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被杀老师女儿说“他杀了我爸爸,我不恨他”被强烈谴责,你怎么看?

行摄青年


一个非常年轻的小女孩,居然会说:“他杀了我爸爸,我不恨他”,这匪夷所思得,真能让人怀疑这到底是怎样的人生啊,

高三年级18岁,这么好的青春浪漫年华,冲动,任性,妄为,在古时候,会被称为大逆不道的啊

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这女孩被什么迷雾遮住了双眼,而另一种可能就是,这女孩非常的了不起,有一个象圣女特蕾莎一样,那么远大恢宏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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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人们都会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亲子关系:“父恩大于天”,,!

学生弑师,这从感情上,恐怕全世界都是不能容忍的,特别是对学生爱护有加,兢兢业业,诚恳负责的老师,居然也会下得去手,善良的人们,就是用世上最愤怒的语言来遣责他,恐怕都不为过,

这便是,人神共愤,冒天下之大不韪,是令人们深痛恶绝其心可诛的行为啊

但是被害老师的女儿居然会说,“他杀了我爸爸,我不恨他”,这样的语言反差太大,非常想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这样的想法又是怎样形成的,因为做教育的,人越是有奇特的想法,其实就越值得去研究,,

冷静的思考一下,难道还有其他别的原因吗?



从小女孩的文字语言表达上看,思路清晰,语言连贯,唯一让人弄不明白的,是她为什么会说出我不恨他这句话的,,

从辩证的角度,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发生,都会有其诱因,如果我们在这个时候,能很好的冷静下来,很好的把这个诱因找到,找出来,不就可以很好的预防和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吗?

我们可以顺着逻辑关系往前推,一个上高中18 岁的孩子,会带着一把刀去学校,是什么原因会促使他,会带上这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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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晨光刘让飞


关于湖南沅江学生杀师这个人间惨剧的报道,我早就看到了。这么多天来一直没有吭声,是确实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一个高中生,居然在父亲被杀之后面对杀父仇人说:“他杀了我爸爸,我不恨他。”这话让我听了产生了一种痛切心肺的寒意。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如果我是她的亲人,定会一巴掌打过去,岂止是遣责而已。但是,她毕竟又是个刚刚经历了丧父之痛的孩子,我也不忍心去遣责她。

今天在无意的流览之中又看到了这个问题。看到网友们讨论的很热烈。看到许多支持老师女儿这种态度,并为之辩护的。忍不住便要说几句了。

有人说:你可以选择不善良,但你没资格遣责善良。我不觉和以暴制暴的戾气能让社会更加美好。

这话说的多大气啊!但是,其中的逻辑是不通的。老师的女儿不恨罪犯,原谅罪犯的的行为能说是善良吗?我不知道什么是所谓的善良,但我知道,所谓的善良对社会一定是有利的,一定是做了好事的。对于一个危害社会忘恩负义的杀人犯,表示同情,并且这个杀人犯所杀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这样的行为能叫善吗?绝对不是。这是糊涂,不要混淆概念。拿不论是非不辩善恶的糊涂当做善良。

当这个女儿说出糊涂话的时候,给她指出来,遣责她几句,就是选择不善良吗?又一次混淆概念。

对女儿的胡涂遣责几句,就叫做以暴制暴了,这逻辑是怎么推出来的?一个罪犯杀了人,而且是杀了一个象父亲一样对待他的人。象这样失去人性的东西,人们骂他几句希望法律严惩他,能说是以暴制暴吗?这里边没有了是非吗?又一次混淆了概念。

遣责女儿的人,绝对不是不善良,也绝对不是对失去父亲的女儿落井下石,而是她这种是非不分的糊涂观念对社会是有害的。一个社会是必须有是非观念的,是必须要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一个社会如果连杀人这样的事情都失去了是非对错的判断的话,对每一个人来说,可能都是一种悲哀。

还有的为老师女儿辩护的以道德绑架说事。意思是说,不要把你们的观点强加给老师的女儿。我觉得这个说法也不通。如果这个女儿只是自己心里是这样想的,她不说出来,对社会不会产生影响。可是现在她的话通过媒体传出来了。全社会必然要按自己的道德标准来进行评价。如果她说的对,全社会都会对她支持。向她学习。如果不对,自然是可以批评的。原谅杀父者,中国文化中没有这样的标准。如果你们一定要让我们接受你们的标准,一定承认原谅杀父仇人是一种善良。对不起,我们从小没有受过这种教育。

还有的说,惩罚杀人犯是法律的事。原谅就是一种善良。这依然是一种诡辩。法律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立法的本意是要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法律当然是要扬善除恶的。扬善除恶的本身,就说明法律也在维护社会道德。而社会道德除了法律的维护之外,更应该是人民大众自觉维护的。在社会上扬善抑恶,爱憎分明,就是对社会道德的维护。如果认为惩罚坏人只是法律的事,与普通人无关,那必然导致社会走向无德状态。也既孔子所说的,民免而无耻。

做为一个公民,对法律的尊重,是必须具备的公民素质。但对坏人的原谅,绝不是所谓的善良,而是糊涂。

我很同情这个老师的女儿,是什么样的教育塑造了她现在的世界观?面对倒在血泊中的父亲,面对凶手滴血的刀,听凶手说着还要刺她父亲两刀的时候,她居然能够不恨,能够恨不起来。这大概就是所谓佛的境界了吧?

我对采访老师女儿的新闻媒体表示强烈的鄙视。因为你们的报道,让这个失去父亲的女儿又处在舆论的旋涡之中。


七月流火140400643


原谅弑父者,比罪恶更可怕的,是对善良的谴责。

上面这张图是此女孩的原话。

看完这段话,很多人都引用了普京的一句话:原谅他们事上帝的事,我们的任务就是送他们去见上帝。

看完我就不淡定了,无论她是出于什么心情说出这番话,在我眼里,她就是个善良的小姑娘啊。我实在看不懂,人们为什么心安理得地谴责善良。

你可以选择不善良,但你没资格谴责善良,我也从不觉得以暴制暴的戾气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有人跟我说,这个世界最大的善良就是让每个坏人都罪有应得。

我同意,但这是国家、社会、制度应该做的事儿,这不是我们应该对受害者做的事儿。

经常有人问:这世界为什么变得越来越坏了?

答案很简单:因为我们没有让他们变得更好

不是只有强迫一个人做善事才叫道德绑架,强迫一个人作恶也叫道德绑架。


朋友有难,你借了钱,他赖账。身边的人不是谴责那个欠钱不还的所谓“朋友”,却嘲笑你,谁让你愿意借他呢。


天冷路滑,老人摔倒,你好心把他扶了起来,他说是你把他撞伤的,想讹钱。身边的人不是谴责受伤的老人是非不分,却嘲笑你,谁让你愿意帮他呢。


公交车上,你好心好意地给孩子让了座,结果孩子父母连句谢谢都没有,还翻了个白眼,好像本来就是你占了他的地方。身边的人不是谴责那对不懂事的爹妈,反而对你冷嘲热讽,谁让你愿意给他让座呢。

这样的世界,不可怕吗?在这个凉薄的世界里,我们应该更多的去守护善良,莫让谴责成为压死善良的最后一根稻草。


Wendy温3


恰逢姜文电影《邪不压正》里有一个女儿为父亲复仇的历史线索和艺术表现,就看到了这个现实版的“女儿不恨凶手”。(图1周韵扮演的电影女主角关巧红。图2关巧红的原型、民国女子施剑翘。图3施剑翘的杀父仇人孙传芳。)

《邪不压正》讲的就是个复仇故事,还只是徒儿为师父师娘师姐复仇,师父对徒儿有大恩,但没有血缘关系。可这个被学生杀死的鲍老师的女儿别说复仇了,直接就能说出“不恨凶手”,都是养女儿,女儿和女儿大不相同。

施剑翘不是什么从小习武的侠妹,而是缠足的闺阁弱女,父亲被杀时她20岁,先把复仇指望在堂兄身上,后来堂兄不干了,她和他断绝关系;又因为一个同乡愿意帮她报仇而嫁给他,还生了倆儿子,后来丈夫也不干了,施剑翘离开丈夫,自己学开枪准备报仇。须知堂兄和丈夫都是有能力的军人而开始愿意最后放弃帮她,她就自己做。

施剑翘闻父亲死时写了一首诗:

“被俘牺牲无公理,暴尸悬首灭人情。

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

为什么中国会有《赵氏孤儿》?为什么留下这一条根,为此程婴舍了自己的孩子,公孙杵臼舍了命!因为复仇,必须是血亲复仇无法由旁人代替!《邪不压正》电影里关巧红就说了这里面的逻辑和心路。

父亲被杀了,作为女儿就是没有安稳生活过了,认命吧,还想岁月静好当乖乖女不可能了,谁都可以不恨这个凶手,但就女儿不行。陶渊明写诗“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说的就是一个人死了,不相干的人根本不在意,但他的亲人在意、痛苦、愤怒那是必然的呀!这个鲍家女儿恨都不恨,对她自己来说,她就是选择逃避了,像鸵鸟一样钻到土里,她倒是“佛系”了,那么她每年“家祭告乃翁”的时候她跟逝者说什么呢?说“你死了,我选择不恨,因为我还活着,我要尽量有一个安稳的生活”?

如果这是一个儿子呢?

大概是“打左脸把右脸伸过去”的那种人吧?

所以这个世界上坏人猖獗作恶有什么奇怪的呢?

她选择了一种高姿态,却实在已经没了人伦。





沧沧8


学生杀死老师,这个发生在湖南沅江的悲剧,因被杀老师女儿说的一句话“他杀了我爸爸,我不恨他”,再次掀起轩然大波。从网友的评论来看,谴责远远大于理解。铺天盖地的谩骂声,让我不得不说两句。

道德绑架何时休。

谴责的网友普遍认为: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女儿不恨杀父仇人,天理难容。

这个理由看似冠冕堂皇,实则道德绑架。子非鱼,安知鱼之心?女儿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她比任何一个局外人,更了解杀人者和她父亲的性格,以及发生这场悲剧的前因后果。

我们为什么非要站在自己的立场,以理智的道德制高点,去谴责一个真正了解情况的人呢?

冤冤相报何时了。

女儿说,他的父亲无欲无求,最大的愿望是教好每一个学生。而杀人者,是他的班级里最好的学生。

女儿肯定明白,父亲在这个学生身上所花费的心血。她也一定看到这个学生的进步与努力。虽然最后发生了悲剧,但这一路走来,并不都是血海深仇。

“偿命也没用。”女儿的这番话,实际上是在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因为这位老师十分的伟大,活着的时候一心为了学生,死了让这个学生偿命,也绝非他为师者的本意。

是非自有法律定。

“不恨他”,是女儿从情感上不愿意相信这件事情的发生,但并不代表会原谅杀人者的行为。

其实不管她恨不恨、原不原谅,法律自会给杀人者以制裁。

悲剧的发生,是这个学生性格偏激、好坏不分、冲动杀人,无关教育无关道德,是偶然事件,而非普遍现象。

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裁决!

总结一句话:老师是伟大的老师,女儿有菩萨心肠,杀人者才是恶魔。


Fandy


湖南沅江的一个中学生,杀了平时很看好他的老师。而该老师的女儿却说:“他杀了我爸爸,我不恨他”。

对于老师女儿的态度,虽然不能强烈谴责,但是确实让人感觉到不能理解。

面对一个杀父仇人,面对一个杀死父亲的凶手,竟然没有恨他之心。这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对父亲的冷淡?或者是出于对于凶手的爱护?



不管怎么样?父母毕竟是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亲人。失去父母,是每个人的切腹之痛。而对于杀死自己父亲的凶手,怎么没有一点恨意呢?

我们不妨大胆推测,也许有下面三种可能:

一、对父亲没有感情,觉得父亲生死都无所谓,没有一点亲情观念,也或者是觉得父亲做得不对,很生父亲的气,巴不得父亲去呢。

二、对凶手获有同情或好感,不希望凶手受到惩罚。甚至于对于凶手的感情大于与父亲的感情,以至于宁愿舍弃父亲,也不想舍弃凶手。

三、宽宏大度,怀有善念,不想冤冤相报,想用这种态度感化恶人。

但无论其出于哪种心态?我们都应当尊重其选择。凶手是会受到惩罚的,不会因为她恨或者不恨而使凶手免于处罚的。


法重情深


“他杀了我爸爸,我不恨他”这句话不管出自谁的口中,都过于刺激了传统道德的眼光。目前热炒的目的是什么,是弘扬正能量还是迁就邪恶与犯罪,明眼人一看就清楚。

一说凶手是“学霸”可以得到改过自新的机会。行凶者不过曾经考过第一名,班主任对其的期望不过也就是“考一个好一点的大学”,这就是“学霸”了,这样的“霸”也太不值什么了吧。我们应该知道单纯从“考一个好一点的大学”出发离“有巨大作为”和“对社会有特别贡献”还差十万八千里。这本不值得做为典例去探讨为何弑师犯罪的成因和动机,这纯粹就是一个极普通之人犯下滔天的恶行罢了。

二是罗某伤害的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说可原谅他。如果鲍女说了,只能说她自绝于正义和道德论理。特别是“一命抵一命没有用”,这不是故意为咬了自己的疯狗解套,让别人也被咬求心里平衡吗?人的心理不管多扭曲,也不管面对如何深冤死仇的敌人,在人家倒在血泊中命悬一线的对手再补上十数,犯下大罪能那么坦然告诉人家女儿,这该是何等穷凶恶极。这是公诉案,任何人无私了的权力。


楚天13871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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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杀了我爸爸,我并不恨他,他说还要再捅两刀。。。我希望他能改。。。。没错,我讨厌这个恶俗的回答,我真的接受不了!

隔着屏幕,觉得甚是心寒,这则刷爆了朋友圈各大网站的消息,彻底颠覆了我的世界观,那个女孩,已经高三了啊,是一个马上要上大学的人啊,你的父亲尸骨未寒。。。。

怎么会把父亲遇害描述的如此云淡风轻,就像小姑娘被调皮的男孩子弄坏文具盒一般大度,没事,坏了就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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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恨他,恨不起来。反正我就是不恨他,不知道为什么不恨他。不是一命抵一命,因为一命抵一命也没有用。有些人害怕他出来不知悔改,再次对别人动手。我就是希望他能够改,总之不能再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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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与之的对话,看完我甚是心寒,有人说她已经超脱了一个孩子该有的品质,能宽容的去原谅一个杀父之人,实在难得。可古话说得好。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女孩子三三两两甚至混乱的碎碎念,对于社会大众,好像是一个大度释然的懂事女孩,都说一命抵一命没有用,超脱这个年纪应有的觉悟,很多人觉得她很优秀,作为一个父亲,我觉得我宁可不要这种优秀。她的回答实在是令人心寒,九泉之下若是听到,也是含着泪喝孟婆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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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猜测,父亲刚刚离去,一家人还沉浸在悲哀中,惶惶不可终日,这时应该疏导而不是去采访,记者们为了自己的业绩,踩烂了别人家的门槛,女孩子一家仍然处于悲痛之中,面对媒体,又怎么能在大众面前表现出狰狞恨骨要抽筋扒皮的面目,如果他们家里人还为此采访而协商过,统一了口径,说出了不恨的话,那有些媒体就该收到谴责了!可能真实是恨之入骨,但是因为报道才。。或者是罗某杰的家长哭着来求原谅,希望可以宽松对待以便少判几年,女孩子天生就比较善良,在两种情况之下,她觉得第二种更为人接受,这样或许能接受,反正人已经去了,在恨,又有什么用?或许她内心深处,是真的恨,恨到咬牙切齿,她是要恨的,不恨,怎么对得起尸骨未寒的忘父,我不是道德绑架,只是正常人,就应该恨,她应该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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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猜测,有人说,罗某杰和她是恋爱关系,我觉得是造谣,对女孩子这般讽刺,多半是她那段话引起的吧!静下心来分析,细思恐极,还真的符合她说的这番话!(我很讨厌这个恶俗的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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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恨他,恨不起来。反正我就是不恨他,不知道为什么不恨他。不是一命抵一命,因为一命抵一命也没有用。有些人害怕他出来不知悔改,再次对别人动手。我就是希望他能够改,总之不能再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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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过度解读出来的,的确就像网上某些人说的一般,他们是恋爱关系,一个班主任倍加关注的孩子,还是个好学生,怎么可能会因为一篇学习心得而拔刀相助,如果这个老师知道他们私底下的关系,有意无意的阻挡了他们的爱恋,或许这就是年轻人怒火中烧拔刀相向的原因,或许打给家长那个电话,就是少年火山喷发的最后一点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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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女孩子是喜欢他的,年少无知的爱情,会冲昏头脑,甚至将自己父母十几年的养育之恩抛之脑后,这是非常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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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猜测,女孩本就与父亲没什么交流,说出淡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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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说,父亲很少回家,也就那样,差不多可以看出来,平时他们交流的机会除了课堂,似乎也不多,女孩在这种环境下是否和父亲关系不是很好,不可得知。似乎这也是,女孩回答淡漠的缘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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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在想着女孩子为什么描述那段话里,说那人走过来,说还要捅两刀是说的那般云淡风轻,我感觉很是不舒服。也许都是我们过度解读了女孩子的心理,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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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有两个小人,第一个说,这个女孩子这么优秀,她的父亲在天之灵也能够欣慰了,冤冤相报何时了恨他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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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小人直接抡起拳头跳起一拳,把它打倒在地,去你的,你要恨啊,恨啊,你该恨的,你怎么不恨呢?眼里都是泪水!


不仅你要恨,全社会都得恨这种弑师的暴徒,我实在是不能理解,一个人杀人为什么总是能找到这么多理由,谁都冲动,是不是每个人都能杀人?每个人都被人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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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说:“我不觉得他有多好,我也不了解他”

善恶有报,法律不会让你被原谅,黑色的墙壁,是你余生该待的地方,你不思回报反而还恩将仇报,一刀下去毁了两代人,何苦?罗某某你是该被恨,恨之入骨的!


你看那小子欠揍不


首先,这位失去父亲的女儿已经很痛苦,很难过,我们不应该在去消费这个新闻了,让这位失去父亲的可怜的女孩子能够冷静,不要去打扰她,更不能去强烈谴责她,对于她来说,她恨不恨谁,并不能改变什么,也不会让失去的父亲回到自己身边,那么有的人会讲,她必须要恨,必须要活在仇恨中,因为她可有恨,才符我们这些看客的心理,真的是这样吗.

在一般人眼里,应该恨,是的,恨是正常的,但不恨呢,不恨就不正常吗,凶手也是一位学生,而且是她的同学,本身关系也是非常好,估计两个人平时会有一些交往,也会有一些感情,现在这么学生,在年少轻狂的时候,一时冲动,犯下了永远都无法挽回的错误,也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自己也要用一生的代价去接受这个惩罚,但因为这样,就一定要逝者的家人仇恨他吗?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渡人而不是毁掉一个人,一个犯了错的学生,他自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这是应该的,但是做为我们旁人,或者做为这位失去父亲的女儿,我们不能只有恨,更应该反思,因为如果只有恨,并不能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而法律的处罚,也不会因为我们的恨或者不恨而发生质的改变

做为这位女生,在失去亲人后,依然能够说出“他杀了我爸爸,但我不恨他”足以证明,这么女生有认识和胸怀是很好的,因为她知道,恨他,只会让大家更加活在痛苦中,而给每一个人机会,哪怕是犯过错误的人机会,更加符合人性,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主流思想,必竟,人类文明是不断的进步的,而包容是其中一项重要的进步!!这也是为什么法律到了今天,越来越宽容,死刑越来越少的原因之一!!

所以,我们要的不是谴责这位女儿,而是要祝福她,在经历了这件事情后,她要继续勇敢的走下去,继续去追求更加美好的人生,而不能仅仅活在仇恨中,因为她人生的路还有很长很长.


文昌阁微评


最响亮并不代表大多数,因为愤怒盲目的声音总会淹没冷静理智的声音。当一部分人有机会站上道德制高点时,他们总会对行走在平路上的人大声呼叫,快上来啊!再不上来我们可要搬起石头往下砸咯。

这一部分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人,为什么非要别人跟你同一阵营?鲍某的女儿希望罗某能改过自新,以后不要再伤害他人,选择原谅需要宽广的心胸,而这一切都是源于她善良的内心。就如置顶的那个答主所说的,你们有权力选择不原谅,但是你们为什么要谴责善良?

一命抵一命不仅不能停止悲剧,反而会延续悲剧

鲍某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已经他的亲人伤心了,为什么还要继续制造悲剧让罗某的父母也伤心地失去自己的孩子呢?悲剧的诞生源于罗某,罗某应该接受法律的惩罚。但是到底是什么导致了罗某犯下了今天的错呢?

以前新闻有报道过,美国某地枪击案发生,枪手在最后饮弹自尽。周围民众在遇难者的遗像前送上献花。而凶手的遗像也被摆放在现场,也有不少民众为其送上献花。有人说,凶手也是不幸的遇难者,他因为得不到社会足够的关怀才会犯下滔天大罪。

前几年中国留学生周博在日本某地抢劫时,刺死了当地男子佐藤泰彦。中国警方将其逮捕并将此案交给法庭审理。而佐藤泰彦的父亲佐藤将彦,亲自到中国请求法官不要判周博死刑,因为死刑并不能让他好过,自己已经失去儿子了,不希望看到周博的父母再失去儿子。

不能原谅是在情理之中,鲍某的女儿的选择原谅是最好的选择,能让事情变好,让悲剧停止。谴责鲍某女儿的人,你们站在道德制高点不会觉得冷吗?

同态复仇的想法依然普遍

总会有人说,如果是你的亲人被杀害了,你还有心情再这里讲道理?复仇心理是人类进化过程中形成的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但是同态复仇属于个人愿望,但是司法公正不是私人的公益。

司法判决需要把受害家属的痛苦考虑在内,但是也不能完全以此为判决依据。司法公正的意义在于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即要捍卫社会正义,要能反映出人的人格,要尊重生命的权利,而不是个人的复仇。

之前很多人支持咪蒙发表的那篇文章,纷纷去签名想要推动陈某的死刑。这样做能不能推动日本的法庭判决没人清楚,能肯定的是咪蒙靠这个狠狠地吸了一波粉丝。也反映了一个事实,很多人希望由盲目的愤怒来制裁一个人,而不是交给公正来判决。

但是盲目的愤怒并不能代表大多数,也不能代表公平正义,只不过冷静的理性的声音被淹没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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