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人可以打管理員嗎?開票人、覆核、收款人都是一個人合規嗎?

開票人可以打管理員嗎?開票人、複核、收款人都是一個人合規嗎?

問:發票票面下方都有開票人、複核、收款人這三個欄次,開票人、複核、收款人必須全部填寫完整嗎?開票人可以打管理員嗎?開票人、複核、收款人都是一個人合規嗎?

答:《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發票代碼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

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十二條規定,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稽核人員、記帳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者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根據上述規定,發票管理制度上並未明確要求所開具的發票必須列明開票人、複核、收款人名稱,但建議企業從完善內部管理,避免稅收風險角度,如實填寫開票人員、複核、收款人姓名。


信德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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