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下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会改革吗?

晓麦大叔


不动产登记中心本就是事业设置,不受改革影响

不动产登记中心是近两年才成立的一个机构,由原来分散在国土、住建、房产、林业、农业、畜牧等部门的不动产职责统一整合,组建而成的一个新的机构,主要从事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属和不动产市场监测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工作与国土资源法律事务工作的国土资源局下属的事业单位。

目前,各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都由国土局的分管副局长兼任。但随着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外延的逐步扩大,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不少也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作为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存在,行使不动产的登记和管理职能。不动产局下设不动产管理科、导办、审核科等。由于国土资源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仍是国土直属的事业单位,虽然地方成立了不动产局,但基本上还是事业单位设置,鲜有参公或行政的。

由于各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局)刚刚改革完成,短期内该机构的编制性质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变动。不过,随着今年机构改革,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自然资源部后,未来,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局)是否会由事业变为参公,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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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公


基本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1、目前国土资源局下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是2017年改革到位的。整合了农业、林业、房管及国土资源局的草原、林权、房权、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管理职能,在国土资源局挂牌不动产登记局,设专职副局长管理不动产登记事务,为行政编制,公务员。在不动产登记局下设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不动产登记、确权、管理等具体业务。

2、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由于不动产登记部门已经改革完成,在此次改革中不会有大的变化,只是其挂牌的国土资源局改名为自然资源局,其他保持不变。

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不动产登记中心划分为公益一类,其职能也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4、不动产登记中心虽然依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但目前仍未参公,至于以后参公不参公,要根据新的改革要求,将公务员登记管理职能划分到组织部门之后,统一整肃公务员登记和管理,以及参公单位的审批工作,估计参公的可能性比较大。


真宁腔调


辽宁省大多数不动产登记中心都被整合到自然资源服务中心,这个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属于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再是原国土资源局的事业单位,而且机构划转后,原参公人员转为事业编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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