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將小偷正面照貼小區門口獲點讚 律師:侵權了

業主將小偷正面照貼小區門口獲點贊 律師:侵權了

貼在小區門口告示欄上的小偷照片已被撤下。

一個多月前,成都同和路一小區發生多起盜竊案。不久,警方抓住一名小偷。在指認現場時,生氣的業主將小偷正面照片拍下,並打印出來貼在小區門口。照片在小區門口張貼一個多月。對此,小區業主紛紛“點贊”,稱能警示和威懾盜賊,但路人發現後認為“要不得”,涉嫌違法。

7月4日下午,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來到該小區採訪後不久,告示貼被人撤下。

照片被貼小區大門

4日,記者來到該小區,採訪了多位住戶後,大致還原了事情經過。

一個多月前,小區連發盜竊案。6月初,警方將一位小偷帶到小區指認現場。見到小偷被抓,大家都很高興,紛紛拍手叫好,不少人拿出手機拍照。

之後,有人將所拍照片打印出來,配上“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懲罰”的字樣貼在小區門口。記者看到,這個貼了1個多月的告示貼,小偷面部清晰可辨,身著一件黃色衣服,在小區指認現場。

對此,小區業主表示贊同。一位周姓住戶表示,因小偷太猖獗,這樣能起到警示和威懾的作用,“貼出來後,大家都曉得他是小偷,就引起注意。”其他受訪住戶也表示,支持貼出小偷照片,認為這樣可以讓大家更警覺。

但路過此地發現告示貼的市民劉先生認為此舉“要不得”。這一個多月內,他多次路過該小區大門,覺得告示貼有些礙眼。“押送犯人都要戴頭套,小偷也有肖像權,這樣欠妥,我覺得涉嫌違法。”

告示貼已被撤下

記者向物管了解情況,一位物管工作人員透露:該告示貼不是物管貼出,是居民所為,其他情況拒絕採訪,“你們去找派出所瞭解,我們不知道。”在記者採訪後,小區門口的告示貼已經被人撤下。

四川潤方律師事務所律師方樹斌表示,居民張貼小偷的照片顯然不妥,涉及侵犯人格權,有損當事人尊嚴。“公民在沒有依法判決,判定有罪前,都不能認定是犯罪。”他認為,小區被盜居民憤怒的心情大家都理解,如果要張貼小偷照片做提醒,也應當採取遮擋的措施,“比如給當事人面部打馬賽克,不能發正面清晰照片,同樣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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