅游服务商提供的产品进行审查,但在因第三人原因或旅游辅助服务者导致损伤情况下,OTA平台需“未尽谨慎选择义务”时才承担相应责任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如果OTA平台合作的旅行社具备合法资质,则OTA平台在此事故中没有直接过错。但是旅行社和邮轮的运营方没有提示游客身穿救生衣,且普吉府事先“强风和风暴”警告公众注意大风和强降雨天气,邮轮运营方仍选择海上航行,对此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他同时指出,OTA平台在旅游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提供的服务应该承担起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对于消费者而言,不能完全依赖平台、旅行社,尤其具有危险性的项目,尽量了解相关情况后再做定夺。虽然近年国内对于旅游事故往往能做到处理,但法律毕竟是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能做好前期准备才最大程度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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