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價機票一律不得退改簽?民航局出新規:實行「階梯費率」

一直以來,機票退改簽費用畸高的話題備受人們關注。去年底,有杭州乘客在飛豬上訂900元的機票被告知退票需收1000元;今年初,深圳市民在攜程退6415元機票卻要被收9262元費用,最終攜程高管道歉……諸如此類的事件,時有發生。


相信許多遇過退改簽機票的朋友心中有過這樣的疑慮:如此高昂的退票費,到底是誰定的規矩?退改簽費用高過機票價格又是否合理?特價機票不退改簽到底算不算霸王條款?

監管缺失,退改簽費用五花八門

據瞭解,中國民用航空局在1996年修訂的《中國民航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中規定:“離站時間24小時以內,兩小時以前要求退票,收取10%退票費。離站時間前兩小時以內要求退票,收取20%的退票費。”2004年,中國民用航空局將這一規定刪除後,“退改簽”規則就成為了航空公司的“自由規則”,而這種“自由規則”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在各類第三方APP服務平臺中逐漸演變為企業利益的“霸王條款”和“侵權條款”。“退改簽”收費標準變的越來越混亂,設定“霸王條款”和高額退票費成為多數訂票平臺為確保企業不損失每一個訂單收入的常見手段。

目前,市場上機票退票費用標準十分混亂,五花八門。

以同一時段在藝龍網上預定同一天由南京到煙臺,票價均為360元的航班為例,不同航空公司之間起飛前2小時前的退票費不盡相同。

特價機票一律不得退改簽?民航局出新規:實行“階梯費率”

在飛豬上,供應商北京正櫓航空服務有限公司提供的機票,起飛前24小時前退票費為3000元,起飛前24小時後退票費3800元。而機票費不過925元-1394元不等。這意味著,這例退票費高達機票價格的3倍。

特價機票一律不得退改簽?民航局出新規:實行“階梯費率”

機票費不過925元-1394元,退票費卻要3000元或3800元。

不僅退票費用混亂,改簽的費用也是如此。以預訂6折左右的經濟艙航班,並在飛機起飛前5小時之前退票為例,8家航空公司退改簽政策均不一樣。其中,中國國航、東方航空、南方航空、山東航空、廈門航空手續費大多為購買時機票價格的30%;海南航空、深圳航空、四川航空手續費大多為購買時機票價格的20%,而折扣越低,收取的退改簽手續費率越高。

特價機票一律不得退改簽?民航局出新規:實行“階梯費率”


為糾正這一市場亂象,近日民航局發佈了《關於改進民航票務服務工作的通知》,其中對退改簽的費用標準做出了相應規定:


航空公司退票費不得高於機票售價

特價機票一律不得退改簽?民航局出新規:實行“階梯費率”

《通知》從五個方面對航空公司完善退改簽收費制度並改進服務進行了規範。

根據《通知》,航空公司要合理確定客票退改簽收費標準,退票費不得高於客票的實際銷售價格。同時,要制定機票退改簽收費“階梯費率”,即根據不同票價水平和時間節點等,設定合理的梯次收費標準,更不能簡單規定特價機票一律不得退改簽。

此外,航空公司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官網、APP等渠道的顯著位置上及時、準確、全面地公佈實際執行的國內航線旅客運價種類、水平及包括退改簽收費標準在內的適用條件,在旅客購買機票過程中,要清楚告知旅客退改簽收費標準等條件。

代售平臺禁收額外“退改簽”費用

特價機票一律不得退改簽?民航局出新規:實行“階梯費率”

除各航空公司外,OTA平臺(在線旅行社平臺)、銷售代理企業都在新規的受約束之列。

針對旅客反映的“代訂機票網站收取的退票費高於航空公司官網的退票費”現象,《通知》要求,OTA平臺、銷售代理企業不得擅自更改航空公司的退改簽收費標準,嚴禁在退改簽收費標準之外向旅客加收額外費用,對違規操作的銷售代理企業堅決予以清退。

《通知》明確提出,OTA平臺、銷售代理企業在旅客購票過程中,要清楚告知旅客退改簽收費標準等條件。同時,OTA平臺應加強對平臺機票銷售的管理,督促、監督平臺上的機票供應商嚴格執行航空公司的退改簽收費標準,嚴禁為未經航空公司授權的銷售代理企業提供客票銷售渠道,嚴防為“爬蟲”搶佔機票提供轉賣渠道。

此外,《通知》還要求,航空公司應統一規範直銷和分銷渠道的退改簽制度,確保全渠道(含直銷、分銷渠道)退改簽收費標準一致,要加強對有委託授權關係的OTA平臺、銷售代理企業的管理,對違反收費標準的進行嚴格處罰。

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大大的方便了旅客購票需求,企業運營服務平臺自然需要成本,但切不可在利益面前喪失誠信,利用‘霸王條款’去綁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希望該項措施的出臺,能更好的維護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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