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呼吁抵制长春长生所有的疫苗,你怎么看?

粉丝丝长


做生意就要以诚为本。疫苗这么重要的东西都敢造假,还有什么诚信可言。这种企业放到战争年代就是汉奸、就是卖国贼,人人得而诛之。

对于一个上市公司而言,罚款344万个人觉得罚的太轻,丝毫没有震慑作用。最起码这个企业法人及相关负责人必须判刑,他们对公共安全危害太大,直接关系人命,这种要命的疫苗也敢造假,他们的责任何在?难道我们真是被薅羊毛的羊,生死对于主人不重要。在食品、药品等安全领域就必须重型来保证,就像保护国家领土完整一样的级别来保证。

这个企业必须抵制,抵制他就是为国家负责,为自己负责。


能跑的马儿


目前长生生物曝出来的疫苗问题主要是两个:

第一是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生产执照被食药监收回,起因是内部生产车间老员工实名举报;

第二是长生生物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产的一批“百白破”疫苗“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是劣药,罚没款总计344.29万元。

已流向市场的狂犬疫苗是否有问题?

长生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的消息曝出之后,不少接种过该类狂犬病疫苗的网友会表示担心,自己接种的疫苗会不会有药效问题?毕竟狂犬病死亡率奇高。

不过有专家表示,关于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不意味着疫苗的药效一定会有问题,从2006年开始,我国对每批疫苗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的强制性检验、审核。长春长生也表示,已上市的疫苗的安全性不会存在问题,而此次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该公司已经对市面上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实施召回,上海、河南、海南等地全面停用涉事疫苗。

百白破疫苗,问题批次共25万支劣药,销到山东

前面狂犬疫苗是生产记录造假,那长生百白破疫苗质量不合格,就是药效问题。

何谓百白破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种疾病,接种对象为3至24个月龄儿童。

7月15日,国家药监局通报了长生狂犬病疫苗问题,7月19日,长生生物公号收到关于“百白破”疫苗旧案的处罚决定书。

为何是旧案?因为吉林省食药监局早在2017年10月27日就已对此立案调查。但长生生物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却没有予以披露,直到九个月后的现在,处罚决定作出才公布。

也就是说,从立案到处罚,花了九个月。

长生接到立案通知到公布,也花了9个月。

疫苗去了哪里?去了山东

关于百白破疫苗的处罚,没收库存的剩余疫苗186支,另外有252600支问题疫苗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这些疫苗去哪了?山东食药监局市场处负责人的话说:1、有关部门正开展召回工作;2、问题药品已全部封存。3、这批药安全性没问题,是效价不达标,目前没发现接种这批疫苗出现问题的案例。关于安全性的说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专家给予证实: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接种安全性风险没有增加。

是否构成犯罪?如何赔偿?

根据处罚决定,对于涉事百白破疫苗,共没收违法所得85.88万元,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万元。

根据《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劣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在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对于百白破疫苗劣药事件,处罚三倍,已经是顶格处罚。

何谓劣药?

“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是否构成生产劣药罪?暂时不构成

有人问,这种生产劣药的行为,是否构成生产劣药罪?根据《刑法》规定,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才构成本罪。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后果,最高刑是十年。

本罪和生产假药罪不一样,本罪必须是对人体造成实际严重危害结果才能定罪。而生产假药罪只要生产就成立犯罪,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后果。

那什么是造成严重危害?

是指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是否需要赔偿?

对于此问题,如果百白破疫苗和狂犬疫苗本身有安全性问题,注射后对人体造成危害,疫苗企业当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注射后,没有安全问题,但有药效问题,即,打了没有产生抗体,笔者认为,疫苗企业从负责任的角度而言,要承担抗体检测,退还疫苗费用的责任。

如果打了疫苗,因为药效问题,没产生抗体,还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这种严重后果和问题疫苗失效直接相关,那疫苗企业应该承担更重的责任。比如被狗咬了后打了假疫苗,没用,没产生抗体,后果很严重,那就要承担更重的责任。

比如出现如下的事件,那就是不堪设想的后果



最后,关于此事件,万幸的是有那名老员工举报,但举报不是一种常规的监督措施,如果他不举报,这些事要掩盖多久才能被公众知晓?

对于举报要重奖,对违法要重罚

如何把举报变成一种有效的监督措施?笔者认为,对于用于老人、儿童、孕妇的医药类产品,对于生产环节不合法合规的行为,应该鼓励举报,给予重金奖励,金额可以考虑从违法企业的罚款中扣除。


金融犯罪刑事辩护曾杰


我是山东潍坊的,刚才特地看了一下我儿子的疫苗,有一针百白破确实是长春长生的,其余的都是武汉疫苗,另外疫苗还有其他的牌子,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问题,有一次喝了几滴紫红药水,拉了一周的肚子,别的症状还没有,不知道是不是正常。



现在这么大批量的问题疫苗都销往山东,上次济南疫苗案给的教训还不够?山东省是不设立药监局吗?药物生产和销售关系层层叠叠相互交错,很难说明哪个环节有疏漏,里面所连带的利益关系非常复杂,怕的就是找几个替罪羊,或者替罪羊都懒得找,罚点钱就完事,以前731干的那些事,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那你们呢?本是同根生,却拿这种东西来祸害自家兄弟姐妹!



现在制假的也早就想好了后路,目前官方是说疫苗没作用,但是也绝不会有害处,也就是说,没有直接打针出人命,它长春长生就没有责任,那么那些打了疫苗不管用得病或者丧命的孩子,跟他们就没有关系,因为他们可以说,疫苗本身就是预防针,并不能百分之百的预防,这简直就是强盗逻辑,草菅人命。



潍坊目前是有长春长生的疫苗的,'周围地区肯定也不少,虽然不能以地域远近来划分,但是按照这么多疫苗全部流入山东,范围一定非常的广,所以各位家长还是看看各自的疫苗本有没有长春长生的,有的话问问医生要不要补打。(补打也不放心……)

这种说法鬼才信好吗!!!!!!怎么会这么巧!!!


军事一点通


作为一名亲身体验过问题疫苗的,从一个医生的角度,说说我的看法。

1.问题疫苗引发的后果:轻则接种无效,过敏反应,重则本来用于预防的,减毒的微生物原型疫苗,转变变成能致病的微生物,直接感染。如减毒的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或流感疫苗还原成能导致脊髓灰质炎、流感的病毒。

我同学的孩子,在2017年1月份,现在证实,正是问题疫苗出现进入的这个阶段。孩子当时3个月大,注射了百白破疫苗,打完没几天,就总是咳的难受。

问我,结合刚打过疫苗,我就怀疑是不是感染百日咳了。当时大冬天,3个月的孩子,咳的难受,当地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都不能检测是否是百日咳感染,那么小的孩子也不能随便用药。没办法,从当地转战济南齐鲁医院,果然是百日咳。


当时只是怀疑,并没有确切的证据,这次爆出问题疫苗,才更加证实了问题存在。

2.这不是长生生物第一次出现问题了,之前狂犬疫苗已经出现过问题。 这次再度爆出百白破疫苗问题。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问题,皆源于对待问题疫苗的处罚不重。

3. 处罚,虽然是法律依据,三倍处罚300多万。但25万支问题疫苗,仅剩186支。这么多家庭,不同程度的影响,有多少个家庭因为这次疫苗,出现各种各样的后果。



这个处罚对于市值上亿的公司来讲,不痛不痒,无足轻重。应该按照公司市值的比例处罚,加大处罚力度,打蛇打七寸,感到疼,才不敢一而再再而三的,生产问题疫苗,加大监管,成为不敢触碰的红线。

4.立法。凡是生产疫苗的公司,一旦出现问题严惩不误,拿出反腐倡廉的力度,一经发现,没收公司财产,不仅经济处罚,也要对涉事负责人进行刑事问责。


侯艳娇医生


我的心都碎了!打完这个针孩子就得病了!可怜的儿子不追声,不追物!到医院检查一下听力,没问题!又过了一个月孩子病情恶化!点头拥抱式的发作了!到市人民医院检查!确诊婴儿痉挛症!当时那心情!我得儿子怎么会得这种病呀!市人民医院的医生说这里看不了!你有条件去北京吧!听到这话当时就流泪了!不知道是怎么回家的!我的天呢!到了北京有的病友说就是打完百白破看到孩子不适的!我还说这可能是巧合吧!正好就是这个年龄段打这个针!没想到还是问题疫苗!孩子是二零一七年二月份出生的!到现在还不会说话!刚学会走几步!到现在一针防疫针全不敢去给打了!



哥不帅但很坏71274157


网上有人说要抵制,长生长春集团,卖假疫苗事件!

  1. 第一:可能做不到,因为很多这样子的企业,会玩套路,换汤不换药,就像互联网ip一个样,随意可以换马甲,重头再来。所以,我觉得这个行不通!

第二:就算有人愿意去抵制,但是或者在我们的国度里,可能会跟进的热度不大,或者也没多大反响。在这个问题上,或许过了不久,我们都忘记了这件事情,好像当年的三聚氰胺,三鹿奶粉……等事件。现在网上都没怎么去报道及跟进了,大家都是聚焦于当前热点问题……缺少一些较真的意识。

第三:我本人也是疫苗的受害者

,前十几天才打完3期疫苗,突然间就搞个这样子的事件出来,让人心凉。

总结:什么病用什么药,得从根本上去决绝。

第一:从金钱上去加以制止,凡是从事医药行业的公司或许工厂,制假药者,一律重罚,安售出人头来算,给予每位受害者赔偿100万一人,给予国家赔偿500万。

第二:从刑法上去罚,判刑只要负责人及管理级别的,只要首要责任人无期徒刑,其他人判10到20年不等。

只要从根本上去追究,这样才有可能得到少发生这样子的事件!

仅代表个人观点


狂人社区


对于这种不法、不仁、不齿的企业,当然应该抵制。但仅仅是抵制是不够的,尤其是靠个人力量的抵制更是不能解决问题。道理很简单,疫苗是一个高度专业又是人们不可或缺的产品,做出接种何种疫苗的决定的是医生,如果是国家法定的传染病疫苗,那么做出接种何种疫苗决定的是各级卫生防疫部门(CDC), 个人抵制是难以奏效的。

所以,解决疫苗问题,核心还是建立一整套有效的监管体系。应该说,虽然最近几天虽然因为疫苗舆情汹涌,人们对国家疫苗监管体系普遍怨声载道,但从总体上,中国还是在国情束缚下,建立起来一整套比较有效的疫苗系统,这方面最为集中的体现就是计划免疫苗的接种率、接种效果以及价格都达到了很高的指标。虽然也暴露出一些安全问题,比如前些年有接种乙肝疫苗出现问题的(湖南广东四川有4名婴儿注射乙肝疫苗后死亡),但想想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所需疫苗数量,计划免疫苗中的问题疫苗所占比例还是很低的。据中检院发布的《2016年生物制品批签发年报》显示,2016年,疫苗签发51个品种、共3950批次,其中3949批疫苗合格,覆盖人群约计6.46亿人份,批签发不合格率为0.03%。

当然这么说绝不是替生产计划免疫疫苗的问题企业免责,该严厉处罚的,在计划免疫苗上处罚力度更应该加倍。

而这次出问题的狂犬病疫苗,却屡屡暴露出问题。三生生物这次疫苗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几年前另一家生物技术公司也爆发出同样的狂犬病疫苗不合格事件。狂犬病疫苗问题突出与这一市场的启动(这又与城市动物饲养迅速增加和动物弃养泛滥有关)以及作为非法定计划免疫苗,企业可以自行生产和营销而不是由疾控部门指定生产,也就是说,相对而言,这是一块“自由竞争”的医药市场。

但疫苗关系到成百上千人的姓名,“自由竞争”绝不意味着可以放松监管。不进行制定生产也不意味着药监部门的抽查和惩罚力度就要放松。而且,疫苗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必须在确保公众权利的前提下,以符合专业标准的方式允许公众参与到对这一市场的治理。比如,公众虽然搞不清楚该用什么疫苗,如何判断疫苗质量,但应该赋权给公众,让他们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来进行检查和评估,从而填补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的空白。

此外,包括非计划免疫苗在内的药品市场,也要避免单纯以价格进行竞争的方式,完全可以建立起一套价格、企业信誉、抽查批次的质量指数相结合的体系来决定改采取哪家公司生产的疫苗。国家和各地政府在房地产一级土地拍卖上早就建立起了一套不靠价格而是靠综合指标评定中标的体系,对于更加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医药疫苗领域,我相信有关部门也完全有这样的智慧来推行这样的体制。


科学时评


光抵制太轻了,应该逮捕法人,冻结资产,股票停牌。并按照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上浮20%私有化,强制退市,资金不够部分通过拍卖资产补齐。并且限制法人及家属出境,及从事医疗相关行业~要让制假者一夜回到解放前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Kenda


问责是必须的,刻不容缓的,但是我还有几个问题想不明白,等待国家等待药监局,疾控中心的解释。

1.为什么所有的有问题的只在山东?

是采购问题还是协议问题

2.2016年批次的才发现问题,之前生产的批次是否有问题?有问题怎么处理。我家宝贝打了三针长春长生的,最后一针是武汉生物的。还有就是当时打疫苗的时候也没有告知更换生产厂家。是打疫苗的不知道,还是疾控中心没有告知。

3.对于已经注射完的,怎么处理?想想自己家的宝贝打疫苗是无限或者是有缺陷的,就感到生气。这可是每一个家庭的未来啊,谁都在憧憬着未来,人们缺总拿未来开玩笑。

4.对于开始接种的怎么处理?

5.怎么有效检测疫苗并行之有效的去执行。对于这些疫苗生产厂家怎么监管;对于疫控中心,怎么选择疫苗生产厂家;



mumian89


有些事情我是听说的,我自己都无法辨别真假。这次狂犬疫苗造假影响极其恶劣,比三聚氰胺还恶劣。听说是长生的工艺不行,造出来的疫苗活性不够,掺了工业核酸,来逃避中检所的批签发检验(我们的制度流于形式,为什么不多增加检验项目)。如果长生做好药他的利润很低,因为他技术不行。国内生物制品工艺技术不行的还有很多,同等单位活性蛋白不如人家进口的,但他们大多每支装量取极限值(1-1.5毫升取1.5),来保证保障药效。长生的问题是赤裸裸丧心病狂的造假药,这种情节得有人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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