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規定:對於經濟犯罪該如何處罰?

經濟犯罪,是指在社會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領域,為謀取不法利益,違反國家經濟、行政法規,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依照我國刑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經濟犯罪是犯罪的一種,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屬性,即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

《刑法》規定:對於經濟犯罪該如何處罰?

除此之外,經濟犯罪還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發生在經濟領域。即發生在國民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諸環節。

(2)主觀上為故意,過失不構成經濟犯罪,並且一般都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

(3)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而與侵犯財產所有權的財產犯罪不同。

(一)經濟犯罪的外在形式的特徵

1、犯罪主體的外形表現,大多數經濟犯罪主體,只能由自然人構成,少數由單位構成(特殊主體)。

2、危害行為的外形表現,現行刑法典及單行法規,把經濟犯 罪分成若干類別,又分為若干行為,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為生產銷售一般的偽劣產品、假藥劣藥、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 標準的產品等,偽劣產品必須有銷售性,違法性(違反質量法規定) 和銷售金額的特定性(銷售金額五萬元)。

(二)經濟犯罪的內在結構特徵,其內在結構有三個方面

1、本質經濟結構。即有社會危害性,危害國家整體經濟秩序, 是商品經濟時代的副產品,行為人在經濟運行中,以不法牟取非法 利益,危害了國民經濟的主體結構。

2、經濟犯罪的違法結構。與自然犯罪是不同的,既違反刑事 法律,又違反經濟法律和行政法規,同時也違反了民事法規。

3、經濟犯罪的心理結構,是故意犯罪,或以營利為目的,或以佔有為目的,或以其他為目的傳播、破壞等。

《刑法》規定:對於經濟犯罪該如何處罰?

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以下經濟犯罪案件將立案。

一、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5000元以上的,將被立案追訴。

二、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三、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個人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單位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四、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使其親友非法獲利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造成有關單位破產,停業、停產六個月以上,或者被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解散的;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低價出售國有資產損失達30萬元以上將被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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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犯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呢?

經濟犯罪有很多種類,每一種的量刑標準都會有所不同,主犯與從犯的量刑標準也會不一樣,下面就拿詐騙罪的量刑標準做一個介紹吧。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詐騙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為數額較大,詐騙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五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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