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糾誤:房貸收入比,應以「一生總收入」評估

導讀:

■深圳“房價收入比”高居全國首位

■糾誤:購房收入要以“一生總收入”評估

■適當控制面積慾望,小戶型助力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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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價收入比”高居全國首位

近日,中房智庫研究院發佈了2017年全國35個重點城市房價收入比報告,排在前10名的城市分別是深圳、三亞、上海、北京、廈門、福州、珠海、海口、杭州和石家莊,房價收入比均超14。其中深圳的房價收入比高居首位,達到39.64。

這意味著,按照2017年城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來說,一個家庭在深圳想要購買一套110平方米新建商品房(2016年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36.6平方米),需要花上差不多40年左右的時間,而且前提是房價不漲,全部收入只用於購房。

“房價收入比”是指“房屋總價”與“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是國際通行的考量一個國家或地區是否存在房地產泡沫的重要數據。一般認為,國內房價收入比保持在6~7之間屬於合理區間。如果按照這一標準衡量,目前國內35個重點城市中,只有長沙的房價收入比是合理的,為6.67。

■糾誤:購房收入要以“一生總收入”評估

因為“房價收入比”的存在,人們吐槽國內房價有了對應的標準,人才流失、實體經濟不振都是高房價要背的“鍋”。

不過,中國樓市南派意見領袖@尹香武 先生認為,現在很多專家在評論房價高低的時候引用房價收入比固然沒錯,但是存在一個問題,即在引用收入標準的時候僅僅以當下的收入來評估。但是作為家族最重要的資產,房子的價格應該是以一生的收入去評估的、以總收入去評估。

從時間軸上來講,房價收入比中的個人收入應該用一生的收入來評估,而不是隻用當下的收入來評估。因為年輕時候收入往往是比較低的,但是隨著年齡增長,收入也在增長。即使是高如10萬/平方的房價,如果以70年計一天是3.9元,一個月117塊錢,跟現在的房租水平所差無幾。

此外,很多專家在評估房價的時候僅僅是估算工資,這也是有問題的。因為購房要付出的收入一定是一生總收入,工資只是其中的一項,還包括其他的財產性收入、職務外收入如股息、紅利、房租等等。

■適當控制面積慾望,小戶型助力上車

如果以一生的總收入來評估房價,相信很多人的房價焦慮症會有所緩解。而且就目前國內的房價收入比來看,想要在一線城市上車並不一定要執著於新盤,優質二手房也可以是考慮的對象。

其次,很多購房者在經濟能力有限的情況下還要求一步到位,這種想法也並不可取。@尹香武 先生曾經指出,長遠看未來不贈送實現60㎡可住3人、70㎡可住3+1人的中小戶型將成為一二線城市城區房產的主方向、中產階層的主需求,而買100㎡及以上戶型的只能是富裕家庭,成為小眾需求。

因此,在商品房單價較高的情況下,適當的減少面積慾望,對剛需購房者上車一線城市是非常有利的。

專業糾誤:房貸收入比,應以“一生總收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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