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幹部策劃聯名信向上級施壓讓自己連任,被嚴重警告

“聯名信”偶見於幹部人事變動的消息中,體現群眾對即將調任幹部的挽留之意。今年5月,在福建泉州鯉城區,也有一份“聯名信”誕生,但起草者卻是“被要求連任者”本人。

近日,福建省紀委網站公佈了這起違反換屆工作紀律和黨的組織紀律的典型案例。

2018年5月,鯉城區社區組織換屆期間,常泰街道下店社區黨支部書記蔣某芬為達到連任社區黨支部書記的目的,自己起草了一份以社區黨員聯名要求其連任社區黨支部書記的申請報告,通過登門拜訪、私自電話聯繫或委託授意交好的社區黨員幫忙活動等方式,要求四十餘名社區黨員在申請報告上簽名支持其連任。此外,蔣某芬還存在請求他人給予關照而進行拉票的行為。

鯉城區紀委指出,蔣某芬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個人策劃、組織以社區黨員聯名要求其連任社區黨支部書記的所謂申請報告,向街道黨工委施加壓力,並向部分社區黨員拉票,嚴重干擾社區換屆選舉工作,違反了換屆工作紀律和黨的組織紀律。2018年7月6日,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關於嚴肅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紀律的通知》(泉委組綜〔2018〕42號)中“十條禁令”的規定,常泰街道黨工委給予蔣某芬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炮製“聯名信”的先例有不少。

已落馬的廣州市原副市長曹鑑燎曾任天河區沙河鎮委書記,《瞭望》新聞週刊報道指出,從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有關部門就想讓在沙河鎮任職的曹鑑燎到天河區工作,而曹鑑燎不樂意“上調”。此後面對組織幾次調整,曹鑑燎仍然表示“不願意上來”。

“捨不得”離開沙河鎮、甚至敢於和組織談條件、講價錢,不是因為曹鑑燎渴望全心全意為當地群眾服務,而是他不想離開這個有利可圖的“圈子”。

報道稱,上世紀90年代初,廣州市規劃開發珠江新城,大量村集體的土地可以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靈活出讓,鎮一級幹部在此過程中有很大的自主權,沙河鎮又有多個村居位於開發黃金地段。作為沙河鎮黨委書記,曹鑑燎早有“坐地生財”的“如意算盤”。他把冼村、獵德等城中村的集體留用地控制在自己手裡,從社會老闆中尋找“代理人”,參與土地經營。

曾在沙河鎮修理廠工作的冼村村民冼先生回憶說:“上世紀90年代初,曹鑑燎通過下屬讓我們聯名寫信挽留他,當時不懂什麼意思,現在想起來真是荒唐。”

除了用“聯名信”給上級施壓外,在山東,萊蕪市醫藥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敬貴還曾組織下屬“集體上訪”迫使上級改變決定。

不願離開萊蕪的張敬貴在任職公示期間,通過暗示唆使,使得心腹干將脅迫利誘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60餘人到省國資委“上訪”。他們在省國資委辦公大樓滯留三天兩夜,圍堵省國資委主要領導辦公室,大聲喧鬧,嚴重干擾了省國資委正常辦公秩序。

公示期結束的當天上午,部分管理人員帶領40餘名職工又聚集到省醫藥集團公司鬧事,要求馬上撤銷對張敬貴的任職決定。最終,省醫藥集團不得不從穩定角度考慮,決定張敬貴繼續留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