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暫停?國開行:從未授權任何人員發表棚改事宜言論

棚改暫停?國開行:從未授權任何人員發表棚改事宜言論

房地產離不開政策與宏觀經濟、金融大環境。高屋建瓴、大處著眼,才能真正讀懂房地產。

國開行:從未授權任何人員代表國開行發表棚改事宜的言論

6月27日,國家開發銀行新聞辦公室表示,從未授權任何人員代表國開行發表棚改事宜的言論。

據悉,近日有媒體稱所謂“國開行相關領導”在海通證券電話會議中就棚改融資相關問題發表了言論。對此,國家開發銀行新聞辦公室回應稱,經核實,國開行從未授權任何人員參加該電話會議並代表開發銀行發表言論,有關言論不代表國家開發銀行。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6月25日下午,市場傳聞稱國開行總行回收了棚改項目合同簽訂審批權,全國一刀切,引發了棚改全面叫停的市場反響。

6月25日晚間,國開行回應稱,今年以來,開發銀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棚改政策,在國務院相關部委指導下,配合地方政府依法合規開展棚改融資工作。

國開行還表示,截至5月末,開行今年發放棚改貸款4369億元,有力支持了棚改續建及2018年580萬套新開工項目建設。目前各項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長沙限購區內存量房交易個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2% 7月12日起施行

長沙市稅務部門6月27日公佈,對長沙市限購區域內存量房交易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進行調整。其中,長沙市區(含望城區、高新區)、長沙縣其他個人轉讓住房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由1%調整為2%,非住房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由1.88%調整為2%,自7月12日起施行。

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此次對其他個人轉讓住房的核定徵收率明確為:市區(含望城區、高新區)、長沙縣2%;瀏陽市、寧鄉市1%;對其他個人轉讓非住房的核定徵收率明確為:市區(含望城區、高新區)、長沙縣2%;瀏陽市、寧鄉市1.5%。其他個人是指自然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自然人投資者。

同時重申,轉讓土地使用權、不動產拍賣仍然按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執行。其他個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核定徵收率為2%;拍賣房產和土地使用權核定徵收率為3%。

此外,唯一住房稅收優惠政策仍然不變。其他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並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佛山:共有產權房低於市價10-20% 購買5年可上市交易

6月26日,佛山市住建局發佈《佛山市開展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探索試點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其中對於共有產權房的供應對象、供應計劃、價格、退出等方面作了具體要求。

《意見稿》明確,佛山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成員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少於15平方米,且5年內沒有住房轉出記錄的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在本市連續購買社保5年及以上,家庭成員或本人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或個人,以家庭為單位可申請配售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在共有產權房供應方面,以配建方式建設共有產權住房的,可採用“定配建、競地價”“綜合招標”等多種出讓方式。新建的共有產權住房以中小套型為主,單套住房建築面積控制在90平方米以內。戶型設計要堅持戶型小、功能齊、安全可靠等要求,有效滿足各項基本居住功能。

價格和上市交易要求方面,共有產權住房配售價格應充分考慮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一般低於同期同地段樓盤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10-20%。允許承購人增購共有產權住房的產權份額,直至取得完全產權。購買不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符合條件的,允許承購人上市出售,同等條件下,政府享有優先購買權。

承購人持有的產權份額,可在個人出資不低於60%的條件下,由個人自行選擇出資份額,形成共有產權住房。

退出方面,承購人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供應條件的,應當通過增購取得完全產權實現退出,或由政府回購其所有的產權份額。因承購人債務等原因,共有產權住房購買不滿5年而被法院強制處置時,承購人應當予以退出共有產權住房,由政府回購其所有的產權份額。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諸葛找房大連站觀點,不構成投資意見,文中論述和官邸那,敬請讀者注意判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