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发挥“探头”作用

“新化县槎溪镇木瓜村两个贫困对象帮扶手册家庭情况和家庭成员为空白、帮扶措施、效果也没有体现;槎溪镇红岩桥村邹某小孙女未享受助学金。”7月23日,新化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槎溪镇纪委责成槎溪镇中心学校督促相关帮扶责任人在今后工作中端正态度,立行立改,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2018上半年,新化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纪委十二届全会精神,强化主业主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当好教育部门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在县纪委监委7月20日组织的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上半年公开述职测评中名列第四名。

狠抓驻在部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协助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落实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方案,强化内部管理,将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中央、省市县委政令畅通。强化廉政教育,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活动。协助驻在部门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了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通过以微信转发,以案说纪等多种方式,增强学习教育的实效性。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年”活动为契机,协助驻在部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属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和同落实。

狠抓驻在部门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紧紧扭住“关键少数”这个牛鼻子。协助驻在部门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项目资金安排、评先评优评职称、招生考试等重大工作中,纪检监察组主动对接,积极作为,实现对重大事项监督的全覆盖。坚持德才兼备,重点监督好“关键少数”,加强驻在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教师调配全程监督,坚决杜绝了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现象。

狠抓监督执法问责,加强重点事项监管和专项整治。紧盯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作风督查,做到多敲打,多提醒,严防“四风”反弹。督促驻在部门对机关干部、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上班情况不定期明查暗访,按月督办考评,着力整治“庸懒散”行为。狠抓城区 “四项整治”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等专项治理,分类处置信访案件,加大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努力优化教育行风,全县共计清缴2014年秋季以来教辅回扣费2665万元。

狠抓宣传教育警示,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奋发向上的纪监团队。主动对接县教育局、县科协办公室,及时获取信息点源,扎实加强典型案件和党规党纪新闻宣传报道,在省市媒体网站上稿16篇。建立每周五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学习驻在部门相关业务,学习查案办案方法,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察委组织的“廉洁大讲堂”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坚决贯彻中纪委“稳中求进”新思路,督促驻在部门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细从严排查廉政风险点,严查违规插手项目、违规收费补课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组探头和前哨作用,扎实当好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的“护林员”。(通讯员:彭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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