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民間借貸陷阱,分分鐘讓你抓狂!

不知道大家身邊有沒有這一類人:越熟越騙,一步步把你往坑裡拉,一點情誼都不會念。當你發現被騙時,已經太晚了,此時你已經跳坑,揹負著一身的債務。聰明一點的人會及時止損維權,但是笨一點的人,被賣了都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很多時候,交友不慎,別人會把你的信任當成騙你的資本,如果你不想自己的信任被人踐踏,那麼下面的民間借貸陷阱你得牢牢記住:

這些民間借貸陷阱,分分鐘讓你抓狂!

圖片源於網絡

一、身份信息不全或故意寫錯出借人、借款人姓名

借款人使用英文名、網名、曾用名、故意將出借人、借款人姓名用同音字、相近的別字代替等與身份證不一致的名字,難以確定借款主體,導致日後維權難。如甲方王某向乙方李璧借款10萬元,王某故意將借條中乙方的名字寫為“李壁”,當乙方催款之時,才發現借條中自己的姓名是錯的。

所以,無論是出借人還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證上的信息書寫名字和身份證號碼。借款人的家庭住址也要詳細寫清楚,一般民間借貸都發生在熟人之間,雖然彼此之間都清楚對方住址,但也不能掉以輕心,如果發現身份證地址跟常住住址不一致,最好兩個地址同時寫。

二、借款給未成年人

未成年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未經監護人的認定,簽訂的借條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因此在簽訂借條時,要確認借款人是否已經成年。此外,給未成年人借錢也要謹慎,因為明知對方是未成年人,還要將錢借給他,對方一旦無法還錢,借款人應當對自己損失的欠款承擔一定的責任。 

三、借錢用途不合法

借款用途要合法,對於明知借款人是為了賭博、販毒、吸毒、販賣槍支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護。出借人與借款人可能關係密切,或是親友關係,借款時明知道借款人是用於賭博,但在借款人的哀求下,出於親情或友情就把錢借出去了,但是這些錢就像石沉大海一樣,完全沒有了蹤影,明知道借款人借錢是用於非法活動的,但由於你的縱容,最後換來的是借款人越陷越深,甚至導致親情友情的破裂。

所以,人情歸人情,數目要分明。再好的哥們、姐妹,再近的親戚,借錢出去時,也要多留一個心眼,瞭解對方的用途。而借錢的人也應該潔身自好,從事非法活動,自然是難逃法律制裁。

這些民間借貸陷阱,分分鐘讓你抓狂!

圖片源於網絡

四、借條變成收條

借款人將“借款”變為收回“欠款”,讓出借人在解決糾紛時百口莫辯。如林某向王某借款10萬元,林某的借條內容為“今收到乙方王某10萬元……”但到了還款的時候,林某會聲稱收到的是王某還給自己的欠款,而且之前的借條已經丟失。

所以,借條內容應反覆閱讀,不留歧義,寫清借款原因,“收”“借”分明。

五、利息可能無效的三種情形:

1、沒有約定利息的: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或者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無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期內的利息。

2、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借貸雙方如果約定了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法院予以支持;如果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借款人還可以請求出借人返還超出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而已經支付的年利率24%至36%以內的利息,請求返還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3、“預扣”的利息可以不算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也就是說出借時就扣利息的“抽頭”行為,如訴訟,人民法院以實際出借金額為本金。例:借10萬元,事先扣掉了8000元做利息,實際到手的是92000元,而法院認定的本金是92000元。

這些民間借貸陷阱,分分鐘讓你抓狂!

圖片源於網絡

六、見證人在借款人處簽名應承擔責任

在民間借貸中,為了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當事人常常要求有人證明。如果僅是借款的見證人,不需要承擔責任。但必須注意,在借條中應明確註明你是“見證人”,如果把名字寫在“借款人”或“保證人”一欄的,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例:謝某由譚某介紹,向何某借款,謝某、譚某均在借條中借款人一欄處簽名,到期未還錢,何某起訴兩人,要求互相承擔連帶責任。譚某答辯稱其僅作為見證人簽名,而非擔保人更不是借款人。法院認為,謝某、譚某共同為何某出具借條,並在該借條借款人欄後簽名,認定兩人為共同借款人,兩人均應承擔還款責任。

這些民間借貸陷阱,分分鐘讓你抓狂!

圖片源於網絡

七、實際借款數額與借條上的數額不相符

周某因投資失敗,車子被抵押了,手頭上確實缺錢,為了方便出行尋求發展機會,想把車子贖回來,於是向好朋友江某所在的貸款公司借錢,很快周某順利地從江某手中拿到了5萬元匯款。可在寫借條的時候,江某提出由於周某沒有抵押擔保,按照行規,借條是寫雙倍,也就是10萬元,周某愣住了,不明白為什麼要寫雙倍。江某稱這是行內規矩,其實並不會真的問周某要10萬,只會要5萬。聽了這樣的承諾,加上江某是自己的好朋友,自己又急需用錢,周某最終還是簽下了10萬元的借條。

對於此種騙局,按照實際借款的數額進行歸還,轉賬憑證一定要保管好,以便作為證據。還有借錢千萬不要給現金,因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出借人不但要證明雙方借貸關係,而且要證明所借款項已經支付。實踐中大量的現金支付導致舉證難,因此建議採用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並備註是借款,保留好銀行轉賬憑證。

這些民間借貸陷阱,分分鐘讓你抓狂!

圖片源於網絡

其實除了上面所說的民間借貸陷阱,還有找人代寫借條事後不認賬、還款金額憑空多出來(借款數額應附上大小寫、不要留有空白處)、未約定違約責任等。借錢的時候你是大爺,但是還錢的時候你就是一孫子,不管你怎麼催,對方就是不還,甚至不認賬,你奈他不何。所以人情歸人情,數目一定要分明。想不做“孫子”,這些民間借貸糾紛陷阱你必須得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